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奔馳去“碰瓷”長沙這夥惡勢力栽了

黑社會 長沙 奔馳 許家傑 轎車 交通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2019-06-21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6月18日訊(全媒體記者 朱炎皇 通訊員 劉笑貧 實習生 蘇好)開著奔馳車“碰瓷”,佯裝黑社會“大哥”敲詐勒索司機。6月18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惡案件,被告人莫金才、付偉鋒、許家傑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至1年8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至1萬元不等;扣押在案的贓款返還給各被害人;扣押在案的車輛等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開著奔馳去“碰瓷”長沙這夥惡勢力栽了

2018年3月至9月,被告人莫金才糾集被告人付偉鋒、許家傑,由被告人莫金才提供一輛黑色奔馳轎車,並事先將轎車的左側反光鏡玻璃敲壞。

被告人付偉鋒駕車尋找作案目標,確定目標後,由被告人莫金才故意用鐵螺絲砸向被害人駕駛的車輛,製造兩車碰撞的假象,被告人付偉鋒再駕車逼停對方車輛,而被告人許家傑趁被害人不注意用砂紙在被害人車上偽造刮擦痕跡。

之後,被告人莫金才3人佯裝黑社會人員,通過言語威脅等手段,敲詐勒索被害人錢財。他們通過上述方式共計作案5次,敲詐勒索錢財19880元。

2018年9月6日中午,3人在芙蓉區萬家麗高架橋人民路出口附近,採用上述方式逼迫被害人袁某支付3200元時,被負責事故處理的交警查獲。當天15時,民警傳喚3人接受調查,並當場查獲奔馳轎車一輛、對講機、砂紙、螺帽等作案工具。到案後,3人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本案公訴方與辯護人的爭論焦點為本案是否為惡勢力犯罪。辯護人稱,莫金才、付偉峰、許家傑3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並未動用武力,僅僅是口頭威脅,相比其他惡性案件,作案手段較為溫和,不應定性為惡勢力犯罪。

公訴方反駁稱,3人在作案中雖未用武力威脅,但向受害人勒索時有過以下言論:“你報保險耽誤我們去收賬的時間,如果不現場賠錢,我就叫我那幫兄弟過來處理。”迫使受害人不得不現場賠錢。這3人的犯罪手段包括向高速行駛的車輛拋灑螺絲釘,逼停受害人後,人為製造刮擦痕跡,再加以言語威脅,勒索受害人,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且形成了固定的犯罪團伙,並實施多次犯罪,足以被定性為惡勢力犯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莫金才、付偉鋒、許家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以言語威脅等手段,結夥多次勒索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莫金才等3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佯裝黑社會組織人員,採取言語威脅等手段,在長沙市內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民警提醒:怎麼預防碰瓷?

1.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違規駕駛;

2.行程中注意觀察周圍情況;

3.建議安裝行車記錄儀;

4.發現異樣要及時拍照、錄像,保留證據;

5.一旦遭遇或發現“碰瓷”,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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