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94萬為56人辦國家二級運動員證,黑龍江一基層官員獲刑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澎湃新聞 2017-04-20

因為56張違規的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黑龍江佳木斯市體育局競賽訓練科兩名正副科長近日相繼獲罪。

中國裁判文書網4月13日公佈的判決書顯示,佳木斯市體育局競賽訓練科副科長李某在3年內接受他人請託,違規辦理了56張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收受錢財94.6萬餘元,構成濫用職權罪與受賄罪,被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佳木斯市前進區檢察院指控,2014年,李某在擔任佳木斯市體育局競賽訓練科副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與佳木斯市第二中學體育教師張某一起,違規為4名不符合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的人員辦理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將4人信息錄入全國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張某收受4人家長錢財合計29000元,分給李某3000元。案發前,李某將這3000元返還給張某。

從此,李某的生財之路正式開啟。檢方指控,2014年至2016年,李某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受他人請託,收受賄賂後違規辦理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

澎湃新聞注意到,李某最多的時候一次性為22人幫忙“辦證”,3年中累計為56人違規辦理了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收受錢財94.6萬餘元。

2016年7月12日,李某自動到檢察機關投案。7月26日,佳木斯市體育局競賽訓練科科長孫某也到檢察機關進行投案。

法院認為,李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構成濫用職權罪;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受賄罪。故對其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2017年3月30日,前進區法院作出這一判決。

同一天,與李某共同為他人違規“辦證”的體育教師張某,以及李某的上級孫某,也分別被前進區法院定罪。

前進區法院認為,孫某未認真履行監督審核的管理職責,致使李某的行為得逞,嚴重損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和聲譽,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玩忽職守罪。但其案發後自動到檢察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法院決定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體育教師張某被前進區法院認定犯濫用職權罪與行賄罪,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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