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倫理與司法的困局,小實業與高利貸的悲劇

法律 經濟 黑社會 刑法 北京日報公道 2017-03-29

“辱母殺人案”:倫理與司法的困局,小實業與高利貸的悲劇

近日,通過媒體的報道,“辱母殺人案”引發輿論關注,來勢洶洶的熱議與質疑一齊湧向當地法院。對此,山東高院通報稱已受理當事人上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作出迴應,稱已派員赴山東閱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彙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

目前事件梗概,請看下圖:

“辱母殺人案”:倫理與司法的困局,小實業與高利貸的悲劇

追問:倫理面前,司法正義如何彰顯

在此次事件中,根據目前獲得的信息,民意與司法之間的分歧就在於當事人刺死辱母者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標準又是什麼?

法院一審判決書中如是認為:

對於辯護人提出的於歡有正當防衛情節,系防衛過當,要求減輕處罰的意見,聊城中院審理認為,於歡持尖刀捅刺多名被害人腹背部,雖然當時其人身自由權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辱罵和侮辱,但對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經出警的情況下,被告人於歡和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利被侵犯的現實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所以於歡持尖刀捅刺被害人不存在正當防衛意義的不法侵害前提,所以辯護人此意見不採納。

而不少媒體乃至法學專家都認為如此審判值得商榷。

於歡上訴代理人、律師殷清利的上訴理由指出,在遭遇涉黑團伙令人髮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後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於歡的被迫還擊至少屬於防衛過當。同時,於歡聽從民警要求交出刀具並歸案、在訊問中如實供述等行為,應當認定為自首。

澎湃在《辱母案:期待“正義的理據或修訂”》一文中連續發問提出質疑:什麼構成“防衛的緊迫性”?被10多人控制人身自由,遭到各種毆打、羞辱,為什麼不能算?一審判決完全排除了正當防衛(甚至排除了“防衛過當”),法律適用的標準該是怎麼樣的?在案發4個月之後,討債一方被當地警方認定為“吳學佔黑惡勢力團伙”,這一涉黑因素,有沒有被判決所考量?司法該如何在現實與法律理念之間、生命權與自衛權之間做出權衡?這種權衡的導向,是否能讓人信服?這是這類案件要解決的問題。

人民日報評論在《辱母殺人案:法律如何迴應倫理困局》指出:法律的社會功能是什麼?可以說,法律不僅關乎規則,還關乎規則背後的價值訴求,關乎迴應人心所向、塑造倫理人情。此案在半年過後掀起輿論波瀾,正是因為其中蘊含著許多人的倫理訴求和情感訴求。

換句話說,在很多人看來,於歡的行為不僅僅是一個法律上的行為,更是一個倫理行為。而對於判決是否合理的檢視,也正顯示出在法律調節之下的行為和在倫理要求之下行為或許會存在的衝突,顯示出法的道理與人心常情之間可能會出現的罅隙。也正是在這個角度上看,迴應好人心的訴求,審視案件中的倫理情境、正視法治中的倫理命題,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俠客島在《辱母殺人案:對司法失去信任才是最可怕的》也持同樣觀點:在中國傳統的情理社會,精神侮辱帶來的“防衛的緊迫性”,其實不亞於生命健康權。要明白,杜志浩的行徑是突破人倫底線的侮辱。手段之卑劣,性質之惡劣,超出絕大多數人的想象,嚴重挑戰了公眾的道德認知。畢竟,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母親。

當然,就在目前輿論一邊倒向於歡母子的情形下,也有媒體發出冷靜觀察的聲音,長安劍微信公號在《“辱母殺人”案,司法如何面對洶湧的輿論?》發出這樣的聲音:在目前這個時刻,有兩點,讓長安君選擇慎言:一是媒體報道中,“另一方”說法的暫時缺失。在不平衡的信息面前,理性的判斷無從做起。讓“惡人”也說話,讓參與處置的警方、法院方面的聲音發出來,更有助於我們全社會釐清真相,並以此為基石,作出各自的價值選擇;二是輿論標尺和司法標尺並不總是統一的。此案已經上訴,對還在進行中的案件,我們既然期待全社會有足夠的容納度,讓一切質疑自由發聲,就應同時容許司法也有一定“定力”,在輿論鼎沸之中,堅持該堅持的東西,改掉必須改掉的東西。

