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如何搭建

法律 財經 千帆財稅 2018-12-06

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繫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係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集團公司註冊應具備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5家子公司合計註冊資金不能低於5000萬,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母公司必須在子公司裡佔51%的控股權。

2、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註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公司名稱以母公司為主、註冊地址也是以母公司為主。集團公司有一個單獨的註冊證書。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集團公司註冊註冊成立程序:

第一步:諮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登記材料,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同時領取《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五步: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領取《企業集團登記證》。

集團公司註冊名稱的構成和有關要求:

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

企業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集團”四部分依次組成。

企業集團及其成員名稱的有關要求:

1、名稱不冠以行政區劃的,應按規定程序經國家工商總局核准;

2、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有簡稱;

3、母公司(核心企業)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

4、子公司(集團的成員企業)可以冠以集團名稱或簡稱。

5、參股公司經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

申請企業集團名稱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依照《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企業集團的名稱應當由企業集團的母公司達到集團登記條件後,在申請設立時一併提出,應提交以下資料:

1、《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

2、企業集團成員的法人資格證明;

3、母公司(核心企業)對集團成員企業的持股證明或出資證明;

4、《指定(委託)書》。

申請企業集團登記註冊應提交文件:

1、《企業集團登記註冊書》;

2、由集團全體成員簽署的企業集團章程;

3、企業集團成員提交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4、母公司對集團成員企業的持股證明或出資證明(集團控股成員為本市企業的提交該企業章程複印件並加蓋公章;集團控股成員為外埠企業的提交當地登記機關出具的該企業股東出資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6、《指定(委託)書》;

7、參股企業及其他成員企業只提交加蓋本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集團公司知識百科:

集團公司的本質特徵是:一種以母子公司關係為基礎的垂直型組織體制。集團公司本身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採取法人產權制度形式組成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公司是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獨立、有限的民事責任能力。

集團公司由一個母公司與若干個子公司組成。從法律上看,母公司即集團公司本身,它又包括若干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掌握絕對控股地位(一般持股50%以上)的下屬企業;關聯企業則指母公司只擁有一般持股關係的參股企業,以及有各種固定性合作關係的企業。總之,母公司只能有一個,而子公司或關聯企業可以有多個。

集團公司從內部組織關係來看,母公司以股權產權為紐帶,垂直地向下控制其下屬企業。包括:擁有全部產權關係的全資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的股份,也稱分公司);擁有一半股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1-99%的股份);持有一定比例的參股關聯企業(持股25-50%稱作質量參股子公司,持股低於25%稱作任意參股子公司。這裡它就不一定能稱母公司了)。通常子公司不能反過來向上持有母公司的股權。

集團公司在產權關係上比較清晰。集團公司一般是由原始發起公司經過不斷髮展擴張裂變而來的,對內通過投資設立分支企業,對外通過資本證券市場不斷購併、控制其他競爭對手或相關企業,因而,母子公司之間血緣關係穩固、組合緊密。

企業集團是現代企業的高級組織形式,是以一個或多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大型企業為核心,以若干個在資產、資本、技術上有密切聯繫的企業、單位為外圍層,通過產權安排、人事控制、商務協作等紐帶所形成的一個穩定的多層次經濟組織。企業集團的整體權益主要是通過明確的產權關係和集團內部的契約關係來維繫;核心是實力雄厚的大企業。 按照總部經營方針和統一管理的進行重大業務活動的經濟實體,或者雖無產權控制與被控制關係,但在經濟上有一定聯繫的企業群體。

企業集團在結構形式上,表現為以大企業為核心、諸多企業為外圍、多層次的組織結構;在聯合的紐帶上,表現為以經濟技術或經營聯繫為基礎、實行資產聯合的高級的、深層的、相對穩定的企業聯合組織;在聯合體內部的管理體制上,表現為企業集團中各成員企業,既保持相對獨立的地位,又實行統一領導和分層管理的制度,建立了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領導體制;在聯合體的規模和經營方式上,表現為規模巨大、實力雄厚,是跨部門、跨地區、甚至跨國度多角化經營的企業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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