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結伴打傷同學 熊家長“結盟”拒賠錢被拘留

法律 中國政法大學 張立勇 廣播 雙流檢察 2017-06-22

熊孩子結伴打傷同學熊家長結盟拒賠錢被拘留法官從被執行人徐某某家裡搜出14萬餘元現金

原標題:6名熊孩子打傷同學熊家長結盟當老賴

6名小學“熊孩子”毆傷同學,其家長被判賠錢,但這些家長居然私下“結盟”,串通起來拒不履行判決,以為“法不責眾”。日前,這些“老賴”被昭通市彝良縣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案由

6學生家長“結盟”拒不履行判決

這起案件的案由很簡單,不過後續發生的事情讓人感到意外。

熊孩子結伴打傷同學 熊家長“結盟”拒賠錢被拘留

穿著拘留服的“老賴”徐某某看著法官清點他被強制執行的款項

2014年10月17日中午,彝良縣某小學學生唐某在玩耍時,與同學李某產生糾紛,唐某便邀約同學羅某、徐某、趙某、馮某、王某,在學校教學樓圍毆受害人李某,將李某打傷致骨折。李某被送到彝良縣醫院醫治,出院後被權威機構鑑定為9級傷殘。

該案被訴至法院後,彝良縣法院一審判決:唐某等6名學生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長),分別賠償李某各項經濟損失19890.71元。一審判決後,6名學生家長提出上訴,昭通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由於6名學生家長長期不賠付,受害人李某的家長申請強制執行。彝良縣法院法官多次上門做工作,督促6名小學生的家長履行生效判決。沒想到,6名學生家長不但不聽勸,還私下訂立“攻守同盟”——不準自動履行判決,若誰家先履行了法院判決,另外5家將對其群起而攻之。

熊孩子結伴打傷同學 熊家長“結盟”拒賠錢被拘留

熊孩子結伴打傷同學熊家長結盟拒賠錢被拘留法官從被執行人徐某某家裡搜出14萬餘元現金

就這樣,6名被執行人均有賠償能力,卻沒有一人履行判決,當起了“老賴”。

處置

查封賬戶搜查住所強制執行

本月12日,彝良縣法院依法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對這些學生家長的財產進行查控。除羅某某下落不明外,5名學生家長被司法拘留。

法院對6名學生家長的銀行賬戶存款餘額進行查封、凍結、扣劃,並對訂立“攻守同盟”主謀徐某某的住所進行搜查,當場搜出14萬餘元現金。

目前,該案絕大部分標的款已經執行到位,對外出逃避執行的羅某某,已在布控追查之中。

此外,本月9日,彝良縣法院龍安法庭也強制執行了一起欠薪案,將彝良縣付家灣煤礦拖欠的工人工資、工傷賠償款共計75萬餘元執行款,如數發放到7名申請強制執行的農民工手中。

本報記者申時勳

通訊員張恩智王俊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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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為失信人“定製”彩鈴 讓其在朋友圈丟盡臉面:您撥打的機主是老賴

“你撥打的機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發佈為失信被執行人……”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為部分失信被執行人“定製”了手機彩鈴服務,以促其儘快履約。登封市人民法院負責人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這一舉措從6月10日起策劃實行,已有3起涉及“老賴”的案件結案。

老賴被定製“失信彩鈴”

6月12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佈了一段“老賴彩鈴”的聲音樣本,樣本顯示,撥打者可先聽到數聲警笛,隨後可聽到人聲提示:“你撥打的機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發佈為失信被執行人,請督促其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為什麼對“老賴”的手機定製彩鈴?登封市人民法院解釋,6月8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張立勇院長到登封法院調研執行工作時,提到“壓縮老賴活動空間,讓其在朋友圈丟盡臉面、無處躲藏”的工作思路,並建議在“老賴”手機上做文章,讓朋友圈一打電話就知道其是“老賴”,讓大家敬而遠之,避免上當。根據這一建議,登封法院與登封市移動、聯通等公司聯絡合作,由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通過對“老賴”手機定製編輯彩鈴的方式施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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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這個彩鈴“老賴”自己取消不了,只有法院出具手續才可取消,目的是督促其儘快履行法定義務。如果“老賴”履行了法定義務,登封法院將在第一時間撤銷懲戒,屏蔽相關失信信息。

