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身亡5酒友成被告 法院調解家屬獲賠4.2萬

法律 交通 摩托車 貴州 中國經濟網 2019-05-25

來源:貴陽晚報

原標題:貴州男子醉駕身亡五酒友成被告,法院調解家屬獲賠4.2萬元

盤州市人民法院通報,5月21日,該院速裁審判團隊成功調解兌現一起喝酒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件。

據瞭解,石某某生前給王某某做工,與龍某等人是工友。家屬向盤州市人民法院訴稱,2018年9月26日,王某某帶領龍某、雷某某、徐某某、潘某某和石某某到盤州市一家餐館吃飯。吃飯過程中,王某某等5人明知石某某是騎摩托車去吃飯的,在不能飲酒的情況下,未對喝酒的石某某進行勸阻。當喝酒結束後,明知石某某已酒醉不能駕車,但在石某某駕車離開時,王某某等人不加以勸阻或者採取安全的方式送石某某回家,從而導致石某某醉駕死亡。

經盤州市交警大隊認定,石某某系醉酒後駕車發生事故死亡。

在該案中,盤州法院承辦法官通過釋明法律規定——死者作為成年人應當知道醉酒不能駕駛機動車,其在醉酒情況下仍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進而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自己死亡的結果,死者本人應承擔主要責任;作為共同飲酒的5名被告,則未盡到勸阻及安全護送義務,對石某某死亡的結果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據悉,上述5名被告有4人到場。經調解,邀約吃飯的王某賠償19000元,其中另3人分別賠償6000元、9000元和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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