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港鐵公司 急救 人生第一份工作 跳槽那些事兒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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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小張清晨上班時在地鐵站內突然倒地,急救人員趕到時,他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其死因為猝死。小張父母認為地鐵工作人員沒有及時救助,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將地鐵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

8月15日下午,本案開庭審理,地鐵公司表示事發時站務員及時撥打了急救電話,現場搶救猝死病人已經超出了地鐵公司的能力,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年輕男子乘地鐵

突然倒地猝死

今年3月8日一早,29歲的小張正常來到昌平東關地鐵站乘車上班,但還沒有上車,他就因身體不適突然暈倒。

監控視頻顯示,事發當時地鐵站內人流量不大,小張是沿著站臺行走時捂住胸口突然倒地,並沒有與他人發生碰撞。40秒後,站臺站務員趕到了小張身邊,並立刻呼叫了值班站長。站長嘗試和小張交流但沒有得到迴應,於是撥打了急救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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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小張清晨上班時在地鐵站內突然倒地,急救人員趕到時,他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其死因為猝死。小張父母認為地鐵工作人員沒有及時救助,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將地鐵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

8月15日下午,本案開庭審理,地鐵公司表示事發時站務員及時撥打了急救電話,現場搶救猝死病人已經超出了地鐵公司的能力,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年輕男子乘地鐵

突然倒地猝死

今年3月8日一早,29歲的小張正常來到昌平東關地鐵站乘車上班,但還沒有上車,他就因身體不適突然暈倒。

監控視頻顯示,事發當時地鐵站內人流量不大,小張是沿著站臺行走時捂住胸口突然倒地,並沒有與他人發生碰撞。40秒後,站臺站務員趕到了小張身邊,並立刻呼叫了值班站長。站長嘗試和小張交流但沒有得到迴應,於是撥打了急救電話。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但不巧的是,救護車因堵車而無法及時趕到,期間,站長和急救人員多次通話催促,約半小時後,急救人員到達站臺,小張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小張的死因為猝死。

小張的父母稱,剛倒地時,小張還沒有完全喪失意識,但在等待120急救人員到達的30分鐘內,沒有任何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對小張進行探查、搶救,導致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因認為地鐵公司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甚至做到對乘客最基本的急救保障,小張的父母將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39萬餘元

對猝死者搶救

超出地鐵職責範圍

15日下午,本案在昌平法院開庭審理,小張的父母不願重複喪子之痛,並沒有親自出庭,而是聘請律師代為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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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小張清晨上班時在地鐵站內突然倒地,急救人員趕到時,他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其死因為猝死。小張父母認為地鐵工作人員沒有及時救助,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將地鐵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

8月15日下午,本案開庭審理,地鐵公司表示事發時站務員及時撥打了急救電話,現場搶救猝死病人已經超出了地鐵公司的能力,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年輕男子乘地鐵

突然倒地猝死

今年3月8日一早,29歲的小張正常來到昌平東關地鐵站乘車上班,但還沒有上車,他就因身體不適突然暈倒。

監控視頻顯示,事發當時地鐵站內人流量不大,小張是沿著站臺行走時捂住胸口突然倒地,並沒有與他人發生碰撞。40秒後,站臺站務員趕到了小張身邊,並立刻呼叫了值班站長。站長嘗試和小張交流但沒有得到迴應,於是撥打了急救電話。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但不巧的是,救護車因堵車而無法及時趕到,期間,站長和急救人員多次通話催促,約半小時後,急救人員到達站臺,小張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小張的死因為猝死。

小張的父母稱,剛倒地時,小張還沒有完全喪失意識,但在等待120急救人員到達的30分鐘內,沒有任何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對小張進行探查、搶救,導致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因認為地鐵公司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甚至做到對乘客最基本的急救保障,小張的父母將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39萬餘元

對猝死者搶救

超出地鐵職責範圍

15日下午,本案在昌平法院開庭審理,小張的父母不願重複喪子之痛,並沒有親自出庭,而是聘請律師代為應訴。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就在地鐵站員工的注視下去世。”小張父母的代理人指出,站務人員在發現小張的異常後,拖延了5分鐘左右才撥打急救電話,現場先後有十餘名工作人員查看情況,但都只是圍觀,並未採取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甚至小張摔倒後下頜有明顯出血,工作人員都沒有為他進行最基本的止血,是明顯失職。

猝死在世界範圍內都沒有有效的急救措施,為了防止二次傷害,我們不能採取更多行動,畢竟我們不是醫療單位。”地鐵公司代理人表示,小張自從倒地後就沒有過任何動作,立刻喪失了意識。公共場所的急救義務僅限於普通的摔傷、身體不適,小張的情況已經超出了一般公共場所的職責範圍,作為非專業人員不能擅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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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小張清晨上班時在地鐵站內突然倒地,急救人員趕到時,他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其死因為猝死。小張父母認為地鐵工作人員沒有及時救助,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將地鐵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

8月15日下午,本案開庭審理,地鐵公司表示事發時站務員及時撥打了急救電話,現場搶救猝死病人已經超出了地鐵公司的能力,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年輕男子乘地鐵

突然倒地猝死

今年3月8日一早,29歲的小張正常來到昌平東關地鐵站乘車上班,但還沒有上車,他就因身體不適突然暈倒。

監控視頻顯示,事發當時地鐵站內人流量不大,小張是沿著站臺行走時捂住胸口突然倒地,並沒有與他人發生碰撞。40秒後,站臺站務員趕到了小張身邊,並立刻呼叫了值班站長。站長嘗試和小張交流但沒有得到迴應,於是撥打了急救電話。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但不巧的是,救護車因堵車而無法及時趕到,期間,站長和急救人員多次通話催促,約半小時後,急救人員到達站臺,小張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小張的死因為猝死。

