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曝光」漢濱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至老撾仍被緝拿歸案'

"

自“雲劍”追逃聯合行動開展以來,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認真落實分局黨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組織、盯緊進度,不斷加大對各類交通肇事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以實際行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2019年9月2日21時許,隨著犯罪嫌疑人尹某某被漢濱公安交警押解回安。至此,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1年8個月之久的尹某某終於落入法網。

"

自“雲劍”追逃聯合行動開展以來,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認真落實分局黨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組織、盯緊進度,不斷加大對各類交通肇事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以實際行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2019年9月2日21時許,隨著犯罪嫌疑人尹某某被漢濱公安交警押解回安。至此,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1年8個月之久的尹某某終於落入法網。

「違法曝光」漢濱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至老撾仍被緝拿歸案

2017年12月24日22時許,在316國道1913KM+300M(漢濱區五里鎮),一輛二輪摩托車與一輛小汽車發生擦掛,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後,事故處理中隊帶班領導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查和案件調查工作。在案件調查中民警發現,二輪摩托車駕駛員尹某某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隨即在現場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其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值為104.7mg/100ml。隨後民警將尹某某帶至漢濱區五里醫院,由醫生抽取尹某某血液樣本,並將尹某某的血液樣本送至安康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測,要求尹某某作為嫌疑人隨時等候傳喚處理。

經安康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測,尹某某的血液樣本酒精含量值為145.9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案件調查期間,在得知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後,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尹某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畏罪潛逃至老撾務工。

尹某某潛逃出國後,辦案民警多次前往其租住處、戶籍地打聽其行蹤,勸說親屬告知其涉嫌違法犯罪及承擔的法律後果,敦促尹某某早日投案自首。多達十餘次的抓捕,辦案民警未果而歸,但辦案民警沒有放棄。2018年3月30日,漢濱警方將尹某某列入網上逃犯進行網上追逃。

"

自“雲劍”追逃聯合行動開展以來,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認真落實分局黨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組織、盯緊進度,不斷加大對各類交通肇事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以實際行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2019年9月2日21時許,隨著犯罪嫌疑人尹某某被漢濱公安交警押解回安。至此,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1年8個月之久的尹某某終於落入法網。

「違法曝光」漢濱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至老撾仍被緝拿歸案

2017年12月24日22時許,在316國道1913KM+300M(漢濱區五里鎮),一輛二輪摩托車與一輛小汽車發生擦掛,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後,事故處理中隊帶班領導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查和案件調查工作。在案件調查中民警發現,二輪摩托車駕駛員尹某某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隨即在現場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其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值為104.7mg/100ml。隨後民警將尹某某帶至漢濱區五里醫院,由醫生抽取尹某某血液樣本,並將尹某某的血液樣本送至安康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測,要求尹某某作為嫌疑人隨時等候傳喚處理。

經安康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測,尹某某的血液樣本酒精含量值為145.9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案件調查期間,在得知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後,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尹某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畏罪潛逃至老撾務工。

尹某某潛逃出國後,辦案民警多次前往其租住處、戶籍地打聽其行蹤,勸說親屬告知其涉嫌違法犯罪及承擔的法律後果,敦促尹某某早日投案自首。多達十餘次的抓捕,辦案民警未果而歸,但辦案民警沒有放棄。2018年3月30日,漢濱警方將尹某某列入網上逃犯進行網上追逃。

「違法曝光」漢濱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至老撾仍被緝拿歸案

2019年8月27日,從廣東省廣州市傳來好消息,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在入境時,被廣東警方出入境管理部門當場查獲。在獲取信息後,大隊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派事故處理中隊辦案民警火速前往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出入境邊防檢查站銜接,並於2019年8月30日在廣州市白雲區看守所對尹某某進行調查訊問,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對其涉嫌危險駕駛罪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已被漢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作者:唐波

"

自“雲劍”追逃聯合行動開展以來,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認真落實分局黨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組織、盯緊進度,不斷加大對各類交通肇事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以實際行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2019年9月2日21時許,隨著犯罪嫌疑人尹某某被漢濱公安交警押解回安。至此,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1年8個月之久的尹某某終於落入法網。

「違法曝光」漢濱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至老撾仍被緝拿歸案

2017年12月24日22時許,在316國道1913KM+300M(漢濱區五里鎮),一輛二輪摩托車與一輛小汽車發生擦掛,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後,事故處理中隊帶班領導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查和案件調查工作。在案件調查中民警發現,二輪摩托車駕駛員尹某某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隨即在現場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其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值為104.7mg/100ml。隨後民警將尹某某帶至漢濱區五里醫院,由醫生抽取尹某某血液樣本,並將尹某某的血液樣本送至安康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測,要求尹某某作為嫌疑人隨時等候傳喚處理。

經安康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測,尹某某的血液樣本酒精含量值為145.9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案件調查期間,在得知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後,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尹某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畏罪潛逃至老撾務工。

尹某某潛逃出國後,辦案民警多次前往其租住處、戶籍地打聽其行蹤,勸說親屬告知其涉嫌違法犯罪及承擔的法律後果,敦促尹某某早日投案自首。多達十餘次的抓捕,辦案民警未果而歸,但辦案民警沒有放棄。2018年3月30日,漢濱警方將尹某某列入網上逃犯進行網上追逃。

「違法曝光」漢濱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至老撾仍被緝拿歸案

2019年8月27日,從廣東省廣州市傳來好消息,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在入境時,被廣東警方出入境管理部門當場查獲。在獲取信息後,大隊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派事故處理中隊辦案民警火速前往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出入境邊防檢查站銜接,並於2019年8月30日在廣州市白雲區看守所對尹某某進行調查訊問,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對其涉嫌危險駕駛罪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已被漢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作者:唐波

「違法曝光」漢濱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至老撾仍被緝拿歸案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