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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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文:今日女報/鳳網 記者 歐陽婷

一張結婚證,意味著什麼?想必大多數人認為,這是對感情的保障、對未來的承諾;但對46歲的高中女教師趙瑩來說,這張結婚證卻成了她無法向前夫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的原因。

2017年3月,趙瑩在相親網站“百合網”認識了前夫陳振勇,都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經歷的兩人很快再婚。誰知,短短2年時間,陳振勇以趙瑩的名義在外借債共100餘萬元,並提出離婚後消失不見。如今,人財兩空的趙瑩更是遇上了又一尷尬——她向警方報案後卻被告知,由於債務是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趙瑩無法以詐騙罪請求警方立案。

7月10日,趙瑩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求助,她希望通過報道,讓更多女性瞭解婚姻背後的法律責任,“且婚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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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文:今日女報/鳳網 記者 歐陽婷

一張結婚證,意味著什麼?想必大多數人認為,這是對感情的保障、對未來的承諾;但對46歲的高中女教師趙瑩來說,這張結婚證卻成了她無法向前夫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的原因。

2017年3月,趙瑩在相親網站“百合網”認識了前夫陳振勇,都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經歷的兩人很快再婚。誰知,短短2年時間,陳振勇以趙瑩的名義在外借債共100餘萬元,並提出離婚後消失不見。如今,人財兩空的趙瑩更是遇上了又一尷尬——她向警方報案後卻被告知,由於債務是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趙瑩無法以詐騙罪請求警方立案。

7月10日,趙瑩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求助,她希望通過報道,讓更多女性瞭解婚姻背後的法律責任,“且婚且珍惜”。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基本案情

戀愛1個月,借款5萬元

“本來以為再婚是幸福的,誰知道現在弄成這樣。”46歲的趙瑩老家在河南上蔡縣,是一名高中數學教師,也是一名單親媽媽。

2017年3月,離異多年的趙瑩在百合網上註冊會員,很快,她就認識了一個名叫陳振勇的單親爸爸。

趙瑩說,陳振勇的網絡資料顯示,他是本科畢業生,在江蘇省無錫市從事焊工工作。照片上的他戴著眼鏡,顯得特別斯文。

“我知道網上騙子很多,所以我當時很警惕。”趙瑩說,但隨著兩人瞭解的深入,她放下了戒備。後來她又瞭解到,陳振勇的老家就在離上蔡縣不遠的平輿縣,家中父母健在,有3個妹妹,還有一個年幼的兒子。

感覺門當戶對又是老鄉,很快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係。一個月內,陳振勇頻繁與趙瑩約會,但沒多久,陳振勇就開始向趙瑩借錢,“他說經濟出現了一點困難,信用卡等著要還,讓我先借他20000元”。

見陳振勇心急如焚,趙瑩心軟了。陳振勇說自己可以打欠條,每月分期還款。可一想到已確定戀愛關係,趙瑩沒忍心讓陳振勇寫欠條。一週後,她還再借了30000元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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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文:今日女報/鳳網 記者 歐陽婷

一張結婚證,意味著什麼?想必大多數人認為,這是對感情的保障、對未來的承諾;但對46歲的高中女教師趙瑩來說,這張結婚證卻成了她無法向前夫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的原因。

2017年3月,趙瑩在相親網站“百合網”認識了前夫陳振勇,都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經歷的兩人很快再婚。誰知,短短2年時間,陳振勇以趙瑩的名義在外借債共100餘萬元,並提出離婚後消失不見。如今,人財兩空的趙瑩更是遇上了又一尷尬——她向警方報案後卻被告知,由於債務是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趙瑩無法以詐騙罪請求警方立案。

7月10日,趙瑩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求助,她希望通過報道,讓更多女性瞭解婚姻背後的法律責任,“且婚且珍惜”。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基本案情

戀愛1個月,借款5萬元

“本來以為再婚是幸福的,誰知道現在弄成這樣。”46歲的趙瑩老家在河南上蔡縣,是一名高中數學教師,也是一名單親媽媽。

2017年3月,離異多年的趙瑩在百合網上註冊會員,很快,她就認識了一個名叫陳振勇的單親爸爸。

趙瑩說,陳振勇的網絡資料顯示,他是本科畢業生,在江蘇省無錫市從事焊工工作。照片上的他戴著眼鏡,顯得特別斯文。

“我知道網上騙子很多,所以我當時很警惕。”趙瑩說,但隨著兩人瞭解的深入,她放下了戒備。後來她又瞭解到,陳振勇的老家就在離上蔡縣不遠的平輿縣,家中父母健在,有3個妹妹,還有一個年幼的兒子。

