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紋了身,父母覺得我是黑社會。
今天想和大家聊聊紋身的話題。
在人們的傳統印象中,紋身總和“不好”的事物聯繫在一起。
很多年邁的父母也難以接受一個有紋身的兒媳婦,再多的理由,無外乎有紋身的女孩,不是正經姑娘···
一直以來紋身就揹負著一種虛有的罪名。
在過去它也許真的就是一種罪吧,紋身在過去叫刺青,犯了法的人都要刺上囚字。
在現在,依然有不少父母反對子女紋身的行為。
@十染:我用紋身貼貼手上是試探了一下,差點把我手打斷。
@您的私人點歌臺:
我小的時候用過紋身貼,被我媽用搓澡巾搓掉了,不沾水,幹搓。
@山東第一母老虎:
我腳踝上貼個小豬佩奇紋身貼,都能罵我一頓,敢文身怕是能把我砍成楊過。
但是,有紋身就一定是壞人?有紋身就是黑社會?
紋身就是衡量一個人的標杆?
如果「紋身是黑惡勢力」這一邏輯成立,那麼戴大金鍊子的都是東北人,用iPhone的都是賣國賊,好看有錢的女人一定被包養,咳嗽嚴重的明天肯定要斷命。
想一想,是不是沒毛病~
一定要拿犯渾坐牢的紋身人比較的話,那些有紋身的為國爭光的運動員是什麼?有紋身的在演藝圈裡取得一定成就的演員又是什麼?
合著沒有紋身的,全部都是好人?這裡我想起一部電影:《甜蜜蜜》
《甜蜜蜜》裡女主在按摩店工作的時候,遇到了一位江湖大哥(豹哥)。初次見面,豹哥就喜歡有性格的女主,女主跟他說過,她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老鼠。
於是下次豹哥再去的時候,對女主說:“我帶了個朋友來見你”是一隻米老鼠紋身。
隨著故事的發展,豹哥死了,女主去認領屍體的時候,還沒看到臉,看到那隻米老鼠紋身,先笑了,然後就開始哭。
張曼玉在這裡貢獻了殿堂級的表演,非常贊。
電影故事情節咱不必多說,但現在中,上級部門對於紋身的歧視,不是一天兩天了。
①草莓音樂節禁止了所有藝人露紋身
②國足被要求禁止在比賽的時候露紋身。
在當時許多中國球員膀子上纏著繃帶去遮蓋紋身,不知道還以為全都受傷了。(但中國足球低迷不低迷,輸球不輸球跟紋身有一毛錢關係麼?)
事實上國內歧視紋身的現象真的是越演越烈。
③在之前的《中國新說唱》上就可見一斑。看的時候會有一種“一個在夏天一個在秋天”的奇怪感覺。
你可以看到功夫胖把身子包裹的嚴嚴實實,甚至還帶著冬天的棉帽,而同隊的Lexie劉柏辛卻是正常的夏天女生裝扮。
甚至也是熱狗張震嶽隊的派特克,拍了個節目連脖子上的“胎記”都給處理了。
拍節目前的紋身明顯的不要再明顯,但是上了節目,整個脖子都感覺做了一圈的美白,雖然細看總覺得他脖子上還有一些青色的殘留。
甚至連節目導演胖虎,他也戴上了厚厚的護袖去蓋掉了他的紋身。要知道他之前可是大花臂...
為了樹立起社會主義的“新說唱”,國內rapper大夏天穿的可真的多。在國外,紋身的接受度更廣,許多知名的rapper又或者公眾人物,他們都有紋身。
光是姆爺就有9處紋身,貝克漢姆的“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在國外紋身不紋身完全是個人的選擇。
但是為什麼在國內就要受盡歧視,甚至你紋身了就表示你更可能是壞人??
紋身為什麼會受歧視?
說到紋身,已經有8000年曆史了,最早是在祕魯前印加文明的新克羅文化的木乃伊上發現的
不過在咱們中國,有歷史記載的紋身全都是關於刑罰的。
紋身在刑罰中被稱為“墨刑”、“黥刑”、“黥面”,很多紋身是用來給罪犯做的刑法之一,專門用來給刑犯做上標記。
紋身到了近代,讓它火起來的莫過於三合會的前身——天地會。
天地會成員在腳板紋身,這種行為藝術非常有名···
加上不少華人黑社會組織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天地會轉型之後的三合會,所以紋身就和黑社會組織扯上了關係···
到了上世紀90年代,香港電影《古惑仔》風靡內地。
“山雞哥”、“浩南哥”成為一時無兩的男神,他們手持西瓜刀、半路紋身的形象備受萬千少男少女的追捧和效仿。
讓家長們提心吊膽,擔心自家的娃會誤入歧途,紋身與黑社會身份的關係,就更加緊密了···
雖然在不少小眾文化裡面,紋身代表的是土豪的象徵,例如臺灣的泰雅族和賽夏族,或者上古三代時福建境內的土著部族會把蛇圖騰紋在身上,甚至還有岳飛的“精忠報國”紋身故事。
但在咱們古代的主流文化裡面紋身的基本都是犯人,所以久而久之傳統社會便形成共識,覺得紋身是壞人的標記。
紋身並不能判斷一個人品格
要知道在上世紀,牛仔褲剛進入中國的時候經歷了極大的非議。
到了90年代,依然有家庭禁止孩子穿牛仔褲,稱穿牛仔褲就是流氓。
但是到了現在,你看大街上的牛仔褲有多少?
因為本身,穿牛仔褲和人的好壞一毛錢關係也沒有。
在我眼裡,紋身同樣也不是用於判斷一個人品格的標準。
在如今各類節目、音樂節等公共場所,各種禁紋身,讓紋身者包裹紋身甚至打馬賽克,這本身就是一種歧視。
紋身的人不管是好人也好、壞人也罷,他們是好是壞的標準始終是他們的行為。
紋身的人既可能是好人也可能是壞人,戴著有色眼鏡把人一棒子打死的人才是真的非蠢既壞。
寫在最後
■ 紋身不能獻血,捐器官之類的。
是的,沒有錯。而且是醫院裡有明文規定,紋身者是不能獻血的。很多醫生的建議是:紋身者一年內不能獻血。但是現實是,紋身是沒辦法看到底紋多久的,時間都是你的一句話而已。為了保險,就直接不能獻血。
■ 關於紋身禁忌的問題。
這其中他們很多人有說紋身禁忌的問題,比如什麼不能用紋身蓋傷疤,不要隨便紋某些圖案:飛禽走獸,繩鎖,骷髏,龍虎之類的。這裡想說:紋身不迷信,迷信不紋身。
■ 紋身前詢問父母。
孔子說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有家裡人的同意支持再好不過,如果不支持,那難免要躲著...小心謹慎不被發現,的確很累。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獨立的思想,我相信大部分去紋身的人,每一分錢都是自己掙的。
因為家中的長輩是比較傳統的,所以跟年輕人的想法有所不同,就以我個人而言,太喜歡紋身了了...所以還是紋了。他們要是知道有紋身這件事,肯定覺得我是黑社會。
別的什麼人怎麼看我,我是不關心的。但父母不一樣,而且也解釋不清。
我愛我家人,只能瞞著,只是不想他們不開心。
真的,別學我,請儘可能的得到家裡人同意下去紋身。
其實不管你想要紋什麼圖案,只要是自己喜歡的就行了,不用說太在意別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