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兒媳、女婿算嗎?'

法律 婚姻 永清普法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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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中才會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

01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

1、配偶

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係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

注意: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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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中才會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

01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

1、配偶

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係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

注意: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兒媳、女婿算嗎?

3、子女

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須注意:

(1)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2)一般情況下,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養子女對生父母撫養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除此之外,在法定繼承中針對特殊情況還有一些補充規定。

1、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名為養孫子女的養子女

名義上為養孫子女,實際上屬於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的,該“養孫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作為直系晚輩代替死者參與繼承,這時也可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02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哪些?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亦屬“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才能互為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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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中才會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

01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

1、配偶

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係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

注意: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兒媳、女婿算嗎?

3、子女

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須注意:

(1)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2)一般情況下,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養子女對生父母撫養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除此之外,在法定繼承中針對特殊情況還有一些補充規定。

1、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名為養孫子女的養子女

名義上為養孫子女,實際上屬於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的,該“養孫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作為直系晚輩代替死者參與繼承,這時也可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02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哪些?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亦屬“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才能互為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兒媳、女婿算嗎?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須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

(1)孫子女、外孫子女不屬於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由其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

(2)其父母先於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而是以“代位繼承人”的身份參與繼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當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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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中才會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

01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

1、配偶

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係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

注意: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兒媳、女婿算嗎?

3、子女

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須注意:

(1)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2)一般情況下,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養子女對生父母撫養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除此之外,在法定繼承中針對特殊情況還有一些補充規定。

1、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名為養孫子女的養子女

名義上為養孫子女,實際上屬於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的,該“養孫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作為直系晚輩代替死者參與繼承,這時也可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02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哪些?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亦屬“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才能互為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兒媳、女婿算嗎?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須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

(1)孫子女、外孫子女不屬於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由其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

(2)其父母先於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而是以“代位繼承人”的身份參與繼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當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上第一繼承人是誰?兒媳、女婿算嗎?

一般要是存在合法有效的遺囑或者遺贈的話,那麼就不會通過法定方式來繼承遺產,自然此時也就不會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畢竟在遺囑或者遺贈中,被繼承人是有對自己的財產做出安排分配,此時往往就是按照遺囑或者遺贈中的內容來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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