感覺門當戶對又是老鄉,很快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係。一個月內,陳振勇頻繁與趙瑩約會,但沒多久,陳振勇就開始向趙瑩借錢,“他說經濟出現了一點困難,信用卡等著要還,讓我先借他20000元”。

見陳振勇心急如焚,趙瑩心軟了。陳振勇說自己可以打欠條,每月分期還款。可一想到已確定戀愛關係,趙瑩沒忍心讓陳振勇寫欠條。一週後,她還再借了30000元給對方。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一借再借,夫妻負債185萬元

在借款5萬元後,陳振勇又以創業開店為由,向趙瑩借錢。

“我開始不願意,後來他說要考慮兩個孩子的未來,必須要搏一搏。”趙瑩說,陳振勇說自己想快點結婚,一直在勸說她。2017年5月5日,兩人辦理了結婚證。

三天後,兩人帶著結婚證等資料,以趙瑩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了78000元。而陳振勇拿到這些錢後,便以籌備飯店為由離開了。沒多久,陳振勇的電話又來了。他說資金不夠,還需要再借一筆錢。不想半途而廢的趙瑩又給他轉賬10萬元,其中包括自己的50000元積蓄與50000元借款。

然而,就在趙瑩接到飯館開業的消息後幾天,陳振勇的電話打不通了。

“兩天後,他告訴我因為和別人發生口角,打破了對方的腦袋,不敢露面。”趙瑩說,她有些懷疑,但因為不在對方身邊,又無法求證。

後來,陳振勇回來了,“他說要賠一筆錢給別人,不然就要坐牢了”!

趙瑩已經負債累累,去哪裡湊錢賠償呢?陳振勇提議去找民間借貸公司借款。

“他以我的名義借了80000元,但實際到賬只有60000元,20000元作為利息被扣除。”趙瑩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由於不夠支付賠償金,陳振勇又讓她去另一家借貸公司借款30000元。

短短3個月時間,陳振勇前後已向趙瑩“借款”32萬元。

更可怕的是,半年不到,陳振勇投資的“飯店”就倒閉了,而趙瑩從來沒有見過“飯店”的照片或視頻,全憑丈夫口說。

趙瑩說,再後來,陳振勇提出有門路可以加盟一家健身館,“我本來是拒絕的,畢竟很難借到那麼多錢。但是他說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到一筆不錯的費用,最終就又在銀行和民間借貸公司共貸款153萬元”。

借無可借,丈夫要“清白”離婚

2019年春節,趙瑩開始詢問陳振勇健身房的盈利情況。結果,陳振勇再次告知“創業失敗”。為了籌錢,陳振勇又找趙瑩想辦法。“他讓我借50萬元給他買車,然後拿車作抵押,再次創業。”趙瑩說,已經欠債100餘萬元的她再也借不到錢了。

於是,陳振勇多次提出離婚。由於丈夫長期不回家,也幾乎沒有聯繫,2019年2月12日,趙瑩與陳振勇離婚了。趙瑩說,陳振勇離婚前承諾的“每月還款5000元”並沒有做到。沒多久,他還將自己的聯繫方式全拉黑了。再去前夫老家討說法,他的家人也都只會說一句“與我無關”。直到這時,趙瑩才感覺自己被騙了。

2019年3月,她向老家上蔡縣公安局報警,經查實,原來早在2008年,陳振勇就因詐騙罪被判刑5年,根本不是網站上註明的“本科畢業生”。

然而,想以詐騙罪向陳振勇追責的趙瑩卻被民警告知,目前不能立案——“他們說,我們領過結婚證,對方就不存在詐騙行為,我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分割債務。”

如今,由於房子被抵押還債,趙瑩和兒子只能住在學校提供的20平米的宿舍內。為了還債,她身兼數職。“離婚了,債務卻沒有還清。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追究前夫的責任呢?”帶著種種疑問,趙瑩只能求助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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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文:今日女報/鳳網 記者 歐陽婷

一張結婚證,意味著什麼?想必大多數人認為,這是對感情的保障、對未來的承諾;但對46歲的高中女教師趙瑩來說,這張結婚證卻成了她無法向前夫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的原因。

2017年3月,趙瑩在相親網站“百合網”認識了前夫陳振勇,都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經歷的兩人很快再婚。誰知,短短2年時間,陳振勇以趙瑩的名義在外借債共100餘萬元,並提出離婚後消失不見。如今,人財兩空的趙瑩更是遇上了又一尷尬——她向警方報案後卻被告知,由於債務是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趙瑩無法以詐騙罪請求警方立案。

