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寧法院成功強制騰遷扶綏一酒店

法律 投資 劉炫 金融 南寧政法 2017-05-10

廣西法治日報/平安南寧網南寧訊(記者肖璇)近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聯合崇左市扶綏縣人民法院,凝心聚力,攻堅克難,用18小時成功騰遷6千多平方米的酒店,啃掉一起長達5年無法執行的“骨頭案”。據瞭解,這是邕寧區法院有史以來成功執結的標的物(房屋)面積最大、樓層最多、價值最高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

此次執行案件源於南寧市邕寧區某金融機構與廣西某房地產公司、廣西某酒店投資公司等之間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法院判決廣西某房地產公司歸還某金融機構1500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某金融機構在對抵押物即扶綏某酒店行使抵押權後,如尚有仍不能清償部分的債務,就由廣西某酒店投資公司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後,因廣西某房地產公司無力履行,邕寧區法院隨即委託拍賣機構對扶綏某酒店進行拍賣還債,經過三次拍賣和變賣,因無人競買而流拍,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邕寧區法院為此裁定將扶綏某酒店以1990餘萬元的價格抵償債務。然而,作為被執行人之一的廣西某酒店投資公司理應將其佔用經營的扶綏某酒店騰遷移交給某金融機構,但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黃某不僅拒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反而採取多種方式阻撓和拖延法院處置抵押物——面積6千多平方米、高12層的扶綏某酒店,拒不騰遷出酒店。為切實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邕寧區法院決定對該酒店進行強制騰遷。

經過周密部署,制定風險評估、處置等預案,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及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持下,4月27日清晨6時30分,邕寧區法院共出動幹警120餘人,配備無人航拍機及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執法過程。扶綏縣法院派出幹警20多名協助執行,並聯系當地公安、交警、醫療、消防、供水供電等40餘人協助配合。邕寧區法院邀請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協委員到現場進行監督,同時邀請媒體進行全程新聞報道,確保了騰遷執行過程陽光透明、公開公正。

經過近18小時的連續高強度緊張工作,4月28日凌晨1時20分,該酒店物品全部得到妥善處置,沒有損壞和遺失,酒店負責人對全部騰遷出的物品進行簽字、確認和接收,整個騰遷工作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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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戰18小時成功啃掉5年“硬骨頭”

——南寧市邕寧區法院依法強制騰遷紀實

廣西法治日報/平安南寧網記者肖璇 通訊員邱麗玲 劉晶

邕寧法院成功強制騰遷扶綏一酒店

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等到現場監督,確保公正、規範、陽光執行。

邕寧法院成功強制騰遷扶綏一酒店

對騰遷物品進行核對,確保全部物品均登記沒有遺漏。

邕寧法院成功強制騰遷扶綏一酒店

兩級法院、兩地法院密切配合、各司其職。

邕寧法院成功強制騰遷扶綏一酒店

凌晨1時,執行幹警還在現場指揮部製作法律文書。

邕寧法院成功強制騰遷扶綏一酒店

騰遷出來的物品被分門別類、整齊有序地存放。

邕寧法院成功強制騰遷扶綏一酒店

執行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在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紮實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任務列表中,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被該院標為必須攻克的“骨頭案”——

它是一宗執行標的物為面積達6000多平方米、高12層樓房且在經營中的酒店;它是一塊長達5年之久、被執行人極不配合工作的“硬骨頭”;它是一場要與被執行人鬥智鬥勇的“拉鋸戰”……5年前,申請執行人南寧市邕寧區某金融公司與被執行人廣西某房地產公司、廣西某酒店投資公司等的兩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讓位於扶綏縣縣城的某酒店成了由邕寧區法院負責執行的標的物。之前,這一標的物因種種原因未能成功騰遷。

4月27日至28日,邕寧區法院聯合扶綏縣人民法院,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集中措施,成功強制騰遷該大酒店,用18個小時啃掉了這一長達5年的“硬骨頭”。據瞭解,這是邕寧區法院有史以來成功執結的標的物(房屋)面積最大、樓層最多、價值最高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

