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停產後仍擅自投產造成環境汙染 海口一公司被強制斷電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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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停產後仍擅自投產,造成環境汙染

海口一公司被強制斷電停產

南國都市報8月26日訊(記者 王天宇)為打擊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近日,海口市瓊山區法院強制執行一起申請執行人海口市秀英區生態環境局與被執行人海口某建材有限公司行政非訴案件。

2016年12月14日,海口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秀英區金盤永桂開發區內的磚瓦製造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完成,擅自於2013年2月開始投產使用至今,造成周邊環境嚴重汙染。海口市秀英區生態環境局對其作出停產的處罰決定,該公司未自動停產,環境保護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立即聯繫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告知拒不停產的法律後果,多次登門督促被執行人自動停止生產。被執行人以其停止生產會造成損失為由,拒絕停產。

近日,執行法官帶領5名幹警會同秀英區生態環境保護局、海口市供電局長流供電所工作人員再次前往現場勘察,執行法官與該企業負責人進行溝通,該負責人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工作。最終,在供電部門工作人員協助下,切斷了該公司的電源,強制被執行人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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