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過命案的二手車,你會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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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過命案的二手車,你會買嗎?

近期,很多人圍觀了一則和“凶車”有關的新聞:某二手車買主欲起訴二手車平臺代言人孫紅雷。起因是今年年初,遼寧孟女士在二手車平臺“瓜子網”買了一輛二手車。開了幾個月後,孟女士給車輛進行正常年檢,被工作人員告知該車曾出過重大事故。

查詢得知,該車輛前車主曾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內另一乘車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該車肇事後的維修記錄則顯示,車體包括保險槓、發動機蓋、車門等共計5處都進行過更換或維修。孟女士要求瓜子退一賠三,被平臺拒絕。

據媒體報道,目前雙方未達成一致。孟女士表示,如果索賠無果,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瓜子二手車”及其廣告代言人孫紅雷。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這輛二手車存在法律上和風俗禁忌上的兩層問題。作為一輛出過嚴重事故的二手車,平臺在售出該車時是否充分保障了買家的知情權?作為一輛曾因車禍致使有人遇難的事故車,即“凶車”,消費者有權對賣家的知情不具提出退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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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凶宅”兩個字,網頁會出現許多相關報道,有買賣糾紛、有刑事案件,還有司法拍賣。在高企的房價下,動輒低折扣“賤賣”的凶宅,甚至成了投資的搶手貨。

在媒體、影視作品的傳播下,凶宅的概念廣泛為人所知。許多“凶宅”買賣的糾紛案件中,若是由於賣方刻意隱瞞房屋內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法院的判決一般會支持買方。經歷了多次相關的判例之後,“凶宅”買賣前需告知買家,也成為二手房銷售的行業慣例和誠信原則。

但“凶車”,或許就不一樣了。

比照“凶宅”而言,“凶車”是指車輛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撞死過人,或者車內出現非自然死亡事件的車。中國新聞週刊記者未在網上搜索到相關的法庭判決和行業條例,因此,“凶車”只是通俗的叫法,不算明確的定義。

但相關的糾紛卻不少。據媒體報道, 2015年,天津的宮女士在“車王”二手車平臺購買了一輛現代汽車,總共花費14.4萬元。宮女士留了個心眼,買車的時候特地問了銷售,“有沒有出過‘與人有關的事故’”,銷售信誓旦旦地說絕對沒有。

跟孟女士一樣,宮女士同樣是在車輛年檢的時候被告知這是一輛事故車。怕什麼就來什麼,宮女士在保險公司查的出險記錄顯示,這輛車撞死過人。但“車王”的銷售經理認為,平臺方只要保證“手續合法、車況真實、沒有結構性損傷”就可以。 

最終,宮女士希望將車原價退回平臺,但“車王”表示,需要低5萬多元才能收回。也就是說,宮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一輛“凶車”,退回還得賠錢。

小平臺不靠譜,大平臺也屢屢被曝賣出事故車、凶車。“排除水泡車;排除火燒車;排除重大事故”“259項專業檢測”“車況舒心,買的放心”,這是瓜子二手車直賣網的廣告。然而實際上,瓜子面臨賣“凶車”的指摘已發生多次。

根據成都電視臺報道,在與成都市民陳先生的“凶車”糾紛中,瓜子方面曾迴應道:網站中宣稱的無“重大事故”並非指“重大交通事故”,而是指車輛重要零部件沒有損壞。“儘管車輛撞死過人,但車輛沒有重大受損。”從而認為所售車輛符合自身的鑑定標準。

但購買到“凶車”的車主認為,得知車輛“揹負命案”對自己造成的心理傷害,遠超知道車輛曾經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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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發布的《2018年全國二手車市場分析報告》顯示,2018年,全國二手車累積交易1300多萬輛,累計同比增長11.46%;累計交易金額超過8000億元,同比增長6.31%。

而通過互聯網平臺交易二手車,也是許多車主的選擇。業內分析人士認為,由於普通買家對於車輛的情況、定價並不瞭解,也難以知曉車輛的隱形問題,因此,一個有信譽的二手車平臺,能夠一定程度上改變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等的狀態。

