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豐法院集中發放農民工工資

法律 農民 建築 句號 長豐縣人民法院 2017-05-12

這57位農民工都是某光電企業的工人,該企業因經營管理問題和市場風險問題,於2014年停止生產,在此之前,公司拖欠57位工人工資達75萬餘元。後57位農民工通過訴訟,走上依法維權的道路。

由於該公司負債累累,早已資不抵債,且訴訟人數眾多,案件複雜,涉及民間借貸、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及工人工資、社保金等多種類型糾紛,訴訟、執行過程困難重重。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經承辦法官查詢、走訪,被執行人某光電公已處於歇業狀態,人走樓空。法定代表人電話也是經常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即使接聽,也以人在外地,不方便回來為由,拒絕回來配合執行工作,送達成為老大難。針對此種情況,承辦人通過短信等方式,告知其行為不僅會拖延執行工作,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特別是農民工的工資得不到保障,會造成一定的社會影響,而且這種行為也會給自己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經不斷耐心說服,其法定代表人在法律的威懾下,最終配合了法院的執行工作。

由於被執行人某光電公司名下僅有一處土地使用權及兩幢廠房,並已抵押給某商業銀行,且土地使用權及兩幢辦公樓,被多家法院查封,長豐法院幹警便一家一家法院的溝通、協調,取得了處置權。在處置過程中,被執行人某光電公司廠房,被一家建築公司(某光電公司債權人)租用,裡面有大量的建築用材,該建築公司以租賃為由,拒不遷出,阻撓財產處置。執行人員經查,其租賃在抵押權後設立,依法不受法律保護,如果阻撓,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經多次說服教育,建築公司在強大的法律面前,認識到後果的嚴重性,在合理的時間遷出了場地,為推進財產處置掃平了障礙。

由於工作有力,執行到位,該院在網上依法拍賣了被執行財產,57位農民工的等待終於劃上了句號。(王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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