'因環保問題,菏澤這5家公司被罰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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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了5條行政處罰決定書5家公司共計罰款40萬詳細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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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了5條行政處罰決定書5家公司共計罰款40萬詳細內容如下:

因環保問題,菏澤這5家公司被罰40萬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ZJC號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ZJC號

單位名稱: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348905118E法定代表人(責任人):侯慶華地 址:東明縣沙窩鎮

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27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廠區內煤矸石、沙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未密閉;物料堆場地未硬化,廠區內揚塵汙染嚴重; 未設置高於堆存物料堆高度的圍擋;且物料堆未採取有效全覆蓋措施; 裝卸物料等環節未採取粉塵收集、密閉、灑水、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的排放;霧炮未使用。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6、東環審〔2015〕45號;7、驗收公示證明材料;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JZJ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JZJ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菏環罰字〔2019〕190627HSCB號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菏環罰字〔2019〕190627HSCB號

單位名稱: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085130946T法定代表人(責任人):孟建華地 址:東明縣新材料工業園經六路東黃五路南

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6月14日受菏澤市生態環境局的委託,菏澤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人員對你(單位)廢氣進行了現場監測,監測報告數據顯示:顆粒物濃度為: >50mg/m³,超過排放標準0.67倍。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監測報告》;2、《調查詢問筆錄》;3、《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4、《營業執照》複印件;5、《法人身份證》複印件;6、《現場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7、《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8、《東環罰字[2019]第33號》;9、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27HSCB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27HSCB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貳拾萬元(¥20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MSL號

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MSL號單位名稱: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7554054446法定代表人(責任人):魏建國地 址:東明縣高海公路路北

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21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你(單位)UV光解淨化器發生故障,南側部分有8組燈管故障,北側部分有3組燈管故障,未按規定使用VOCs廢氣治理設施;產生VOCs廢氣的生產車間窗戶及生產車間大門都呈敞開式;印花設備廢氣收集裝置未按規定使用,垂簾掀起。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 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現場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6、《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7、東環審〔2016〕44號;8、東環驗〔2017〕98號;9、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JMSL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JMSL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LAFC號

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LAFC號

單位名稱: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6358610954L法定代表人(責任人):郭士春地 址:鄄城縣臨濮鎮大劉屯村村北1500米

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31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廠區內煤矸石粉存放於煤矸石庫外,未採取密閉、覆蓋、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汙染物排放,廠區內有大量積塵,廠區內揚塵汙染嚴重;未設置高於堆存原料土堆高度的圍擋;且原料土堆未採取有效全覆蓋措施;裝卸物料等環節未採取密閉、灑水、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的排放。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6、鄄環驗〔2017〕57號;7、2018年7月處罰證明;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LAF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LAF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

(印章)

2019年8月12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菏環罰字〔2019〕190617QKYC號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菏環罰字〔2019〕190617QKYC號

單位名稱: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71725600500575法定代表人(責任人):李慶奎地 址:鄆城縣黃安鎮樑饒莊村

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6月4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 你(單位)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原料土堆、原料煤矸石堆未採取密閉、覆蓋、圍擋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汙染物排放;生產車間未密閉,傳輸帶未密閉,地面有大量積塵,揚塵汙染嚴重。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2份;6、《鄆環審〔2016〕180號》7、原行政處罰文書;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6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7QKY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7QKY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12日

來源:菏澤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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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環保問題,菏澤這5家公司被罰40萬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ZJC號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ZJC號

單位名稱: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348905118E法定代表人(責任人):侯慶華地 址:東明縣沙窩鎮

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27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廠區內煤矸石、沙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未密閉;物料堆場地未硬化,廠區內揚塵汙染嚴重; 未設置高於堆存物料堆高度的圍擋;且物料堆未採取有效全覆蓋措施; 裝卸物料等環節未採取粉塵收集、密閉、灑水、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的排放;霧炮未使用。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6、東環審〔2015〕45號;7、驗收公示證明材料;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JZJ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JZJ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菏環罰字〔2019〕190627HSCB號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菏環罰字〔2019〕190627HSCB號

單位名稱: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085130946T法定代表人(責任人):孟建華地 址:東明縣新材料工業園經六路東黃五路南

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6月14日受菏澤市生態環境局的委託,菏澤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人員對你(單位)廢氣進行了現場監測,監測報告數據顯示:顆粒物濃度為: >50mg/m³,超過排放標準0.67倍。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監測報告》;2、《調查詢問筆錄》;3、《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4、《營業執照》複印件;5、《法人身份證》複印件;6、《現場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7、《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8、《東環罰字[2019]第33號》;9、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27HSCB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27HSCB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貳拾萬元(¥20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MSL號

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MSL號單位名稱: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7554054446法定代表人(責任人):魏建國地 址:東明縣高海公路路北

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21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你(單位)UV光解淨化器發生故障,南側部分有8組燈管故障,北側部分有3組燈管故障,未按規定使用VOCs廢氣治理設施;產生VOCs廢氣的生產車間窗戶及生產車間大門都呈敞開式;印花設備廢氣收集裝置未按規定使用,垂簾掀起。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 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現場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6、《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7、東環審〔2016〕44號;8、東環驗〔2017〕98號;9、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JMSL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JMSL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LAFC號

