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偽造租賃協議等 騙銀行兩千多萬貸款獲刑

既沒有實體店,也沒有真正的生意經營,但是一名男子僅通過各種虛假的店鋪租賃協議、庫存清單等手續,就先後從瀋陽一家銀行獲得貸款兩千多萬元。昨日,記者從鐵嶺市銀州區瞭解到這起騙取銀行鉅額貸款案。

偽造租賃協議等 騙取銀行貸款

王樹人(化名)是瀋陽新民市人,2013年開始,他得知瀋陽某銀行開展給瀋陽市商圈小微客戶辦理貸款業務後,就動了歪心眼。

王樹人不符合辦理貸款的條件,他也沒有什麼實體經濟,為了能拿到銀行貸款,他開始一步步運作。王樹人先臨時註冊了工商營業執照,隨後又偽造了一份商鋪租賃協議,在銀行貸前調查中他提供了虛假的營業地址矇騙調查。為了證明自己公司在經營,而且經營狀況良好,他還偽造了一份公司賬戶的銀行交易流水。

所有的手續王樹人做齊全了,甚至還提供了虛假貨物庫存清單,提供了這些虛假手續後,王樹人順利地從銀行騙取了第一筆貸款。

連續換了四次身份 共騙貸款兩千多萬

王樹人在瀋陽某銀行共貸款785萬元,順利得手後,王樹人的野心開始膨脹,胃口越來越大。他開始用其他人的身份,使用相同手段再次騙取貸款。

王樹人先後以自己、周某、劉某、修某四人的名義騙取貸款。2013年至2016年期間,王樹人以周某名義在這家銀行貸款790萬元。2014年至2016年期間,王樹人以劉某名義貸款290萬元。與此同一時間段,王樹人還以修某名義貸款329.5萬元。

為了不那麼快暴露自己,王樹人也償還了一部分銀行貸款,他以新貸還舊貸的方式,陸續還了一部分貸款。但是,直到案發前,王樹人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總計人民幣21945000元,未還本金總計人民幣4815608.58元,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

被判刑兩年 償還全部貸款

王樹人因涉嫌犯騙取貸款罪於2017年6月22日被刑事拘留,鐵嶺市銀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樹人犯騙取貸款罪,於2018年11月14日向鐵嶺市銀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樹人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騙取貸款犯罪,應當予以處罰。公訴機關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關於辯護人提出騙取貸款數額重複計算及對王樹人應按自首處理的意見,因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採信。鑑於被告人王樹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可以從輕處罰。

綜上判決如下:被告人王樹人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被告人王樹人退賠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人民幣4815608.58元。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