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丨檢察官揭祕酒託女背後的“溫柔陷阱”

法律 政法 社會 長洲檢察 2017-06-09
以案說法丨檢察官揭祕酒託女背後的“溫柔陷阱”

在微信“附近的人”搜到自稱單身的女網友

因想獵豔而赴約

不料掉進了酒託團伙的桃色陷阱

本想吃頓飯卻只喝了一肚子酒水

還因此花掉數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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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一起由梧州市長洲區人民檢察院

提起公訴的酒託團伙詐騙案宣判:

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樑某某

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以案說法丨檢察官揭祕酒託女背後的“溫柔陷阱”

我滴

媽呀

案情究竟

是怎樣的呢?

經查明:“L’GAGA餐酒吧”的管理者樑某某現年30歲,曾因犯強姦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於2008年12月22日在廣西柳州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2011年10月23日刑滿釋放後因無一技之長,平時遊手好閒,在柳州多次夥同他人從事酒託相關工作,因此曾多次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以案說法丨檢察官揭祕酒託女背後的“溫柔陷阱”

2016年7月15日至7月25日,樑某某等人受周某(另案處理)僱傭擔任“L’GAGA餐酒吧”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店內工作人員和店內事務,並與酒託頭劉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共謀,由男性鍵盤手假冒女性身份,以過生日、心情不好、失戀、徵友等理由為名在網上招引陌生男子,再由酒託女逐個約見陌生男子到“L’GAGA餐酒吧”進行高額消費,以勾兌廉價酒冒充高檔酒的方式,詐騙15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18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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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中

發生了

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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樑某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並自願認罪,但辯解稱其僅為詐騙團伙的其中一員,不應由其個人承擔全部責任。檢察機關當庭駁斥,認為樑某某作為“L’GAGA餐酒吧”的管理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共同犯罪中與他人相互配合,積極實施,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是起主要作用的主犯,應當對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責任。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認定樑某某詐騙的犯罪事實成立,並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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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

解析

”酒託行騙“

你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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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酒託行騙時有發生,但進入司法程序的很少,多數被作為行政案件處理,原因有三:一是因為酒託詐騙貌似明碼標價的高消費,容易被當成經濟糾紛;二是與取證困難等因素有關,經常是被害人報案後,犯罪分子已離開現場,給案件偵破帶來困難;三是被害人法律意識淡薄,在被酒託女詐騙後,往往簡單地認為是被騙吃騙喝或礙於面子不願報案,詐騙集團正是利用這種心理弱點,持續實施詐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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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莫受誘惑

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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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交友要提高警惕,要有一定的辨別意識和法律意識,在誘惑面前不要圖謀不軌,求偶心切可以理解,只要不帶著獵豔的心理去結識女網友,就不會讓犯罪分子鑽了空子。見面後發現對方真人與照片差別太大時要留心,進店後發現消費太貴完全可以要求離開,結賬時可以堅持要求誰點的東西誰付款,發現被騙後要及時報警,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筆錄,不要怕麻煩。

以案說法丨檢察官揭祕酒託女背後的“溫柔陷阱”

文字來源:陳煜傑

圖文編輯:趙珈

審核: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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