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非法同居怎麼處罰,能算是重婚罪嗎?'

不完美媽媽 法律 刑法 上海 張瀾瀾 法妞問答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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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婚的情況下還跟未婚者同居在一起,就構成了非法同居的關係,一旦非法同居的行為被認定,就等於是背叛了婚姻、背叛了伴侶,另一半也會以對方非法同居而起訴。那麼,已婚非法同居怎麼處罰,能算是重婚罪嗎?

網友諮詢:老公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和別人同居了,並且幾個月不回家,起訴會怎麼處罰,是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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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婚的情況下還跟未婚者同居在一起,就構成了非法同居的關係,一旦非法同居的行為被認定,就等於是背叛了婚姻、背叛了伴侶,另一半也會以對方非法同居而起訴。那麼,已婚非法同居怎麼處罰,能算是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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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非法同居怎麼處罰,能算是重婚罪嗎?

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張曉雪律師解答: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但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與第三人發生非法同居行為,在民事方面,無過錯方可提起離婚訴訟並索要離婚損害賠償金;在刑事方面,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罪,可處以兩年以下的刑事處罰。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婚姻法》第三條“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從保障婚姻原則的貫徹提出的禁止性規定。

張曉雪律師解析:

以下三種情況屬於已婚非法同居: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重婚的兩種形式: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

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已經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律師簡介:10餘年工作經驗,上海優秀律師,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成功案例:婚後析產,委託人拿到200萬、拆遷糾紛,委託人拿到80萬、交通事故死亡完勝,故意傷害罪不給予起訴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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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婚的情況下還跟未婚者同居在一起,就構成了非法同居的關係,一旦非法同居的行為被認定,就等於是背叛了婚姻、背叛了伴侶,另一半也會以對方非法同居而起訴。那麼,已婚非法同居怎麼處罰,能算是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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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非法同居怎麼處罰,能算是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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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但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與第三人發生非法同居行為,在民事方面,無過錯方可提起離婚訴訟並索要離婚損害賠償金;在刑事方面,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罪,可處以兩年以下的刑事處罰。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婚姻法》第三條“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從保障婚姻原則的貫徹提出的禁止性規定。

張曉雪律師解析:

以下三種情況屬於已婚非法同居: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重婚的兩種形式: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

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已經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律師簡介:10餘年工作經驗,上海優秀律師,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成功案例:婚後析產,委託人拿到200萬、拆遷糾紛,委託人拿到80萬、交通事故死亡完勝,故意傷害罪不給予起訴等案件。
已婚非法同居怎麼處罰,能算是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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