目前各方情況不甚明瞭,在幾乎“一邊倒”的輿論面前,我們更要注意堅持事實與法律。畢竟媒體報道,不能代替雙方在場的司法審判。我們瞭解的信息還多是一面之詞,缺乏全面客觀的事實依據,也缺乏仔細推敲。客觀來說,一起刑事案件從發生,到最後被告人獲定罪量刑,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的公訴、法院審理後的判決。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專業的審判與分析。輿論的同情可以理解,但基本底線應該是讓法律迴歸法律,讓情感止於理解。

當然,話又說回來,判決合不合法是一回事,人們打心眼裡信不信服是另一回事。姑且不論目前掌握的信息是否全面,僅就從眼前獲得的資料來看,判決引發爭議的原因就在於法律與人們心中的人情倫理道德存在了分歧。安提戈捏說,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這樣的底色理應滲透到法律的每條每款之中。兼顧各方面因素,平衡各方面利益,關照天之常理、人之常情,才是良法善治的美好願景,也是現代治理的真諦。

反思:悲劇嗜血,誰在惡行背後“加持”

在大家都憤怒批判法院判決不近人情之時,也有人深思這起悲劇釀就的深層次社會原因。

團結湖參考微信公號在《惡行背後的“加持”》一文中說道,堵門,打人,恐嚇,凌辱,光天化日之下耍流氓,法治幾乎被抽空。一個病態、失序的地方若隱若現。如果不是“傍”著點什麼,涉黑團伙何以這般有恃無恐?大大小小的“惡”,多少都“傍著”點什麼。傍著缺乏監管的市場、野蠻生長的行業,傍著善惡莫辨的地方勢力,傍著含混的政治生態,或者傍著某些腐敗的官員。但是“加持”一旦失去,再狠的面目,也不過是虛張聲勢。要讓社會真正恢復健康,得把“魔鬼”背後的“魔鬼”也揪出來才是。

金融市場網在《刺殺辱母者背後:你碰不得的“嗜血”高利貸》一文中將矛頭直指高利貸,稱實際上高利貸的資金價格都是指1元錢一個月的月息,6分相當於年利率72%,1毛的年利率則接近120%,比5.31%左右的銀行借貸(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這才是案件悲劇的根源所在。

財新網在《“刺死辱母者”背後的企業家恐懼 》一文中直指民營企業融資、經營、破產製度缺失等困境:一個做汽車剎車片的小企業陷入高利貸、非法集資的泥淖,進而受到催債侮辱引發暴力,而此境況並非個案。面對暴力催債,沒有破產保護,企業主無處遁逃,沒有尊嚴,甚至沒有人身安全的窘境不能漠視。實業興國,無數的蘇銀霞們構成了中國經濟體最有活力的微小細胞,固然需要正常的新陳代謝,但如果是因為沒有一個有效法律保護與再生機制,而成批非正常死去,整個經濟的肌體又如何能健康?

的確,從這對母子的遭遇裡,我們可以窺見地方生態的眾多切片:中小企業生存艱難,加之貸款難,迫不得已陷入高利貸的泥淖。民間借貸就在這種氛圍中興起,繞開法律和規章,在近乎叢林的小環境裡,演變成“黑道風雲”。法律制度供給的不足,成為暴力催收的土壤。原本平等的債務關係在現實中演化成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惡戰。正常的借貸不敢施展,黑社會高利貸填補了市場需求,惡性循環由此而始。

民營企業是中國經濟的細胞,中國經濟要想健康發展還依賴於每一個企業充滿活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完善企業破產機制,給債權債務關係更多法律保障,這樣企業家才能沒有後顧之憂,中國實體才有未來。畢竟企業經營本來就是風險很大的事情,有賺有賠就是市場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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