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打斷律師發言”、“不按要求答辯面臨處罰”,法院作出迴應了

5月4日,新浪微博@張庭源律師律師在微博上傳了一段標題為“你的水平不夠!面對這樣的法官,律師怎麼應對?”的視頻,引發網友熱議。眾多法律自媒體及新京報等新聞媒體進行了轉發評議。

在這段時長1分21秒的視頻中,法官三次打斷律師發言,並強調:“你充分不一定能把事情講清楚,說明你水平不夠,抓不住重點,明白不?

據檢索公開資料,該段視頻來自中國庭審公開網,是2月2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公開開庭審理的一起販賣毒品二審上訴案件庭審直播中的一個片段,呵斥律師的法官為該案審判長。

本號曾經撰文《強勢女法官當庭呵斥辯護律師:你水平不夠!》。5月8日中午1時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回應稱:“近日有媒體和網民對我院一起刑事案件開庭審理不規範現象提出批評。我院對此高度重視,已組織專人調查核實,確保所反映案件嚴格依法公正審理。有關情況將及時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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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合作區法院:

表述易引起歧義,已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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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張廣東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的《答辯通知書》在法律圈流傳。根據該通知書的要求,被告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交書面答辯狀,且應包括多項必備的內容,且被“特別提示”:“如你方拒絕按照本通知書要求進行答辯的,將可能面臨法庭的訓誡、責令承擔訴訟費用及對方律師費用等法律後果。

“三次打斷律師發言”、“不按要求答辯面臨處罰”,法院作出迴應了

本號撰文《律所官微怒懟法院:牛逼哄哄到不知道自己貴姓!》,認為該《答辯通知書》裡要求被告方限期提出對原告方主張法律事實及訴訟請求的異議意見及違反後的司法處罰、費用承擔,沒有法律依據,且涉嫌任意創設義務、擴大制裁範圍、濫用責任承擔,容易引發民眾對於法律規範的歧義。

5月7日下午16時28分鐘,微博“深圳前海法院 ”發佈消息:近日,網上有評論認為我院《答辯通知書》中的“特別提示”的內容沒有法律依據。該提示針對的是故意不答辯導致訴訟拖延的不誠信行為。該提示的表述易引起歧義,已予以糾正。


“三次打斷律師發言”、“不按要求答辯面臨處罰”,法院作出迴應了


2018年6月27日,《人民法院報》曾經發文《司法迴應輿論應遵循四大原則》,其中提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法機關要自覺接受媒體監督,以正確方式及時告知公眾執法司法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輿論引導。


“三次打斷律師發言”、“不按要求答辯面臨處罰”,法院作出迴應了


要達成兩者的良性互動,一方面法院應當為新聞傳媒營造良好的信息傳播環境,給新聞媒體更大更好的空間。以適當的溝通方式,影響媒體的立場,通過新聞媒體對涉案公共危機事件的事實的客觀報道和適當評論,引導社會公眾的認知。另一方面,新聞媒體要為司法審判提供輿論支持,向社會公眾提供可靠的信息,及時澄清流傳的且具有危害性的謠言或者嚴重失實的信息,發佈法院對於危機事件的觀點和措施,發揮正面宣傳工作,疏導公眾的情緒,引導公眾的行為,為法院的司法審判工作贏得社會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三次打斷律師發言”、“不按要求答辯面臨處罰”,法院作出迴應了

依法獨立公正審判與尊重民意並不矛盾。一方面法院要堅持依法獨立公正審判原則,始終保持理性、客觀、冷靜的態度,決不能為了迎合輿論作出違反事實和法律的裁判。另一方面要堅持司法的民主性,通過暢通司法公開的渠道,認真傾聽人民群眾訴求,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在人民群眾的參與、見證和監督下以真誠善意的態度,審慎行使司法審判權,努力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司法機關的公平公正。

文章來源:煙語法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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