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出現竟被中介強扣“中介費” 中介亂象何時整治?

購房 二手房 法制 社會 揚眼 揚眼 2017-09-07

揚子晚報網9月6日訊 (通訊員 肖寶 記者 張斌)作為二手房交易的促成方,房屋中介公司應對房屋的產權要有充分的瞭解,有特殊情況的更要向買賣雙方進行必要的告知與提醒,不能為了拿中介費而有所隱瞞。市民錢女士買二手房在付了中介費後,房東一直神龍見首不見尾,從看房到交定金全都是房東的親戚在全權負責,錢女士隱隱覺得這房子有問題,表示要放棄交易,房產中介竟一怒之下撕毀了認購合同。

今年6月份,市民錢女士通過武宜路一家房產中介公司購買一套二手房,當時付了3萬元定金,然而錢女士發現房東自始至終不出現,一直是由房東的親戚在代為操辦,由於房東的不出現,加之中介突然對錢女士說該房產交易過程還涉及產權公證,錢女士覺得這套房屋產權關係太複雜,如果房東不出現將放棄交易,在與中介交涉過程中,中介工作人員惱羞成怒,竟然撕毀了認購合同,同時稱是錢女士毀約,要扣中介費16000元。

在多次與中介交涉後,中介也只退還了1萬元。錢女士稱,事實上是中介在交易之前沒有把真相說清楚,同時房東一直不出現,自己才決定退出交易的,交涉無果後,錢女士撥打12315電話進行了投訴。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管部門接訴後介入了協調,經調解,錢女士拿到了被中介強行扣留的6000元錢。編輯:喬金玲

【原標題:認購二手房房東不出現 要求取消交易竟強扣“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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