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透露上海迪士尼被訴案調解細節:要求先公佈新規再簽字'

上海 迪士尼 法律 法務 新聞 每日人物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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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徐杭燕 編輯王輝

大學生王潔瑩花了六個月,了結與上海迪士尼之間的糾紛。9月12日,上海迪士尼與王潔瑩達成調解,並當庭賠償5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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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徐杭燕 編輯王輝

大學生王潔瑩花了六個月,了結與上海迪士尼之間的糾紛。9月12日,上海迪士尼與王潔瑩達成調解,並當庭賠償50元人民幣。

律師透露上海迪士尼被訴案調解細節:要求先公佈新規再簽字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發佈調解信息

今年1月30日,王潔瑩因攜帶食物入園遭拒。後於3月15日將上海迪士尼樂園訴至浦東法院,請求判定禁帶食物的條款無效,以及賠償丟棄食物的損失46.3元。

就在達成調解前一天的9月11日,上海迪士尼公佈並正式實施食品和安檢新規,遊客可攜帶食物飲料入園,除了榴蓮、臭豆腐等。這是其自2016年開園以來第二次修改遊客須知。

這也意味著,實施兩年的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規定,因這起訴訟而得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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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徐杭燕 編輯王輝

大學生王潔瑩花了六個月,了結與上海迪士尼之間的糾紛。9月12日,上海迪士尼與王潔瑩達成調解,並當庭賠償50元人民幣。

律師透露上海迪士尼被訴案調解細節:要求先公佈新規再簽字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發佈調解信息

今年1月30日,王潔瑩因攜帶食物入園遭拒。後於3月15日將上海迪士尼樂園訴至浦東法院,請求判定禁帶食物的條款無效,以及賠償丟棄食物的損失46.3元。

就在達成調解前一天的9月11日,上海迪士尼公佈並正式實施食品和安檢新規,遊客可攜帶食物飲料入園,除了榴蓮、臭豆腐等。這是其自2016年開園以來第二次修改遊客須知。

這也意味著,實施兩年的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規定,因這起訴訟而得以調整。

律師透露上海迪士尼被訴案調解細節:要求先公佈新規再簽字

修改過後的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圖源上海迪士尼官網

不過,在距該案審限到期還有一個月,如何結案依舊不甚明朗。8月中旬,多家媒體相繼跟蹤報道,引發諸多討論,話題從“禁止自帶食品”延展至“安檢方式侵犯隱私”。上海迪士尼也因此成為輿論焦點。

代理律師袁麗告訴每日人物,8月19日,浦東法院組織雙方談話。她作為王潔瑩代理律師出席,迪士尼方派出的是兩名律師和一名法務。

袁麗透露,談話中法官曾詢問雙方的調解意向,迪士尼方沒有拒絕調解,答覆要回去問一下領導。袁麗說,原告主觀方面一直有調解意向,只要方案好就可以進行,“但迪士尼並沒有給出一個方案”。

但調解過程並不順暢。期間,上海迪士尼曾迴應媒體,稱禁止自帶食品是一項“慣例”,而這一安檢行為則合法合規。這也是迪士尼在該事件中發佈的首次聲明,但此舉並未贏得外界的認可,再次引起軒然大波。

直至9月6日,迪士尼態度出現轉變。人民日報消息稱,上海迪士尼樂園將優化人工包檢,遊客也可攜帶自用食品進入。

這給了雙方繼續調解的契機。自此,“調解方案大致有了一個雛形,調解也就可以進行下去了。”袁麗告訴每日人物。

9月11日,在原告方的提議下,上海迪士尼向公眾公佈了新修訂的遊客須知。次日,雙方在浦東法院的組織下,簽署調解筆錄,該案調解結案。

對目前的結果,袁麗律師稱,小王和三位同學都比較滿意,訴狀中的兩點訴求已經達成,公益訴訟的目的也達到了。她們目前正在準備10月13日的第二次司法考試。

9月13日中秋節這一天,袁麗律師向每日人物講述了代理這起訴迪士尼案背後的調解過程。

以下是每日人物與律師袁麗的對話:

每日人物:對於目前這個結果,你們的態度是?

