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男子偷母親28萬,因偽造金融票證罪獲刑

兒子偽造假存單換走母親真存單,偷走了28萬元,母親稱是“家事”,希望兒子不用吃官司。然而,即使偷拿家庭成員的財物獲得諒解的,可以不認定為犯罪,但是小陸通過他人偽造銀行定期存單,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近日,經張家港市檢察院起訴後,小陸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2014年剛上大學不久,小陸接觸了網絡投資平臺,到大四畢業時,他已在多家貸款公司累計拖欠了28萬元。焦頭爛額之下,根本沒有能力還款的他想到了母親放在家中床頭櫃的存單,一張23萬,一張5萬,剛好能夠還掉貸款的錢。

存單的密碼母親早就告訴過自己,那麼如何神不知鬼不覺地將存單取出呢?小陸開始留意路邊的小廣告,以400元一張的價格定製了兩張假存單。過了幾天,他就拿假存單替換了家裡的真存單,拿著母親和自己的身份證去取了錢。

2018年6月中旬,陸母拿著兩張到期存單去銀行取款,真相暴露。銀行因為收到假存單,於是報案。

江蘇蘇州:男子偷母親28萬,因偽造金融票證罪獲刑

6個月後,民警根據相關證據線索,把正在家中休息的小陸抓獲歸案。小陸承認了自己所做的一切。當得知兒子因一念之差觸犯了刑法,陸母痛心疾首。“兒子偷拿的存單是我的,我也不跟他計較,這是我們自己家的家事,請你們別讓他吃官司啊!”陸母反覆懇求。

張家港市檢察院檢察官經過認真審查,向陸母多次釋法說理。原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偷拿家庭成員的財物獲得諒解的,可以不認定為犯罪,但是小陸通過他人偽造銀行定期存單,應認定為偽造金融票證罪。

近日,小陸因犯偽造金融票證罪,經張家港市檢察院起訴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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