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LAFC號

單位名稱: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6358610954L法定代表人(責任人):郭士春地 址:鄄城縣臨濮鎮大劉屯村村北1500米

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31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廠區內煤矸石粉存放於煤矸石庫外,未採取密閉、覆蓋、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汙染物排放,廠區內有大量積塵,廠區內揚塵汙染嚴重;未設置高於堆存原料土堆高度的圍擋;且原料土堆未採取有效全覆蓋措施;裝卸物料等環節未採取密閉、灑水、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的排放。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6、鄄環驗〔2017〕57號;7、2018年7月處罰證明;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LAF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LAF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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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菏環罰字〔2019〕190617QKYC號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菏環罰字〔2019〕190617QKYC號

單位名稱: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71725600500575法定代表人(責任人):李慶奎地 址:鄆城縣黃安鎮樑饒莊村

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6月4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 你(單位)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原料土堆、原料煤矸石堆未採取密閉、覆蓋、圍擋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汙染物排放;生產車間未密閉,傳輸帶未密閉,地面有大量積塵,揚塵汙染嚴重。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2份;6、《鄆環審〔2016〕180號》7、原行政處罰文書;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6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7QKY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7QKY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12日

來源:菏澤市人民政府

因環保問題,菏澤這5家公司被罰40萬"

近日

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了5條行政處罰決定書5家公司共計罰款40萬詳細內容如下:

因環保問題,菏澤這5家公司被罰40萬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ZJC號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ZJC號

單位名稱: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348905118E法定代表人(責任人):侯慶華地 址:東明縣沙窩鎮

東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27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廠區內煤矸石、沙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未密閉;物料堆場地未硬化,廠區內揚塵汙染嚴重; 未設置高於堆存物料堆高度的圍擋;且物料堆未採取有效全覆蓋措施; 裝卸物料等環節未採取粉塵收集、密閉、灑水、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的排放;霧炮未使用。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6、東環審〔2015〕45號;7、驗收公示證明材料;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JZJ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JZJ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菏環罰字〔2019〕190627HSCB號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菏環罰字〔2019〕190627HSCB號

單位名稱: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085130946T法定代表人(責任人):孟建華地 址:東明縣新材料工業園經六路東黃五路南

菏澤恆爍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6月14日受菏澤市生態環境局的委託,菏澤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人員對你(單位)廢氣進行了現場監測,監測報告數據顯示:顆粒物濃度為: >50mg/m³,超過排放標準0.67倍。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監測報告》;2、《調查詢問筆錄》;3、《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4、《營業執照》複印件;5、《法人身份證》複印件;6、《現場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7、《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8、《東環罰字[2019]第33號》;9、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27HSCB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27HSCB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貳拾萬元(¥20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MSL號

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JMSL號單位名稱: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87554054446法定代表人(責任人):魏建國地 址:東明縣高海公路路北

東明嘉萌塑料製品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21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你(單位)UV光解淨化器發生故障,南側部分有8組燈管故障,北側部分有3組燈管故障,未按規定使用VOCs廢氣治理設施;產生VOCs廢氣的生產車間窗戶及生產車間大門都呈敞開式;印花設備廢氣收集裝置未按規定使用,垂簾掀起。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 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現場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6、《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7、東環審〔2016〕44號;8、東環驗〔2017〕98號;9、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JMSL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JMSL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9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菏環罰字〔2019〕190618LAFC號

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菏環罰字〔2019〕190618LAFC號

單位名稱: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726358610954L法定代表人(責任人):郭士春地 址:鄄城縣臨濮鎮大劉屯村村北1500米

鄄城魯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5月31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你(單位)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廠區內煤矸石粉存放於煤矸石庫外,未採取密閉、覆蓋、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汙染物排放,廠區內有大量積塵,廠區內揚塵汙染嚴重;未設置高於堆存原料土堆高度的圍擋;且原料土堆未採取有效全覆蓋措施;裝卸物料等環節未採取密閉、灑水、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的排放。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3份;6、鄄環驗〔2017〕57號;7、2018年7月處罰證明;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5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8LAF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8LAF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

(印章)

2019年8月12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菏環罰字〔2019〕190617QKYC號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菏環罰字〔2019〕190617QKYC號

單位名稱: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71725600500575法定代表人(責任人):李慶奎地 址:鄆城縣黃安鎮樑饒莊村

鄆城縣慶奎新型建築材料廠: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2019年6月4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對 你(單位)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原料土堆、原料煤矸石堆未採取密閉、覆蓋、圍擋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汙染物排放;生產車間未密閉,傳輸帶未密閉,地面有大量積塵,揚塵汙染嚴重。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證據為證:1、《調查詢問筆錄》1份;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3、《營業執照》複印件;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複印件2份;6、《鄆環審〔2016〕180號》7、原行政處罰文書;8、現場影像資料。我局於2019年7月26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菏環罰告字〔2019〕190617QKYC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菏環聽告字〔2019〕190617QKYC號)告知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時間內,你(單位)未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故你(單位)已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結合《山東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伍萬元(¥50000.00)。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八樓(聯繫電話:0530-7369098)開具繳納罰款單據,憑繳納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單位:菏澤市財政局三、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菏澤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印章)2019年8月12日

來源:菏澤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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