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林業 刑法 法律 楊樹 農村 揚州檢察 2019-09-05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張某某

郝先生,聽說你們村河堤要加寬加高,那兒有你們生產隊的樹,賣不賣呀?

郝某某

賣賣賣,7000元51棵都給你,但你要砍樹記得去辦林木採伐許可證哦!

張某某

好的!(我才不辦砍伐證呢,太麻煩了,還得花冤枉錢!先砍了再說,哪裡會有人來查啊?)

【樹木砍伐完,張某某以8500元將木材賣給刨板廠】

張某某

不錯不錯,扣除雜七雜八,淨賺800元呢!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張某某

郝先生,聽說你們村河堤要加寬加高,那兒有你們生產隊的樹,賣不賣呀?

郝某某

賣賣賣,7000元51棵都給你,但你要砍樹記得去辦林木採伐許可證哦!

張某某

好的!(我才不辦砍伐證呢,太麻煩了,還得花冤枉錢!先砍了再說,哪裡會有人來查啊?)

【樹木砍伐完,張某某以8500元將木材賣給刨板廠】

張某某

不錯不錯,扣除雜七雜八,淨賺800元呢!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周某

郝大哥,你們生產隊的楊樹賣不賣啊?

郝某某

賣呀,這塊地段的楊樹生的好,這34棵一共9000元。

周某

成交!那砍伐的問題呢?

郝某某

周老闆,我們生產隊給您提供辦證需要的材料證明,但林木採伐許可證需要您自己去辦理。

周某

沒問題!

【由於為趕進度,周某忘記了辦證,將砍伐下的樹木以11500元賣給王某某,賺取了差價】

張某某、周某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濫伐林木罪規定,寶應縣人民檢察院分別對二人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某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被告人周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張某某

郝先生,聽說你們村河堤要加寬加高,那兒有你們生產隊的樹,賣不賣呀?

郝某某

賣賣賣,7000元51棵都給你,但你要砍樹記得去辦林木採伐許可證哦!

張某某

好的!(我才不辦砍伐證呢,太麻煩了,還得花冤枉錢!先砍了再說,哪裡會有人來查啊?)

【樹木砍伐完,張某某以8500元將木材賣給刨板廠】

張某某

不錯不錯,扣除雜七雜八,淨賺800元呢!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周某

郝大哥,你們生產隊的楊樹賣不賣啊?

郝某某

賣呀,這塊地段的楊樹生的好,這34棵一共9000元。

周某

成交!那砍伐的問題呢?

郝某某

周老闆,我們生產隊給您提供辦證需要的材料證明,但林木採伐許可證需要您自己去辦理。

周某

沒問題!

【由於為趕進度,周某忘記了辦證,將砍伐下的樹木以11500元賣給王某某,賺取了差價】

張某某、周某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濫伐林木罪規定,寶應縣人民檢察院分別對二人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某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被告人周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檢察官說法:

本案中,被告人採伐的樹木皆系集體所有,集體雖將林木出售給被告人,但組織採伐林木,必須取得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的採伐許可證,因為這些林木已成為國家林業資源的組成部分。

案例中的兩名被告人,其採伐行為雖經林木所有人的許可,也知道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但由於對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不夠熟悉,心存僥倖不辦理或疏於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致使自己看似合理的採伐行為被刑法所打擊。

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外,其他採伐林木的行為必須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且需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

林木資源是一項極其寶貴的資源,濫伐林木罪的設立宗旨在於保護林木資源,避免濫砍濫伐對環境的過度透支,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張某某

郝先生,聽說你們村河堤要加寬加高,那兒有你們生產隊的樹,賣不賣呀?

郝某某

賣賣賣,7000元51棵都給你,但你要砍樹記得去辦林木採伐許可證哦!

張某某

好的!(我才不辦砍伐證呢,太麻煩了,還得花冤枉錢!先砍了再說,哪裡會有人來查啊?)

【樹木砍伐完,張某某以8500元將木材賣給刨板廠】

張某某

不錯不錯,扣除雜七雜八,淨賺800元呢!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周某

郝大哥,你們生產隊的楊樹賣不賣啊?

郝某某

賣呀,這塊地段的楊樹生的好,這34棵一共9000元。

周某

成交!那砍伐的問題呢?

郝某某

周老闆,我們生產隊給您提供辦證需要的材料證明,但林木採伐許可證需要您自己去辦理。

周某

沒問題!