7月10日,趙瑩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求助,她希望通過報道,讓更多女性瞭解婚姻背後的法律責任,“且婚且珍惜”。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基本案情

戀愛1個月,借款5萬元

“本來以為再婚是幸福的,誰知道現在弄成這樣。”46歲的趙瑩老家在河南上蔡縣,是一名高中數學教師,也是一名單親媽媽。

2017年3月,離異多年的趙瑩在百合網上註冊會員,很快,她就認識了一個名叫陳振勇的單親爸爸。

趙瑩說,陳振勇的網絡資料顯示,他是本科畢業生,在江蘇省無錫市從事焊工工作。照片上的他戴著眼鏡,顯得特別斯文。

“我知道網上騙子很多,所以我當時很警惕。”趙瑩說,但隨著兩人瞭解的深入,她放下了戒備。後來她又瞭解到,陳振勇的老家就在離上蔡縣不遠的平輿縣,家中父母健在,有3個妹妹,還有一個年幼的兒子。

感覺門當戶對又是老鄉,很快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係。一個月內,陳振勇頻繁與趙瑩約會,但沒多久,陳振勇就開始向趙瑩借錢,“他說經濟出現了一點困難,信用卡等著要還,讓我先借他20000元”。

見陳振勇心急如焚,趙瑩心軟了。陳振勇說自己可以打欠條,每月分期還款。可一想到已確定戀愛關係,趙瑩沒忍心讓陳振勇寫欠條。一週後,她還再借了30000元給對方。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一借再借,夫妻負債185萬元

在借款5萬元後,陳振勇又以創業開店為由,向趙瑩借錢。

“我開始不願意,後來他說要考慮兩個孩子的未來,必須要搏一搏。”趙瑩說,陳振勇說自己想快點結婚,一直在勸說她。2017年5月5日,兩人辦理了結婚證。

三天後,兩人帶著結婚證等資料,以趙瑩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了78000元。而陳振勇拿到這些錢後,便以籌備飯店為由離開了。沒多久,陳振勇的電話又來了。他說資金不夠,還需要再借一筆錢。不想半途而廢的趙瑩又給他轉賬10萬元,其中包括自己的50000元積蓄與50000元借款。

然而,就在趙瑩接到飯館開業的消息後幾天,陳振勇的電話打不通了。

“兩天後,他告訴我因為和別人發生口角,打破了對方的腦袋,不敢露面。”趙瑩說,她有些懷疑,但因為不在對方身邊,又無法求證。

後來,陳振勇回來了,“他說要賠一筆錢給別人,不然就要坐牢了”!

趙瑩已經負債累累,去哪裡湊錢賠償呢?陳振勇提議去找民間借貸公司借款。

“他以我的名義借了80000元,但實際到賬只有60000元,20000元作為利息被扣除。”趙瑩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由於不夠支付賠償金,陳振勇又讓她去另一家借貸公司借款30000元。

短短3個月時間,陳振勇前後已向趙瑩“借款”32萬元。

更可怕的是,半年不到,陳振勇投資的“飯店”就倒閉了,而趙瑩從來沒有見過“飯店”的照片或視頻,全憑丈夫口說。

趙瑩說,再後來,陳振勇提出有門路可以加盟一家健身館,“我本來是拒絕的,畢竟很難借到那麼多錢。但是他說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到一筆不錯的費用,最終就又在銀行和民間借貸公司共貸款153萬元”。

借無可借,丈夫要“清白”離婚

2019年春節,趙瑩開始詢問陳振勇健身房的盈利情況。結果,陳振勇再次告知“創業失敗”。為了籌錢,陳振勇又找趙瑩想辦法。“他讓我借50萬元給他買車,然後拿車作抵押,再次創業。”趙瑩說,已經欠債100餘萬元的她再也借不到錢了。

於是,陳振勇多次提出離婚。由於丈夫長期不回家,也幾乎沒有聯繫,2019年2月12日,趙瑩與陳振勇離婚了。趙瑩說,陳振勇離婚前承諾的“每月還款5000元”並沒有做到。沒多久,他還將自己的聯繫方式全拉黑了。再去前夫老家討說法,他的家人也都只會說一句“與我無關”。直到這時,趙瑩才感覺自己被騙了。

2019年3月,她向老家上蔡縣公安局報警,經查實,原來早在2008年,陳振勇就因詐騙罪被判刑5年,根本不是網站上註明的“本科畢業生”。

然而,想以詐騙罪向陳振勇追責的趙瑩卻被民警告知,目前不能立案——“他們說,我們領過結婚證,對方就不存在詐騙行為,我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分割債務。”