欠債不還 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成“老賴”

時間回撥到2012年1月5日。當日,邕寧區法院受理了兩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廣西某房地產公司以自有房地產某酒店為擔保,向南寧市邕寧區某金融公司分兩次借款合計1500萬元,並約定還款時間。然而,借款一年多後,該房地產公司因資金緊張未能按時償還借款及利息,其借款的金融機構根據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提起相關訴訟後,邕寧區法院作出判決:廣西某房地產公司還清借款本金1500萬元及相應利息;南寧市邕寧區某金融公司有權在協議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廣西某房地產公司用於抵押的房屋——某酒店的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廣西某酒店投資公司等在對抵押物進行處置所得價款後,尚有仍不能清償部分的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判決生效後,廣西某房地產公司未償清債務,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邕寧區法院依法查封某酒店所在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該酒店,並依法啟動對該酒店的評估拍賣程序。但3次拍賣及變賣都因無人競買而流拍。對此,邕寧區法院作出裁定,將該房地產以第三次拍賣保留價1990萬餘元交付給申請執行人南寧市邕寧區某金融機構抵償債務。然而,裁定書作出後,作為被執行人的廣西某酒店投資公司卻一直佔用該處房地產經營某酒店,拒不騰遷。2014年6月4日、2014年9月22日,邕寧區法院先後2次張貼騰遷公告,告知被執行人限期騰遷。執行法官還多次輾轉奔波於南寧和扶綏之間促進執行工作開展。但是,被執行人廣西某酒店投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黃某態度極其惡劣,不僅拒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還通過多種方式阻撓和拖延法院處置抵押物,拒不騰遷酒店。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周密部署 全力謀劃執行方案

因該案案情複雜,時間跨度長,執行標的酒店又位於人口密集區,人員車輛密集,可能引起群眾圍觀造成交通堵塞。酒店裡有客房住戶、員工等,涉及人員眾多,加之被執行人情緒激動拒不配合騰遷工作,且案件房屋地處扶綏,屬於跨區域執行案件,這些都給邕寧區法院強制騰遷工作帶來了巨大的阻力。

“這是一塊長達5年未執的‘硬骨頭’,為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我們必須打起十二分精神,凝心聚力,攻堅克難,認真制定詳細可行的實施方案,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防範。各部門要密切協助配合,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完成本次執行任務!”面對這起案件的實際困難,邕寧區法院院長劉炫擲地有聲地下了“軍令”,決定對該酒店進行強制騰遷。

緊接著,執行方案、風險評估方案、具體實施方案、處置預案等書面文件經反覆商議後相繼出爐。翻開執行方案,執行依據、騰遷酒店現狀和騰遷物品情況、執行指揮機構設置和任務分工、騰遷存放地點和如何保管等均清楚列出。某酒店建築面積7720平方米,共12層,1樓為酒店大堂、外賣店,2樓為網吧及桌球室(不涉及騰遷),3樓至5樓為廚房及餐廳,6樓至12樓為酒店客房,頂樓為儲物房、熨燙房、職工宿舍。根據安排,除2樓外,所有樓層及頂樓的有關物品都需要騰遷,涉及面積6000多平方米。騰遷的物品小至鍋碗瓢盆,大至家電傢俱,其中還含35張紅木豪華床。由此可見,本次騰遷規模之大、任務之艱鉅。

為確保騰遷執行工作順利開展,邕寧區法院在院內設置執行指揮部,由院長劉炫擔任執行總指揮,負責遠程指揮整個執行行動,並邀請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韋光標、執行局局長覃耀進蒞臨指導。同時,在執行現場設立指揮分部,由邕寧區法院副院長蔣鐵滔、扶綏縣法院副院長趙祥海分別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執行現場指揮工作。南寧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周軍、崇左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陸斌到執行現場指導。

聯合出動 將執行置於“陽光”下

一切準備就緒!

