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出臺“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實施意見

法律 社會 濰坊新聞網 2017-06-09

濰坊新聞網6月6日訊 (記者潘來奎)日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全市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了村(社區)法律顧問的資格條件、人員選聘、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規定,村(社區)法律顧問由具備一定條件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行政部門(含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由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選聘,工作職責是為村(社區)治理提供法律意見、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參與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村(社區)法律顧問每月至少到每個村(社區)累計服務8小時,每月至少參與信訪接訪、聽證1次,每季度至少舉辦1次法治講座,法律顧問所在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司法所每年至少組織1次大型法律服務進村(社區)活動。

《實施意見》提出,通過先行試點、全面推開、總結提高三個階段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先行試點階段選擇1至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用2個月左右時間,在政策制定、機制建設、保障措施等方面先行先試。全面推開階段在總結運用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適時召開現場會,用1年時間在全市全面推開。總結提高階段用1個月左右時間,對全市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固化制度,查漏補缺,進一步提高規範化、制度化水平。

《實施意見》明確了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運行機制,主要包括加強業務培訓、細化操作規範、建立統計制度和加強考核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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