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製假工具 快遞出售假幣:陝西兩被告人偽造假幣獲刑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新華網 2017-05-03

新華社西安5月2日電(記者陳晨)犯罪嫌疑人在互聯網上購買模板、燙金機、水印圖案印章等製假工具,大量偽造面額為拾元、貳拾元的人民幣,再通過物流快遞郵寄出售。2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一起偽造貨幣案,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十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5月至6月間,被告人郝江江在上海市與他人共同製造假幣,此後又去浙江省嘉興市研究製造假幣技術,後將部分以AP開頭的貳拾元假幣帶至西安。從2016年5月開始,郝江江夥同被告人郝開心先後在西安市新城區、灞橋區租賃民房製造假幣。由郝江江負責購買原材料、提供技術、聯絡銷售渠道,二被告人共同利用電子假幣模板、燙金機、絲印網板、人民幣水印圖案印章、印油等工具,大量偽造拾元、貳拾元面額人民幣,並利用物流快遞郵寄出售。

2016年7月15日,公安機關在西安市灞橋區二被告人租住處,查獲燙金機等製造假幣設備工具和大量偽造的人民幣。經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鑑定,現場查獲、扣押的假幣成品、半成品共計2881張,總面額56070元。另查明,公安機關查獲的以AP開頭面額共計15140元的貳拾元假幣成品757張,系郝江江在上海蔘與偽造。

法院認為,被告人郝江江、郝開心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律法規,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構成偽造貨幣罪,屬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根據刑法相關條款及司法解釋,法院判處被告人郝江江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被告人郝開心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製假工具和假幣由扣押機關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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