4月27日6時30分,天剛矇矇亮,邕寧區法院近120名幹警集中在該院門口。院長劉炫一聲令下,幹警們乘車朝著騰遷目的地出發。一個多小時後,幹警們抵達目的地。扶綏縣法院安排20多名執行幹警協助配合執行,負責聯繫當地的公安、交警、醫療、消防、供水供電等部門的執行幹警40多人已經在現場等候,協助此次騰遷工作。同時,搬家公司近百名工人已在騰遷現場準備就緒。騰遷工作按計劃開始有序進行。

在兩級法院、兩地法院的密切配合下,各執行小組迅速到位、各司其職,嚴格按照既定的騰遷方案有條不紊地進行。警戒組負責做好執行現場外圍安保和周邊的交通疏導工作;勸退組負責控制酒店前臺和財務部門,對酒店內的無關人員進行清場,動員住宿客人退房;執行組控制酒店的廚房、水電煤氣、樓道、通道等設施,確保執行現場安全有序;清點組對酒店1到12層含餐廳、包廂、客房共計100餘間房間進行清點。

執行現場上空,一臺無人機正在實時拍攝現場情況,並將現場信息上傳到執行指揮部。每名執行幹警都配備了執法記錄儀,拍下了執法過程的每一個細節。

“這次騰遷要求規範化,在騰遷過程中要做到人盯人,確保執行標的物完整無損。”騰遷行動副總指揮、邕寧區法院副院長蔣鐵滔說,“同時我們還將騰遷物品一一登記列表,讓酒店負責人在表上確認簽字。對於酒店負責人提出的疑問,我們也當場回調錄像進行查實並最終將問題解決。”

執行期間,邕寧區法院特地邀請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協委員到現場監督,還邀請新聞媒體進行全程報道。“這次騰遷邀請我們代表人民來現場監督,確保了執行過程陽光透明、公開公正,更顯示出法律的威嚴。”邕寧區人大代表楊耀軍說。

人性化處理 讓執行工作帶“溫度”

“不能騰遷,我們的工資還沒有發呢!”該酒店現有20多名員工,他們被拖欠工資已有2個月之久。面對突然降臨的法官和法警,個別員工情緒激動,不願意配合騰遷。執行指揮中心迅速召開協商會議,即刻督促酒店負責人解決。經過執行人員的積極協調,酒店負責人當場發放尚欠的3月份工資,並就4月份工資的發放作出承諾,酒店員工方情緒穩定,積極配合執行工作。員工們表示,他們願意支持和配合法院工作,只是擔心尚欠的工資得不到保障,有點情緒失控,法院能夠切實站在他們的角度幫助解決難處,他們很感激……這是此次騰遷工作人性化執行的一個縮影。

當天在勸房客退房時,執行幹警還遇到了6名奔喪的房客。“我們是來奔喪的,你們讓我們現在退房,我們實在不能接受!”瞭解情況後,執行法官當即來到他們身邊輕聲安撫他們,並向他們釋法明理,解釋此次騰遷工作的重要性。經執行法官耐心說理,6名前來奔喪的房客終於同意支持法院的工作。隨後,執行法官幫助他們辦理退房、退費等手續。

經過近18小時的連續高強度緊張工作,4月28日1時20分,某酒店的物品全部得到妥善處置,沒有損壞和遺失,酒店負責人對全部騰遷的物品進行簽字、確認和接收。因廣西某酒店投資公司在扶綏縣法院還有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尚未履行,騰遷物品依法由扶綏縣法院予以查封,整個騰遷工作順利完成。

“此次強制騰遷執行行動難度大,能夠順利完成,離不開好的策略,也離不開執行幹警的共同努力。騰遷前,我們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方案,這為騰遷執行行動指明瞭具體方向和道路。騰遷時和騰遷後,我們堅持強制性和人性化的有機結合,既樹立了司法權威,又體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使案件的執行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邕寧區法院院長劉炫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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