6月8日下午,對被執行人李某某的手機實施了“定製彩鈴”服務,6月10日上午,李某某主動打電話給案件承辦人:“今天週末你們上班不?我馬上還錢,我快受不了,你們趕快給我彩鈴下了吧”。當李某某將2萬元欠款交給申請執行人後,法院當即與移動公司聯繫,將其定製彩鈴取消。

實施數日已結案3起

6月14日,登封市法院執行局一楊姓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登封市法院給老賴們“定製”手機彩鈴為河南全省首創,從今年6月10日開始策劃實施。

“給老賴打電話的大都是朋友圈的人,所以(這個措施)在熟人圈內的影響力比較大,”該負責人介紹,“比如張三是個失信被執行人,他住在北京,你就是把他的頭像滿大街都貼上,他海南的同學、朋友、親戚可能還不知道,但是彩鈴一設置,這些人一打電話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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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主要目不是讓誰丟人,而是督促他履行義務,讓他以後誠信做人、做事”。這名負責人介紹,“另一方面,現在市場經濟往來越來越頻繁,如果(經濟)交往過程大家都沒有安全感,交往肯定受阻。對方一打電話,知道你負債了,立馬不跟你做生意了,這對別人和自己都是一種保護。”

該負責人還介紹,雖然我國已實施手機實名制,但還存在一人持有多個手機號等複雜情況,為了保證彩鈴能準確被定製到相關失信被執行人可正常使用的手機號上,他們要求每個被執行人填寫“手機號碼確認書”,“不管號碼是否登記在他身份證名下,一個號碼我們打了10次都是他接的,就可以確認是他本人”。

據介紹,這項措施實行至今效果比較明顯。10日實施當天,登封市法院已為5名“老賴”定製了手機彩鈴,到目前為止已有3起涉及“老賴”的案件結案。

“失信鈴聲”被最高法認為“有價值”

“失信彩鈴”的懲戒方法此前就曾被最高法關注,並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網今年6月2日發佈的一份《來信人所提失信名單相關建議及答覆意見》顯示,來信人於東鋒曾建議:“和電信部門聯合推出失信鈴聲,失信被執行人撥出電話或者其他人給失信被執行人撥打電話時,提示此人已被納入失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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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給出的答覆意見為:“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與相關聯動單位簽署的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失信被執行人共採取了11類100餘項具體懲戒措施,為失信被執行人設置失信鈴聲不在上述懲戒範圍之內”。

不過,最高法在回覆中稱,“您的建議非常有價值,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探索該項懲戒措施,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建設,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工作體制機制,維護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營造向上向善、誠信互助的社會風尚。”

“失信彩鈴”仍在探索階段

登封區人民法院為失信被執行人“定製”手機彩鈴服務被媒體報道後,有法律人士對此舉提出質疑。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發微博指出,法院給被執行人定製彩鈴缺乏法律根據,“強制執行措施由國家立法,不允許法院創設,更不允許基層創新”。

何兵指出,雖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七條,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並可以採取新聞發佈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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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佈。但並“不能從通告發布權,推出強行植入手機鈴聲權。公民通訊自由和祕密受憲法保護”。

何兵還提出,法院給被執行人定製彩鈴,“損害債務人信譽,不利於執行”。何兵告訴北青報記者,“老賴”分類起來比較複雜,有的是真的老賴,有的是資不抵債,有的是覺得判決不公,因此較難認定,如果“一刀切”摧毀其信用,反而不利於一些案件的履行。

對此,上述登封市人民法院負責人迴應稱,目前,給“老賴”們“定製”手機彩鈴的舉措還在探索階段,在範圍設定上,登封市人民法院針對的並不是全部的失信被執行人,“主要針對的是比較賴的那種,包括有能力履行而不去履行的、偽造證據干擾執行的、不敬畏法律暴力抗法的等等”。

對於為哪些人定製彩鈴,該負責人稱,法院內部承辦人要進行審查,確認對方的手機號以及是否符合被定製彩鈴的條件,“如果是未成年,比如交通事故事件中的未成年被告,我們肯定不會”。

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認為,為“老賴”定製彩鈴,這種行為是法律與社會、與科技並行的體現,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不過,這種行為也應把握一定的“度”,“若為老賴設置失信彩鈴影響老賴的通信,超過一定的程度有可能侵犯老賴的人身自由權利”。

來源:中華網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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