袁麗挺滿意的,因為規則也改了,賠償也賠了,我們公益訴訟的目的也達到了。

每日人物:你和小王對於調解的態度是怎樣的?

袁麗我們主觀方面一直都有調解意向的,法官也曾多次詢問過。4月23日開庭時也有詢問,雙方如果沒有調解意願就正常開庭,但當時那個庭不是針對調解的,所以也就沒再多說。8月19日,法院組織了一次談話,當時也詢問了調解意向,迪士尼方的回答是要回去問一下領導,他們做不了主。

每日人物:9月份這次的調解是如何開展的?

袁麗9月初的,迪士尼出了一條新聞,將擴大可攜帶食品的類型、優化安檢等。迪士尼這邊的壓力比較大,方案也有了雛形,我們跟法院核實了信息,法院開始組織雙方調解。

調解當天是小王和另外兩位同學一起過去,這兩名同學作為公民委託代理人,學校開具了證明,法官也同意了。

我那天沒有去,我跟潔瑩她們說了一些注意事項。比如,調解書雖然是基於雙方自願,但是法院也要進行審核,我提醒她有一些內容不一定能寫進去。如果第一項訴求,更改遊客須知的訴求沒有辦法寫進調解書,那就先不要調,讓他們向公眾公佈更改的細則之後,才能放棄這個訴求。

每日人物:之前的調解為什麼沒有進行下去?

袁麗:專門的調解實際上就是9月份的這兩次。我們一直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如果方案好的話是可以調解的。迪士尼方也沒有明確表達堅決不調解。最主要的問題是,迪士尼之前並沒有提供方案。我們也一直做兩手準備,一方面準備自己的調解方案,另一方面準備訴訟。

每日人物:第一項訴求最後沒有寫進去調解筆錄中?

袁麗:對,調解原則上是自願,雙方協商的內容是可以寫進調解書,但要符合法律規定。這涉及到一個執行問題。而修改條款,在寫作上有一個自主權的,同樣一個意思可以有不同的表達方式,這沒有辦法申請執行,可操作性比較低。除此,遊園的規則是企業和遊客之間的格式條款,規則寫在法院的文書中也不是很恰當。

那天調解之後,潔瑩(小王)跟我說對方先把這個細則發佈出去,等發佈了之後再籤筆錄。後來,迪士尼公佈了修改過後的細則。第二天,雙方簽署了調解筆錄,上海迪士尼當庭賠償潔瑩50元,案件就結案了。

每日人物:目前更改的規則裡面有一部分是關於“安檢”的內容,在調解的時候,這是主要的訴求之一嗎?

袁麗:安檢的問題我們之前也考慮到了,但安檢的問題是侵犯隱私權,而我們的案由是服務糾紛,兩者是不一樣的,不能放在一起。我們是沒有主張(該權利),但是我們提到了你(迪士尼)安檢這麼嚴,搜得這麼仔細,裡面的東西又賣這麼貴,其實侵犯了一個公平交易的權利。

其實在八月份之前,迪士尼這邊來過一次松江,和松江司法局在溝通這個案件,司法局也詢問了我們的想法,我們提到搜包這件事情是絕對不允許的、堅決要改的。

每日人物:之前有沒有考慮過撤訴?

袁麗:潔瑩她們是堅持不同意撤訴的。因為一旦撤訴,法院就不管了,也不會出具相應的法律文書。當第一訴求已經達成的情況下,第二項訴求雖然金額不高,不考慮撤訴的話一定要保留下來,讓法院出具一份文書,所以最後是象徵性地賠償了50元。

每日人物:這起案件中,法院和迪士尼方的態度是怎樣的?

袁麗:之前一直沒有和法院直接接觸過,直到8月19日以代理律師的身份參與那次談話。可以感受到法官盡職盡責,很有耐心。對方律師也很專業、負責。

4月份那次開庭,她們(小王及其同學)跟我說對方蠻重視這件事情,來了兩個律師和幾個法務。我們這邊就坐著小王一個小姑娘,但法官給了她充分闡釋的時間。她跟我說她感覺有時候都說偏了,法官也沒有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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