如今,由於房子被抵押還債,趙瑩和兒子只能住在學校提供的20平米的宿舍內。為了還債,她身兼數職。“離婚了,債務卻沒有還清。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追究前夫的責任呢?”帶著種種疑問,趙瑩只能求助記者。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為保護隱私,文中當事人皆為化名)

律師說法

百萬借款用於何處是追責關鍵

朱波傑(上海協力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務的行為。欺騙的方法多種多樣,但大致分為兩類:一是虛構事實,即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實,無中生有地使他人上當受騙;

二是隱瞞真相,即隱瞞客觀存在真實情況。若文中趙瑩的陳述真實,無論是從行為方式還是客觀事實,陳振勇以結婚為紐帶,虛構事實,實際騙取了趙瑩的財產,已涉嫌詐騙罪。雖然發生在二人婚姻關係期間,但不妨礙詐騙罪的成立。

故此,趙瑩應該蒐集文中陳述內容所對應的證據,例如雙方在婚戀網站相識、相戀到結婚週期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騙支付而形成的借款、貸款、陳振勇詐騙前科、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陳振勇開店是否真實等,再向公安局進行報案。如果公安機關仍不立案的,可以求助同級檢察院,提起法律監督或者向上級公安機關要求他們進行立案調查。

不過,如果陳振勇所述的開飯店、健身房等是真實的,趙瑩借款也是自願,那麼就不能以詐騙論處,應屬民事糾紛。因趙瑩轉借貸而來的資金轉給了陳振勇,用於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經營,那麼趙瑩所負債務,也應該按照夫妻共同債務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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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文:今日女報/鳳網 記者 歐陽婷

一張結婚證,意味著什麼?想必大多數人認為,這是對感情的保障、對未來的承諾;但對46歲的高中女教師趙瑩來說,這張結婚證卻成了她無法向前夫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的原因。

2017年3月,趙瑩在相親網站“百合網”認識了前夫陳振勇,都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經歷的兩人很快再婚。誰知,短短2年時間,陳振勇以趙瑩的名義在外借債共100餘萬元,並提出離婚後消失不見。如今,人財兩空的趙瑩更是遇上了又一尷尬——她向警方報案後卻被告知,由於債務是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趙瑩無法以詐騙罪請求警方立案。

7月10日,趙瑩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求助,她希望通過報道,讓更多女性瞭解婚姻背後的法律責任,“且婚且珍惜”。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基本案情

戀愛1個月,借款5萬元

“本來以為再婚是幸福的,誰知道現在弄成這樣。”46歲的趙瑩老家在河南上蔡縣,是一名高中數學教師,也是一名單親媽媽。

2017年3月,離異多年的趙瑩在百合網上註冊會員,很快,她就認識了一個名叫陳振勇的單親爸爸。

趙瑩說,陳振勇的網絡資料顯示,他是本科畢業生,在江蘇省無錫市從事焊工工作。照片上的他戴著眼鏡,顯得特別斯文。

“我知道網上騙子很多,所以我當時很警惕。”趙瑩說,但隨著兩人瞭解的深入,她放下了戒備。後來她又瞭解到,陳振勇的老家就在離上蔡縣不遠的平輿縣,家中父母健在,有3個妹妹,還有一個年幼的兒子。

感覺門當戶對又是老鄉,很快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係。一個月內,陳振勇頻繁與趙瑩約會,但沒多久,陳振勇就開始向趙瑩借錢,“他說經濟出現了一點困難,信用卡等著要還,讓我先借他20000元”。

見陳振勇心急如焚,趙瑩心軟了。陳振勇說自己可以打欠條,每月分期還款。可一想到已確定戀愛關係,趙瑩沒忍心讓陳振勇寫欠條。一週後,她還再借了30000元給對方。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一借再借,夫妻負債185萬元

在借款5萬元後,陳振勇又以創業開店為由,向趙瑩借錢。

“我開始不願意,後來他說要考慮兩個孩子的未來,必須要搏一搏。”趙瑩說,陳振勇說自己想快點結婚,一直在勸說她。2017年5月5日,兩人辦理了結婚證。

三天後,兩人帶著結婚證等資料,以趙瑩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了78000元。而陳振勇拿到這些錢後,便以籌備飯店為由離開了。沒多久,陳振勇的電話又來了。他說資金不夠,還需要再借一筆錢。不想半途而廢的趙瑩又給他轉賬10萬元,其中包括自己的50000元積蓄與50000元借款。

然而,就在趙瑩接到飯館開業的消息後幾天,陳振勇的電話打不通了。

“兩天後,他告訴我因為和別人發生口角,打破了對方的腦袋,不敢露面。”趙瑩說,她有些懷疑,但因為不在對方身邊,又無法求證。

後來,陳振勇回來了,“他說要賠一筆錢給別人,不然就要坐牢了”!

