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禁菸不力被罰 東陽開出首張控煙罰單

公共場所禁菸不力被罰 東陽開出首張控煙罰單

資料圖片 來自網絡

近日,東陽市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住宿場所進行巡查時發現,某賓館大堂內一顧客正在吸菸,茶几上放置有菸灰缸,而賓館從業人員未對其進行勸阻、制止。針對該行為,執法人員立即進行拍照取證,出具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該賓館整改,並對其立案查處,將根據《金華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處以警告和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這將是東陽市開出的首張控煙罰單。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的《金華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第九條第三項明確規定公民在公共場所應當“控制吸菸,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室內公共場所和其他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內吸菸”,第二十五規定“國家機關、基層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對其工作場所、營業場所或者服務區域範圍內的不文明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屬於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助取證。鼓勵公民開展文明行為宣傳和不文明行為勸導等活動”,同時,第二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在公共交通工具、室內公共場所和其他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內吸菸的,由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前款規定的公共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對違反規定的吸菸行為不予勸阻、制止,不及時報告的,由衛生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眼下,東陽市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而控菸禁煙是文明城市測評的重要指標之一。《條例》的實施,對吸菸者和經營管理單位而言,都將形成一種有力的約束,控煙工作也將事半功倍。而隨著前期禁菸宣傳指導的不斷深入及文明城市創建氛圍的加濃,市民素質不斷提高,公共場所特別是住宿場所吸菸現象已有了很大改善。大部分住宿場所大堂均未放置菸灰缸,專(兼)職禁菸勸導員佩戴袖章開展勸導工作。下一步,市衛生監督所將加大公共場所內控煙的查處力度,努力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質,同時要求相關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禁止吸菸或者限制吸菸的管理制度,加強禁止吸菸的宣傳;在本單位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不在本單位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內設置煙具;不在本單位設置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對在本單位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內的吸菸者,勸其停止吸菸或者離開該場所、區域;對不聽勸阻者,報告有關控煙監管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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