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事發石獅市區,警方對事主批評教育,並呼籲撿錢市民主動歸還
"前日下午事發石獅市區,警方對事主批評教育,並呼籲撿錢市民主動歸還
監控拍下男子撒錢過程,百元鈔當街飛舞。
前天下午5點多,在石獅八七路與濠江路交叉路紅綠燈口附近,一名男子當街將大量百元人民幣撒在馬路中,引發過往的行人撿拾。昨日,石獅警方將該男子黃某找到。據悉,黃某系因工作不順才做出一時衝動的行為,撒出的現金有10萬多元。警方對他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呼籲撿到錢的市民主動將錢歸還。
現場 當街撒出大把百元鈔票
“空中飄著大量的百元鈔票,最後落在馬路中間。”據周邊群眾介紹,當時一名男子行走在馬路上後,隨手把百元鈔票撒出來。許多過往的行人、摩托車、小車都停了下來,大家紛紛撿拾鈔票,一度引發輕微交通擁堵。
前天下午5點多,湖濱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趕到現場時,現金已經被撿完,撒錢男子也已離開現場。有群眾稱,撒出的現金可能有10萬元左右。
背後 工作不順引發一時衝動
昨天中午,石獅市公安局發佈消息,稱事發後,警方找到了當事人黃某(42歲,石獅人)。前天下午4點多,黃某在事發附近銀行取款10萬多元現金後,沿路把剛取的錢隨手撒出來。
據悉,黃某因工作不順一時衝動,才會把錢撒出去,而且他的家庭較為普通,並非所謂的“土豪”。針對撒錢這一不當行為,民警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目前,冷靜下來的黃某十分懊悔,他希望拾到現金的群眾能夠將錢歸還。
呼籲 撿錢市民主動將錢歸還
對此,警方呼籲撿到錢的市民將錢還給黃某。市民可與石獅市公安局湖濱派出所聯繫,聯繫電話:88703781。
早報官微報道此事後,網友紛紛發表觀點。
網友@斌:生活不容易,希望大家發揮中華傳統美德,主動歸還撿到的錢財!
網友@一路走來:原諒他一時衝動,大家都不易,還是還回去吧。
網友@安娜:撿的都是別人的辛苦錢,衝動不是不可原諒的大錯,也沒有做損人利己的事情,希望撿到的還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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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錢屬“不當得利”
從法律上來看,撿拾他人遺忘的財物,應及時和失主聯繫並及時歸還,這不僅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義務。撿拾價值超過5000元以上的財物拒不歸還的,就可能構成“侵佔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在這起事件中,個體撿到的數額不是很大,即便沒有構成“侵佔罪”,在民事上也屬於“不當得利”。只要原當事人提出主張,撿到錢的人就該把這筆“不當得利”如數歸還。
(記者 許小程 詹偉志 通訊員 王偉斌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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