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公安局依法查處“114” 尋釁滋事暨危險駕駛案

法律 交通 奔馳 刑法 三亞警方 三亞警方 2017-11-07

三亞市公安局依法查處“114” 尋釁滋事暨危險駕駛案

11月6日下午,三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該局依法查處“11•4”尋釁滋事暨危險駕駛案的查處情況。

據發佈會通報,11月4日20時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天涯大隊在天涯區解放路和平街至躍進街路段設卡開展酒駕、毒駕整治行動。

20時40分許,駕駛人謝某(男,48歲)駕駛一輛黑色奔馳轎車駛入該設卡路段,執勤民警示意謝某停車接受檢查,但謝某緊閉車窗,鎖住車門拒不配合。執勤民警反覆要求謝某打開車窗接受檢查,正在此時,乘車人李某庚(男,75歲)從該奔馳轎車後座打開車門衝出,滿嘴髒話的對執勤民警不停推搡、攻擊。執勤民警見李某庚年事已高且滿身酒氣,多次對其過激行為給予口頭警告,但無效。因周圍圍觀人員漸多,為避免人員聚集阻礙交通,執勤民警依法試圖對李某庚進行控制,李某庚極不配合,不停揮拳擊打民警並咬傷協勤人員張豪的右手拇指及左大腿外側。

此時駕駛電動車途徑至該路段的黃某春(男,25歲,李某庚表侄)見狀後,立即打電話通知李某庚的三兒子李某平(男,26歲),稱李某庚被交警扣住並被毆打。李某平接到電話後,立即與鄭某林(男,24歲)駕駛摩托車趕往現場,同時用電話召集相關親屬朋友趕往事發現場集合。

21時許,李某平、鄭某林、劉某麗(女,24歲)、李某陽(男,27歲)、李某寶(男,27歲)、黃德梅(男,25歲)等人先後到達事發現場,不問青紅皁白,直接與執勤民警發生正面衝突,不斷辱罵、挑釁在場執勤民警,企圖通過擾亂現場秩序,憑藉人多勢眾將李某庚帶離現場。此時,新風派出所和特警(防暴)支隊的三級路長及路管員接到市局指揮中心的指令,迅速趕赴事發現場,控制了現場局面,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21時20分許,李某平二哥李某(男,31歲)到達現場,態度蠻橫,氣焰十分囂張,使本已平息的局面再度混亂,新風派出所民警果斷處置,駕駛謝某的奔馳車試圖將謝某帶離現場。李某平等人見狀立刻對該車進行圍堵、並採取擋車窗、拉方向盤、廝打駕車民警等方式阻礙民警將車駛離現場。在場的執勤民警將李某平幾人控制後,新風派出所民警成功將謝某和涉事車輛駛離現場。李某平等人爭脫民警控制後,再次採用圍堵方式企圖讓李某庚逃離現場,最後新風所民警依法強制將李某平等人全部帶回派出所審查。天涯分局領導指派刑警大隊介入調查。11月5日,該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犯罪依法立案偵查。

經初步偵查查明,李某平等人的行為造成12名公安機關執勤人員受傷。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平等8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刑事拘留,鑑於犯罪嫌疑人李某庚年齡及身體原因,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對其取保候審。駕駛人謝某因涉嫌醉駕,已於當晚移交市公安交警支隊審查。執勤交警將駕駛人謝某帶往三亞市中醫院法醫毒物鑑定所進行抽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7.0350mg/100ml,屬醉酒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11月6日,天涯分局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和尋釁滋事罪對謝某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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