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家被盜,物業有責任嗎?是否應予賠償,怎麼賠償?

法律 法制 社會 視界門 2017-05-15

相信我們很多業主朋友都會想知道,如果家裡被盜,物業服務公司需要負責嗎?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家裡被盜,小區的物業有責任嗎?這個話題。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及房地產行業的興起,人們越來越多的願意選擇小區模式的居住環境,物業管理行業也隨之迅速發展起來,但相伴而生的物業管理糾紛也呈現出井噴的態勢。現在進入法院的物業管理糾紛類型多樣,其中因盜竊引發的此類糾紛佔比較重,筆者擬通過對一起案例的分析來理清小區業主被盜案中物業管理公司在什麼情況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

在這裡我們需要先搞清一個法律關係

就是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之間他們是一種什麼樣的法律關係?剛才說過了是一種委託管理的形成一種委託管理的關係這是一種委託管理的關係。肯定不是一種保管關係!

因為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小區管理的物業服務合同裡不太會寫進去,就是說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業主的財產負擔一個保管義務!就是說只是要進行的一種安全防範,絕對不是小區業主的私人保鏢。

小區業主家被盜,物業有責任嗎?是否應予賠償,怎麼賠償?

綜上,正如路人在行路中被盜或者被搶,治安警察或治安大隊或公安機關不負賠償責任一樣,在物業公司保安員僅負有治安防範法定或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物業公司對業主家中的貴重財物失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除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特別約定了物業公司對業主家中貴重財物負保管義務。再者,在盜竊刑事案件未被公安機關偵破的情形下,業主難以舉證證明失竊的貴重財物及其損失數額。所以,業主要求物業公司賠償的請求想獲得物業公司的滿足或法官的支持,難度很大。

不過能證明這幾種情況,或許物業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要想證明物業公司的過失,我們就要先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家裡的財產被盜了,物業服務企業有沒有責任,咱們只能回到物業服務合同當中,看我們剛才所說的物業服務企業有沒有嚴格按照我們合同所約定的去履行他的安全防範義務!

比如說,他確實是在物業的小區裡面沒有進行安全的巡邏,疏於安全防範工作。或者說相關的技術防範措施沒有做到位或根本沒有安裝一些例如攝像監控等設備,導致了很多小偷的湧入。

那麼物業服務企業他確實存在了違約的行為。如果存在這些違約的行為的時候,咱們才能主張去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負責。

小區業主家被盜,物業有責任嗎?是否應予賠償,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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