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說《安全生產法》

法律 時政 無極普法 2017-06-17

2002年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18票贊成、1票反對、2票棄權表決通過,宣告了《安全生產法》的誕生。歷時10年實施,2011年開始修訂準備。

2014年8月二審,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8月31日)表決,以165票贊成、5票棄權通過,同日習近平主席簽署第13號主席令,公佈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產法》共7章,第一章16條,第二章32條,第三章10條,第四章17條,第五章11條,第六章25條,第七章3條。

2002安法97條增加至安法2014修訂版114條,不包括附則為111條,新增了17條,新增了64款項。

安法2014修訂版共114條,其中71條直接關係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人員,佔總條數的64%。

安法2014修訂版新增了17條,有9條直接關係生產單位經營及其人員,佔53%。

安法新增款項:

1.總則—新增4個款項。

2.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新增9個款項。

4.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新增1個款項。

6.法律責任—新增7個款項。

安法修改款項:

1.總則—修改6個款項。

2.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修改12個款項。

4.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修改2個款項。

5.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修改4個款項。

6.法律責任—修改12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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