小張的父母稱,剛倒地時,小張還沒有完全喪失意識,但在等待120急救人員到達的30分鐘內,沒有任何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對小張進行探查、搶救,導致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因認為地鐵公司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甚至做到對乘客最基本的急救保障,小張的父母將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39萬餘元

對猝死者搶救

超出地鐵職責範圍

15日下午,本案在昌平法院開庭審理,小張的父母不願重複喪子之痛,並沒有親自出庭,而是聘請律師代為應訴。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就在地鐵站員工的注視下去世。”小張父母的代理人指出,站務人員在發現小張的異常後,拖延了5分鐘左右才撥打急救電話,現場先後有十餘名工作人員查看情況,但都只是圍觀,並未採取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甚至小張摔倒後下頜有明顯出血,工作人員都沒有為他進行最基本的止血,是明顯失職。

猝死在世界範圍內都沒有有效的急救措施,為了防止二次傷害,我們不能採取更多行動,畢竟我們不是醫療單位。”地鐵公司代理人表示,小張自從倒地後就沒有過任何動作,立刻喪失了意識。公共場所的急救義務僅限於普通的摔傷、身體不適,小張的情況已經超出了一般公共場所的職責範圍,作為非專業人員不能擅自處理。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站務人員為了防止臉部朝下的小張窒息,為他墊了一塊毛巾,並嘗試與他溝通。

地鐵公司認為,這次事件的發生,主要是因為小張自身的健康狀況不佳,站務人員在事發後及時趕到現場並撥打急救電話,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小張父母認為,作為客流量巨大的公共交通企業,乘客有理由相信如果在地鐵站內出現危及生命的狀態時,應得到及時合理的保護。但事發時站務人員沒有相應的應對措施,甚至沒有基本的急救常識。

地鐵內未配備體外除顫儀

2016年,天涯社區副主編金波因心梗在北京地鐵6號線猝死,此事引發了公眾對公共場所是否應配備便攜式AED(體外除顫儀)問題的討論。而今年3月,在東單體育館突發疾病的一名男子在六名協和醫院醫生的急救下轉危為安,其中,體育館內配備的AED設備起到了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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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小張清晨上班時在地鐵站內突然倒地,急救人員趕到時,他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其死因為猝死。小張父母認為地鐵工作人員沒有及時救助,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將地鐵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

8月15日下午,本案開庭審理,地鐵公司表示事發時站務員及時撥打了急救電話,現場搶救猝死病人已經超出了地鐵公司的能力,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年輕男子乘地鐵

突然倒地猝死

今年3月8日一早,29歲的小張正常來到昌平東關地鐵站乘車上班,但還沒有上車,他就因身體不適突然暈倒。

監控視頻顯示,事發當時地鐵站內人流量不大,小張是沿著站臺行走時捂住胸口突然倒地,並沒有與他人發生碰撞。40秒後,站臺站務員趕到了小張身邊,並立刻呼叫了值班站長。站長嘗試和小張交流但沒有得到迴應,於是撥打了急救電話。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但不巧的是,救護車因堵車而無法及時趕到,期間,站長和急救人員多次通話催促,約半小時後,急救人員到達站臺,小張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經鑑定,小張的死因為猝死。

小張的父母稱,剛倒地時,小張還沒有完全喪失意識,但在等待120急救人員到達的30分鐘內,沒有任何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對小張進行探查、搶救,導致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因認為地鐵公司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甚至做到對乘客最基本的急救保障,小張的父母將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39萬餘元

對猝死者搶救

超出地鐵職責範圍

15日下午,本案在昌平法院開庭審理,小張的父母不願重複喪子之痛,並沒有親自出庭,而是聘請律師代為應訴。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就在地鐵站員工的注視下去世。”小張父母的代理人指出,站務人員在發現小張的異常後,拖延了5分鐘左右才撥打急救電話,現場先後有十餘名工作人員查看情況,但都只是圍觀,並未採取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甚至小張摔倒後下頜有明顯出血,工作人員都沒有為他進行最基本的止血,是明顯失職。

猝死在世界範圍內都沒有有效的急救措施,為了防止二次傷害,我們不能採取更多行動,畢竟我們不是醫療單位。”地鐵公司代理人表示,小張自從倒地後就沒有過任何動作,立刻喪失了意識。公共場所的急救義務僅限於普通的摔傷、身體不適,小張的情況已經超出了一般公共場所的職責範圍,作為非專業人員不能擅自處理。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站務人員為了防止臉部朝下的小張窒息,為他墊了一塊毛巾,並嘗試與他溝通。

地鐵公司認為,這次事件的發生,主要是因為小張自身的健康狀況不佳,站務人員在事發後及時趕到現場並撥打急救電話,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小張父母認為,作為客流量巨大的公共交通企業,乘客有理由相信如果在地鐵站內出現危及生命的狀態時,應得到及時合理的保護。但事發時站務人員沒有相應的應對措施,甚至沒有基本的急救常識。

地鐵內未配備體外除顫儀

2016年,天涯社區副主編金波因心梗在北京地鐵6號線猝死,此事引發了公眾對公共場所是否應配備便攜式AED(體外除顫儀)問題的討論。而今年3月,在東單體育館突發疾病的一名男子在六名協和醫院醫生的急救下轉危為安,其中,體育館內配備的AED設備起到了關鍵作用。

一男子地鐵站內猝死,父母起訴地鐵公司索賠139萬……

有數據顯示,心臟驟停的病人黃金搶救時間極短,如果病發後除顫每延遲1分鐘,病人的存活率就會下降10%。但據悉,目前北京地鐵內並未配備AED裝置

來源 | 北京晚報公眾號

記者 | 劉蘇雅

監製 | 張力

編輯 | 李怡、王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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