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虧損的她,先後組織8個民間互助會,撈了百萬……

近年來,由於做塑料袋生意虧損,她不停以借款、組織民間互助會等形式填補資金漏洞,先後向社會公眾多人借款,組織民間互助會8個,直至資金鍊缺口達120餘萬元後案發。

3月28日,溫州平陽縣錢倉鎮的謝某某、朱某某等人到平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警,稱金某於2017年正月開始組織了多個民間互助會,現在幾個互助會都倒了,聯繫不上金某,涉案資金達120餘萬元。接警後,平陽警方立即展開調查,並上網追逃金某。

警方經查發現,金某是平陽錢倉人,近年來由於做塑料袋生意虧損,便借錢籌資,後為了解決債務,多次組織民間互助會。金某開設的民間互助會以樓梯會的形式開展,每個會標的為10萬元,每個會的成員有20-25人,分為40-50股,參會會員每月支付會款。後期由於金某資金漏洞越來越大,每到會員收會時便告知會員將會款借給她,還能衝抵相關會款

在金錢的誘惑下,不少人加入金某組織的民間互助會,但金某自己沒有額外收入,單憑收到的民間互助會會款填補後期的會款、借款等,加之後期的開銷,很快她無法維持互助會的運作,資金鍊斷裂,討要會款的會員不斷增加,不堪重負的金某於2018年5月逃跑。

2019年4月12日,警方在蒼南靈溪鎮大門路一早餐店抓獲金某。經審訊,金某對於自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金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被平陽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百度百科,互助會通俗說法稱標會或做會,在法律上則為合會,是民間一種小額信用貸款的形態,具有賺取利息與籌措資金的功能。互助會的起會人稱為會首(或稱會頭),其餘參加互助會的人則為會員(或稱會腳)。

辦案民警介紹,會首標會的原因或是生意失敗、資金週轉困難,起初為了資金延續週轉,後因揮霍、利息疊加導致資金鍊斷裂;或是本來就資金鍊斷裂,為了籌集資金,特意組織互助會吸存等;或是起初為了賺取利潤,因為有會員欺詐逃會,如果會首缺乏墊付會款的能力,容易導致支付鏈斷裂,發生倒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屬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

警方提醒:民間“互助會”等組織有風險,市民有資金需求,要選擇正規金融機構。

東陽出現半真半假“鴛鴦紙幣”

要警惕拼接的變造幣

通訊員 朱一宏

一半是真、一半是假,對於這種迷惑性極強的變造幣,市民稍有疏忽就可能受騙上當。

日前,東陽一副食店店主就收進一張半真半假的“百元大鈔”。

5月19日下午3時左右,東陽城區張大姐的副食店走進一個男顧客,稱要買3瓶礦泉水,之後給了一張對摺著的百元紙幣。

張大姐摸到紙幣的上面半張,確信是真錢,便拿給男子3瓶礦泉水,找給對方94元。

男子走後,張大姐發現那張100元紙幣另外半張是假的,立刻向東陽市公安局吳寧派出所報警。

筆者在吳寧派出所見到了那張變造幣,其中有毛主席頭像這半邊是真的,印有編號和水印的那一半是假的,真假拼接,很難發現。

張大姐說,使用假幣的是一個30歲左右、身高不到170釐米的短髮男子,中等身材,穿白色上衣灰色褲子,希望大家遇到此人提高警惕,以防受騙。

筆者從銀行方面瞭解到,假人民幣分為偽造幣和變造幣,張女士收進的拼湊幣屬於變造幣。一般假幣具有圖案模糊、手感軟滑等典型特徵;而變造幣多采用拼湊方法制假,有些變造幣仿真度很高。

警方提醒市民,在收到大面值紙幣時務必仔細查看,要查看整張錢幣,應特別注意票面的數字、文字、紋路是否完全對齊,以防收到變造類假幣。誤收假幣須報警,明知假幣而使用是違法行為。

防範挪用資金從審慎用人開始

近日,寧波鎮海某公司出納汪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他交代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挪用公司流動資金作為賭資,無力償還最終導致公司損失500餘萬元。目前,汪某已被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經偵大隊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汪某一直有大額銀行信貸欠款和各類網絡小額借貸記錄,且有賭博、網上賭球的惡習。但他在公司一直表現得內向、勤懇,在領導和同事眼中屬於踏實可靠型,所以在汪某投案自首前,公司竟無人察覺異樣。

結合案例,鎮海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給出防範挪用資金犯罪的三點建議:

一、企業要關心員工生活。企業在用人方面,尤其是涉及財務崗位人員的任用上,一定要審慎。同時管理層應多走訪瞭解員工的業餘生活、愛好等,對一些有不良嗜好的員工,要格外關注,防患未然。

二、企業要強化監管機制。對公賬戶資金進出的審核儘可能設置多層級審核,若有密碼,應定期修改和保密,另外審批流程應有企業領導層的參與,不能僅憑財務人員就可決定大額金額的流轉。

三、加強企業員工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警企合作平臺,定期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用典型案例示警,警鐘長鳴,才能從思想上預防犯罪。

來源:平安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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