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告同桌聚餐同事,問法網評:勸酒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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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紹

問法網獲悉,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把同桌聚餐的9同事都告了,被法院駁回。今年2月,老何與9名同事聚餐期間大量飲酒。散場後大家囑咐老何打車回家。但老何還是自己的車駕駛回家,途中其將騎電動車的李某撞死。交警部門認定,老何負全責。隨後,老何將9名共同聚餐者起訴至法院,認為他們與自己一起共同飲酒,沒有盡到注意和照顧義務,沒有安全護送自己到家,造成自己醉酒之後開車回家,途中發生事故,應承擔40%的事故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將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點後囑咐其回家的時候要打車回家,並且原告老何赴宴時並未開車,被告並不知道原告有車輛停在何處,也未聽說原告老何要開車回家,9名被告已經盡到相應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因此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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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紹

問法網獲悉,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把同桌聚餐的9同事都告了,被法院駁回。今年2月,老何與9名同事聚餐期間大量飲酒。散場後大家囑咐老何打車回家。但老何還是自己的車駕駛回家,途中其將騎電動車的李某撞死。交警部門認定,老何負全責。隨後,老何將9名共同聚餐者起訴至法院,認為他們與自己一起共同飲酒,沒有盡到注意和照顧義務,沒有安全護送自己到家,造成自己醉酒之後開車回家,途中發生事故,應承擔40%的事故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將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點後囑咐其回家的時候要打車回家,並且原告老何赴宴時並未開車,被告並不知道原告有車輛停在何處,也未聽說原告老何要開車回家,9名被告已經盡到相應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因此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酒駕撞死人告同桌聚餐同事,問法網評:勸酒有風險

二問法觀點

問法網認為,酒駕將他人撞死,在某些情況下同桌飲酒或者勸酒的人是要共同承擔法律責任的。對於一些現實中出現的同桌飲酒勸酒致使他人遭受損害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情況,很多公眾是不能理解的。很多社會公眾認為,既然同桌飲酒你情我願,我勸你喝你自己要喝,為什麼最後出了問題,需要同桌飲酒的人負責任呢?如現實中也曾經發生這樣一個案例,一男子與朋友飲酒之後,朋友將他送回家在離家只有一條馬路之隔的地方,醉酒者執意要自己走回去。朋友們執拗不過,也考慮已經送到了家門口,只需過一條馬路進入小區回家就可以了,所以就將其放下後驅車離開。結果第二天發現該男子凍死在自家門口。原來天氣比較冷,他醉酒之後到了家門口之後沒有開門就在家門醉倒,因為天冷就被凍死了。和他一起飲酒的朋友被法院判決要承擔賠償責任。還有一起案例是,一位法院的工作人員與朋友飲酒之後自行叫了代駕回到家,但是他沒有坐電梯,而是走的樓梯回家,他在就要到家的時候在樓梯坎上摔了下來,摔成重傷。家人見他不回家,一直聯繫也沒有聯繫上,第二天才發現他倒在樓梯上已經身亡。後來他的朋友也承擔了法律責任。這也就是很多人不理解的地方,很多人認為自己願意喝,這是自陷風險的行為,他人並不是他的監護人,喝酒的都是成年人,自然不應當承擔責任。但是根據民法上的公平原則,如果勸酒確實給他人制造了風險,這些風險在後續實現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勸酒的人自然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讓勸酒者承擔責任有利於做出正確的引導,讓人們知道以後勸他人酒的行為要謹慎,因為讓他人過度飲酒確實會製造很大的風險。尤其是在他人醉酒之後意識不大清醒的時候,當時勸酒的人以及共同飲酒清醒的人,由於其先前行為創設的義務自然應當進行一些勸誡,盡到自己合理的注意義務,防止他人發生損害。這樣的法律價值觀,既能夠維持利益的平衡,也能夠引導正確的社會的價值觀,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本案中,由於其他共同飲酒的人已經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已經勸誡其乘車回家,且不知道其開車過來飲酒,因而法院最後判決他不承擔責任是合情合理的,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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