【由於為趕進度,周某忘記了辦證,將砍伐下的樹木以11500元賣給王某某,賺取了差價】

張某某、周某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濫伐林木罪規定,寶應縣人民檢察院分別對二人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某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被告人周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檢察官說法:

本案中,被告人採伐的樹木皆系集體所有,集體雖將林木出售給被告人,但組織採伐林木,必須取得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的採伐許可證,因為這些林木已成為國家林業資源的組成部分。

案例中的兩名被告人,其採伐行為雖經林木所有人的許可,也知道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但由於對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不夠熟悉,心存僥倖不辦理或疏於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致使自己看似合理的採伐行為被刑法所打擊。

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外,其他採伐林木的行為必須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且需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

林木資源是一項極其寶貴的資源,濫伐林木罪的設立宗旨在於保護林木資源,避免濫砍濫伐對環境的過度透支,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張某某

郝先生,聽說你們村河堤要加寬加高,那兒有你們生產隊的樹,賣不賣呀?

郝某某

賣賣賣,7000元51棵都給你,但你要砍樹記得去辦林木採伐許可證哦!

張某某

好的!(我才不辦砍伐證呢,太麻煩了,還得花冤枉錢!先砍了再說,哪裡會有人來查啊?)

【樹木砍伐完,張某某以8500元將木材賣給刨板廠】

張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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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周某

郝大哥,你們生產隊的楊樹賣不賣啊?

郝某某

賣呀,這塊地段的楊樹生的好,這34棵一共9000元。

周某

成交!那砍伐的問題呢?

郝某某

周老闆,我們生產隊給您提供辦證需要的材料證明,但林木採伐許可證需要您自己去辦理。

周某

沒問題!

【由於為趕進度,周某忘記了辦證,將砍伐下的樹木以11500元賣給王某某,賺取了差價】

張某某、周某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濫伐林木罪規定,寶應縣人民檢察院分別對二人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某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被告人周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檢察官說法:

本案中,被告人採伐的樹木皆系集體所有,集體雖將林木出售給被告人,但組織採伐林木,必須取得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的採伐許可證,因為這些林木已成為國家林業資源的組成部分。

案例中的兩名被告人,其採伐行為雖經林木所有人的許可,也知道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但由於對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不夠熟悉,心存僥倖不辦理或疏於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致使自己看似合理的採伐行為被刑法所打擊。

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外,其他採伐林木的行為必須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且需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

林木資源是一項極其寶貴的資源,濫伐林木罪的設立宗旨在於保護林木資源,避免濫砍濫伐對環境的過度透支,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

濫伐林木罪】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濫伐林木罪定罪處罰:(一)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採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採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超過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數量採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六條 濫伐林木“數量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樹500至1000株為起點;濫伐林木“數量巨大”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樹2500至5000株為起點。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張某某

郝先生,聽說你們村河堤要加寬加高,那兒有你們生產隊的樹,賣不賣呀?

郝某某

賣賣賣,7000元51棵都給你,但你要砍樹記得去辦林木採伐許可證哦!

張某某

好的!(我才不辦砍伐證呢,太麻煩了,還得花冤枉錢!先砍了再說,哪裡會有人來查啊?)

【樹木砍伐完,張某某以8500元將木材賣給刨板廠】

張某某

不錯不錯,扣除雜七雜八,淨賺800元呢!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周某

郝大哥,你們生產隊的楊樹賣不賣啊?

郝某某

賣呀,這塊地段的楊樹生的好,這34棵一共9000元。

周某

成交!那砍伐的問題呢?

郝某某

周老闆,我們生產隊給您提供辦證需要的材料證明,但林木採伐許可證需要您自己去辦理。

周某

沒問題!

【由於為趕進度,周某忘記了辦證,將砍伐下的樹木以11500元賣給王某某,賺取了差價】

張某某、周某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濫伐林木罪規定,寶應縣人民檢察院分別對二人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某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被告人周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檢察官說法:

本案中,被告人採伐的樹木皆系集體所有,集體雖將林木出售給被告人,但組織採伐林木,必須取得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的採伐許可證,因為這些林木已成為國家林業資源的組成部分。

案例中的兩名被告人,其採伐行為雖經林木所有人的許可,也知道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但由於對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不夠熟悉,心存僥倖不辦理或疏於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致使自己看似合理的採伐行為被刑法所打擊。

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外,其他採伐林木的行為必須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且需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

林木資源是一項極其寶貴的資源,濫伐林木罪的設立宗旨在於保護林木資源,避免濫砍濫伐對環境的過度透支,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

濫伐林木罪】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濫伐林木罪定罪處罰:(一)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採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採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超過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數量採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六條 濫伐林木“數量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樹500至1000株為起點;濫伐林木“數量巨大”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樹2500至5000株為起點。

檢察官說法丨為什麼我花錢買的樹,卻不能隨便砍?

來源:寶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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