趙瑩已經負債累累,去哪裡湊錢賠償呢?陳振勇提議去找民間借貸公司借款。

“他以我的名義借了80000元,但實際到賬只有60000元,20000元作為利息被扣除。”趙瑩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由於不夠支付賠償金,陳振勇又讓她去另一家借貸公司借款30000元。

短短3個月時間,陳振勇前後已向趙瑩“借款”32萬元。

更可怕的是,半年不到,陳振勇投資的“飯店”就倒閉了,而趙瑩從來沒有見過“飯店”的照片或視頻,全憑丈夫口說。

趙瑩說,再後來,陳振勇提出有門路可以加盟一家健身館,“我本來是拒絕的,畢竟很難借到那麼多錢。但是他說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到一筆不錯的費用,最終就又在銀行和民間借貸公司共貸款153萬元”。

借無可借,丈夫要“清白”離婚

2019年春節,趙瑩開始詢問陳振勇健身房的盈利情況。結果,陳振勇再次告知“創業失敗”。為了籌錢,陳振勇又找趙瑩想辦法。“他讓我借50萬元給他買車,然後拿車作抵押,再次創業。”趙瑩說,已經欠債100餘萬元的她再也借不到錢了。

於是,陳振勇多次提出離婚。由於丈夫長期不回家,也幾乎沒有聯繫,2019年2月12日,趙瑩與陳振勇離婚了。趙瑩說,陳振勇離婚前承諾的“每月還款5000元”並沒有做到。沒多久,他還將自己的聯繫方式全拉黑了。再去前夫老家討說法,他的家人也都只會說一句“與我無關”。直到這時,趙瑩才感覺自己被騙了。

2019年3月,她向老家上蔡縣公安局報警,經查實,原來早在2008年,陳振勇就因詐騙罪被判刑5年,根本不是網站上註明的“本科畢業生”。

然而,想以詐騙罪向陳振勇追責的趙瑩卻被民警告知,目前不能立案——“他們說,我們領過結婚證,對方就不存在詐騙行為,我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分割債務。”

如今,由於房子被抵押還債,趙瑩和兒子只能住在學校提供的20平米的宿舍內。為了還債,她身兼數職。“離婚了,債務卻沒有還清。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追究前夫的責任呢?”帶著種種疑問,趙瑩只能求助記者。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為保護隱私,文中當事人皆為化名)

律師說法

百萬借款用於何處是追責關鍵

朱波傑(上海協力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務的行為。欺騙的方法多種多樣,但大致分為兩類:一是虛構事實,即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實,無中生有地使他人上當受騙;

二是隱瞞真相,即隱瞞客觀存在真實情況。若文中趙瑩的陳述真實,無論是從行為方式還是客觀事實,陳振勇以結婚為紐帶,虛構事實,實際騙取了趙瑩的財產,已涉嫌詐騙罪。雖然發生在二人婚姻關係期間,但不妨礙詐騙罪的成立。

故此,趙瑩應該蒐集文中陳述內容所對應的證據,例如雙方在婚戀網站相識、相戀到結婚週期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騙支付而形成的借款、貸款、陳振勇詐騙前科、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陳振勇開店是否真實等,再向公安局進行報案。如果公安機關仍不立案的,可以求助同級檢察院,提起法律監督或者向上級公安機關要求他們進行立案調查。

不過,如果陳振勇所述的開飯店、健身房等是真實的,趙瑩借款也是自願,那麼就不能以詐騙論處,應屬民事糾紛。因趙瑩轉借貸而來的資金轉給了陳振勇,用於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經營,那麼趙瑩所負債務,也應該按照夫妻共同債務來承擔。


前夫以她名義網貸百萬後不見了!女教師報警被告知:無法立案


風險提醒

若付費相親被騙,可向網站追責

“現在婚戀網站日益興起,許多婚戀網站通過向會員收費的方式提供服務,但法治社會的‘紅娘’不是這麼容易當的。”朱波傑說,若因婚戀網站提供虛假信息等原因產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依據雙方簽訂的《服務合同》要求婚戀網站返還服務費或者支付違約金。

而如果是根據平臺提供的信息,雙方自由戀愛,則平臺不需要承擔責任。所以,大家選擇通過網絡方式尋找另一半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強自身防範意識,不要輕易相信他人,謹防上當受騙。


編輯: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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