在這樣的需求下,包括瓜子二手車、優信二手車、人人車等二手車交易平臺如雨後春筍冒頭,大多以“不收差價”、“上百項檢測”、“排除隱患”等作為賣點。

曾是某二手車平臺銷售的大葛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即便平臺不收差價,但是按照二手車價格抽取的服務費,往往不會比“中間商”低。大葛還表示,如果買家發現買到事故車,但平臺稱不知情的,“基本都是扯,專業的技術人員,是不是事故車閉著眼都能摸出來”。

但大葛也考慮到,如果是沒有資質的評估師,看不出來也是有可能的。

這一說法也被媒體的調查佐證了。今年5月,新京報曾報道一位男士在人人車平臺購車後,發現車輛實際為水泡車,而人人車為此車出具的檢測報告並沒有顯示。

至於人人車所宣稱的249項車況檢測,記者發現工作人員在10分鐘內完成,對於車輛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調過里程錶等問題均沒有發現,並表示可以很快達成交易。

其實,在大葛的概念中,並沒有“凶車”和“吉車”的區別,他把車分為“事故車”和“正常車”。大葛表示,事故車有沒有命案的忌諱暫且不論,車本身會有很多毛病和隱患是一定的。“事故車貶值得快,賣不出價,也沒人會貪那個便宜,畢竟安全是第一位的。”

而買家要知道車輛此前的事故記錄並不難,“跑一趟保險公司就行了”。但作為“中間商”,他會事先掌握車輛情況,儘量不賣事故車。“不然回頭客戶準來回找你。為了那幾千塊錢的事兒,何必呢?”

大葛也經常提醒想買二手車的朋友,購買之前,可以根據原車牌號查詢保險公司的出險記錄。“不過,可能只能查到一年的。”所以,大葛建議買車齡在6年內的,通過車管所的年檢記錄也能瞭解是否出過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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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像上述買家一樣,不幸買到了“命案在身”的二手車,難道只能自認倒黴嗎?

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澤希認為,按照交易習慣,車輛撞死過人屬於重大瑕疵,應該告知消費者。“對撞死過人的車心存芥蒂不能算是封建迷信,而是公序良俗,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但是,在遼寧孟女士和平臺的糾紛中,警方卻稱涉事車輛在二手交易前已經結案、按正規流程辦理轉移登記,因此不存在違法辦理交易的問題。

王澤希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警方的處理是合理合法的。“告知客戶車輛真實情況,是交易平臺的責任,在手續齊全、符合過戶條件的情況下,警方不能自行設置交易障礙。”王澤希提醒道,此次事件中,公安局只是作為辦理過戶的行政機關,對平臺和客戶的糾紛不負有責任。

“對於兩個平等主體的經濟糾紛,一般只能通過起訴來解決。”王澤希說。

但是,中國新聞週刊查找過去的媒體報道發現,由於二手車糾紛一般涉及金額不大,如果受害的買家去起訴還要付出額外的時間和經歷,大多數買到“凶車”的人,很少選擇繼續走法律途徑,而是跟平臺私了。

如果以凶宅買賣作為參照,可以發現,在房地產市場沒有對凶宅作出明確規定之前,凶宅也面臨跟凶車交易一樣的諸多糾紛。2013年,某行業巨頭房屋中介平臺推出了一項對客戶的承諾:在賣家刻意隱瞞或其它因素情況下,導致買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凶宅,平臺將以成交原價為最高金額回購房屋。除了關於凶宅的承諾,該平臺還創建了內部的凶宅數據庫。

目前,二手車平臺是否有建立類似的數據庫?中國新聞週刊從幾個平臺APP的頁面上查詢不到相關聲明,就此聯繫多個二手車平臺,至截稿,僅人人車的相關工作人員迴應稱,目前各二手車平臺應該都沒建立起這樣的數據庫,但是隨著行業的發展,企業會逐漸完善這方面的數據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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