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農民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徵收土地時又有哪些補償?土地徵收補償費又如何分配呢?
一、耕地的補償費範圍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農民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徵收土地時又有哪些補償?土地徵收補償費又如何分配呢?
一、耕地的補償費範圍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土地補償費該如何分配
(一)法定民主議定程序
根據《物權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二)外嫁女、兒童、農民工均有合法權益
農村集體土地具有特殊的身份屬性及生產生活保障性質,司法實務審判中,審理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時,應綜合考慮當事人生產生活狀況、戶口登記狀況以及農村土地對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認定相關權利主體。要以當事人是否獲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為重要考量因素,慎重認定其權利主體資格的喪失,注重依法保護婦女、兒童以及農民工等群體的合法權益。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農民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徵收土地時又有哪些補償?土地徵收補償費又如何分配呢?
一、耕地的補償費範圍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土地補償費該如何分配
(一)法定民主議定程序
根據《物權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二)外嫁女、兒童、農民工均有合法權益
農村集體土地具有特殊的身份屬性及生產生活保障性質,司法實務審判中,審理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時,應綜合考慮當事人生產生活狀況、戶口登記狀況以及農村土地對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認定相關權利主體。要以當事人是否獲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為重要考量因素,慎重認定其權利主體資格的喪失,注重依法保護婦女、兒童以及農民工等群體的合法權益。
故此,生活實踐中,我們常聽說的外嫁女等都沒有分配權利時,實際是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法律亦明確規定,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剝奪、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補償權益,需結合具體情況予以認定主體資格。
文丨向娟律師 民事業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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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農民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徵收土地時又有哪些補償?土地徵收補償費又如何分配呢?
一、耕地的補償費範圍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土地補償費該如何分配
(一)法定民主議定程序
根據《物權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二)外嫁女、兒童、農民工均有合法權益
農村集體土地具有特殊的身份屬性及生產生活保障性質,司法實務審判中,審理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時,應綜合考慮當事人生產生活狀況、戶口登記狀況以及農村土地對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認定相關權利主體。要以當事人是否獲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為重要考量因素,慎重認定其權利主體資格的喪失,注重依法保護婦女、兒童以及農民工等群體的合法權益。
故此,生活實踐中,我們常聽說的外嫁女等都沒有分配權利時,實際是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法律亦明確規定,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剝奪、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補償權益,需結合具體情況予以認定主體資格。
文丨向娟律師 民事業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