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處罰新規出臺 鞍山交警開出首張兩千元酒駕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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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修改後的《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執行標準規定》正式實施,第二天,鞍山交管局就開出首張新規罰單。

8月15日,鞍山交警站前大隊民警在進行稽查布控時發現了一輛未檢車輛,於是立即組織警力對其進行攔截。交警在對駕駛員進行盤查後發現,這名駕駛員早在2014年11月就由於酒駕被吊銷了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所以現在處於無證駕駛狀態。而這次,交警在這名駕駛員身上又聞到了酒味,於是立即帶他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2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在後續的調查中,交警又發現這輛車並沒有購買交強險,按照《交強險保險條例》,這名駕駛人需要按交強險的雙倍來補繳罰款。目前,這名駕駛人面臨著無證駕駛罰款2000元並拘留15天、酒駕罰款2000元、駕駛未年檢車輛罰款200元,車輛未購買交強險罰款1300餘元,數罪併罰,罰款共計5500餘元。

自14日遼寧省修改酒駕處罰標準以來,這是鞍山交警開出的第1張因為酒駕罰款2000元的罰單。

鞍山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隨著新規正式啟用,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有一定提升,請廣大駕駛員不要以身試法,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合格的駕駛員。

(二三裡編輯 康曉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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