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關於徵地流程的法律規定,看看你那裡合不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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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徵地蓋樓,蓋廠房等等項目越來越多,尤其是在我們這種三四線城市。往年的徵收都是村裡下個通知就完事兒了,至於到底合不合規,老百姓也不知道。但是隨著互聯網的發達,信息的流通變得便利,也有越來越多的老百姓瞭解了其他地區土地徵收的補償款數額,雖說各個地區標準不一樣,但是有些時候確實相差巨大,天津北京地區有些十幾萬甚至幾十萬,我們這邊最多才三萬多,尤其像我們搞苗木培育的,都是靠土地吃飯,得到的補償和原先的收入相差極大,於是出現了“釘子戶”,“上訪戶”等。於是小編蒐集了些關於徵地補償流程的介紹,轉發一下,相信還是有許多地區在這個事情上遭遇了同樣的困惑,畢竟還是有些害群之馬在流程上動手腳,比如將耕地良田在上報中說成是荒山野地,所以便不會對百姓出示徵收公告的。

本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個別省的實施條例的規定,扼要介紹國家關於政府徵地流程的法律規定,歡迎大家閱讀!

一、徵地的含義

徵地,是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簡稱。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強制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並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徵地者一定的貨幣補償。土地被徵收後,其所有權屬於國家,不再屬於農民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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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徵地蓋樓,蓋廠房等等項目越來越多,尤其是在我們這種三四線城市。往年的徵收都是村裡下個通知就完事兒了,至於到底合不合規,老百姓也不知道。但是隨著互聯網的發達,信息的流通變得便利,也有越來越多的老百姓瞭解了其他地區土地徵收的補償款數額,雖說各個地區標準不一樣,但是有些時候確實相差巨大,天津北京地區有些十幾萬甚至幾十萬,我們這邊最多才三萬多,尤其像我們搞苗木培育的,都是靠土地吃飯,得到的補償和原先的收入相差極大,於是出現了“釘子戶”,“上訪戶”等。於是小編蒐集了些關於徵地補償流程的介紹,轉發一下,相信還是有許多地區在這個事情上遭遇了同樣的困惑,畢竟還是有些害群之馬在流程上動手腳,比如將耕地良田在上報中說成是荒山野地,所以便不會對百姓出示徵收公告的。

本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個別省的實施條例的規定,扼要介紹國家關於政府徵地流程的法律規定,歡迎大家閱讀!

一、徵地的含義

徵地,是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簡稱。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強制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並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徵地者一定的貨幣補償。土地被徵收後,其所有權屬於國家,不再屬於農民集體。

國家關於徵地流程的法律規定,看看你那裡合不合規矩?

二、徵地的程序

徵地的程序分前後銜接的兩大塊,即徵地的批准程序和徵地的實施程序。

(一)徵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設項目為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徵地的實施程序

1、發佈徵地公告

(1)發佈機關:市縣政府。

(2)發佈範圍: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佈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後果:列入補償範圍。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徵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准。

4、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准機關:市、縣政府(並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支付給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收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四、徵地補償標準數額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五、補償費用的管理、歸屬

(一)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二)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六、徵地補償糾紛及解決方式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徵地信息公開糾紛

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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