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豔律師解讀工程勞務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及有關問題

法律 民法 社會保險 晏豔律師 2019-06-16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作方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到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效果所達到的協議。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適用法律上來看,勞務合同由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那麼勞務合同糾紛怎樣處理?今日晏豔律師為您解讀工程勞務合同糾紛處理方式及有關問題。


晏豔律師解讀工程勞務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及有關問題


工程勞務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勞務合同也是歸於我國合同法所標準的合同種類之一,晏豔律師表明一般意義上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有四種:寬和、調停、裁定和訴訟。其間,寬和和調停並非解決合同爭議必經的程序,即便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爭議條款中作了相應的規定,當事人也可不經洽談寬和或調停而直接申請裁定或提起訴訟。故選擇裁定仍是訴訟解決合同爭議是訂立合同爭議條款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仲裁指兩邊當事人依據有效的仲裁協議,將相關糾紛提交給裁定組織進行處理的一種爭議解決方法。晏豔律師表示,裁定協議一旦依法成立,當事人不得再就爭議事項向法院提起訴訟。同訴訟比較,仲裁具有快速、便捷、高度保密、判決便於履行、能夠充分體現兩邊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有利於保持和開展爭議兩邊之間的商事關係等特點。

訴訟是解決合同爭議中使用得最多的糾紛解決方式。晏豔律師表明,它是一種強制統轄,假若合同中沒有有用的仲裁條款,也沒有別的達到有用的協議,即便合同中沒有約好訴訟,當事人仍有權就該合同爭議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國訴訟制度比較仲裁製度而言具有程序嚴格、公正、對當事人的訴權保障全面、法官審判經驗豐富等特點。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

關於兩種合同的區別,晏豔律師表示,適用的法律就有不同。勞動合同適用的相關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是獨立的合同種類。勞務合同適用的法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簽訂的形式不同

勞動合同則必需是書面合同,沒有簽定書面合同,視為無合同,企業違反了勞動法,職工據此辭去職務,是能夠拿到補償的。晏豔律師表明,依據《合同法》的規則,勞務合同既能夠是書面合同,也能夠是口頭合同。

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決糾紛的程序不同

勞作合同的有關爭議,晏豔律師表示要先行通過單位註冊地區縣有關勞動組織裁定,未通過相關爭議仲裁組織的先行處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膠葛發生後當事人無須通過裁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繳納社保不同

在簽定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晏豔律師表示,企業需要交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並承擔勞動風險。在簽定勞務合同的情況下,企業無需為勞動者交納社保,並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人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

律師評析

合同是修建工程項目辦理的中心,工程辦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中心來展開,晏豔律師認為,要高度重視修建工程項目的合同、深入瞭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礎上,在實踐中探索及概括工程項目合同的有關問題,尋找新方法,處理新問題,促進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好的條款,然後下降有關工程的相關風險,實在維護相應的秩序,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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