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東湖高新 交通銀行 投資 基金 證券時報 2017-06-24

證券代碼:600133 證券簡稱:東湖高新 公告編號:2017-053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正式簽署《嘉興資卓股權投資基金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協議》之《補充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2015年8月27日、 2016年1月29日召開了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及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出資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關於延長產業投資基金授權有效期的議案》,同意公司以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與非關聯方光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資本”)、非關聯方光大浸輝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浸輝”)共同出資設立東湖光大產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更名為:嘉興資卓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資卓投資基金”)。2016年6月,公司在授權範圍內與光大資本、光大浸輝、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礦國際信託”)正式簽署了《嘉興資卓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協議》。

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擬簽署之的議案》,同意公司與相關各方簽訂《嘉興資卓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協議》之《補充協議》。

以上詳見2015年8月31日、2016年2月2日、2016年8月30日和2017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編號:臨2015-063、臨2015-065、臨2016-012、臨2016-086、臨2017-020、臨2017-025。

近日,公司在授權範圍內與光大資本、光大浸輝和五礦國際信託正式簽署了《之》(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現將補充協議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資卓投資基金的日常經營

自2017年4月1日起,除與已投項目投後管理、項目退出及資卓投資基金解散清算等有關的活動外,資卓投資基金停止一切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自2017年4月1日起,資卓投資基金的日常管理事務由光大浸輝負責,已投項目的投後管理由公司負責執行並按照基金規範運作的要求報基金備案核查。公司承擔已投項目後續管理產生的項目風險。

二、資卓投資基金的費用

已計提資卓投資基金運營費用繼續留存於該基金並用於後續基金存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的支付。

自2017年4月1日起至資卓投資基金清算程序完成日止,各方一致承諾並同意,除資卓投資基金有效存續所產生的必要費用及資卓投資基金解算清算所產生的費用外,資卓投資基金將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三、已投項目的費用支出

自2017年4月1日起至已投項目完成項目退出之日止,已投項目所產生的投後管理等費用由公司承擔並直接支付,不計入資卓投資基金費用。

四、資卓投資基金清算程序

在資卓投資基金所有的已投項目完成項目退出之日或資卓投資基金存續期屆滿之日(二者以孰早為準),資卓投資基金應立即按《嘉興資卓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協議》的約定及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進行解散清算。

五、協議生效條件

自各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證券代碼:600133 證券簡稱:東湖高新 公告編號:2017-054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以債轉股方式對子公司

進行增資的進展公告

2017年3月24日,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以債轉股方式對子公司進行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按現有持股比例以債轉股方式將應收參股公司武漢園博園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園博園公司”)全部債權餘額(含本金及利息)5億元人民幣轉增註冊資本,增資完成後公司仍持有園博園公司40%股權,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湖拓展”)持有園博園公司60%股權。

上述信息詳見2017年3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關於擬以債轉股方式對子公司進行增資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7-013)。

2017年6月23日,公司、龍湖拓展、園博園公司正式簽署了《增資擴股協議書》,現將協議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1、增資方式

(1)截至2017年 2 月28日,公司持有園博園公司的全部債權餘額(含本金及利息)共計5億元,公司將應收園博園公司全部債權5億元轉增註冊資本;

(2)截至2017年2月28日,園博園公司控股股東龍湖拓展的全部債權餘額(含本金及利息)共計7.5億元,龍湖拓展將應收園博園公司全部債權7.5億元轉增註冊資本。

本次債轉股形式增資實施完成後,園博園公司註冊資本由5,000萬元人民幣增加至130,000萬元人民幣。

2、增資前後註冊資本及股權結構

3、費用承擔:因簽訂、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聘請中介機構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均由各方自行承擔。

4、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義務給其他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受損方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2)若在債轉股完成日前本協議被解除,甲乙雙方的待轉股債權、擔保權益及其時效將自動恢復至本債轉股協議簽訂前的狀態。

5、爭議解決: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爭議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武漢市人民法院起訴。

6、協議書於協議各方簽字且蓋章後生效。

公司將根據實際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證券代碼:600133 證券簡稱:東湖高新 公告編號:2017-052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全資子公司為其下屬

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

1、2017年6月22日,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路橋”)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簽署了《保證合同》,為湖北路橋全資子公司武漢橋衡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橋衡建設”)向交通銀行申請人民幣10,00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

①被擔保人名稱:武漢橋衡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資孫公司。

②本次擔保數量及累計為其擔保數量:本次擔保金額人民幣10,000萬元,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至公告日,湖北路橋為橋衡建設擔保發生額為人民幣10,000萬元(含本次擔保),截止公告日共累計為其提供擔保的餘額為人民幣10,000萬元(含本次擔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擔保:無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計為全資、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對母公司和子公司對孫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為人民幣199,021.55萬元(含本次擔保),共累計為參股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合計為人民幣97,600.00萬元(不涉及本次擔保事項)。

⑤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2、本次貸款擔保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無影響。

一、擔保合同簽署情況

2017年6月22日,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路橋與交通銀行簽署了《保證合同》,為湖北路橋全資子公司橋衡建設向交通銀行申請人民幣10,00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擔保合同擔保項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債務總計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

二、審議情況

1、董事會決議情況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年度擔保計劃的議案》,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年度預計提供擔保總額為人民幣50億元,在2017年年度新增擔保總額未突破總體擔保計劃的情況下,可在內部調整上述擔保額度。

上述擔保計劃的有效期自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7年年度擔保計劃》(公告編號:臨 2017-023)。

2、股東大會決議情況

2017年5月9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年度擔保計劃》。

上述相關內容詳見2017年4月18日、5月1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三、交易雙方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武漢橋衡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19,000萬元

註冊地址:武漢市漢陽區龍陽大道特8號漢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大樓4樓401室

法定代表人:黃宗遠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經營範圍: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未經審計總資產68,155.48萬元,負債合計38,154.35萬元,所有者權益30,001.13萬元。

2、機構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機構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營業場所:江漢區建設大道847號

負責人:高新華

經營範圍: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 批准的業務,經營範圍以批准文件所列的為準。

四、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標的情況:保證最高限額為人民幣10,000萬元。

2、合同擔保項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債務總計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

3、合同雙方:

保證人: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

債權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4、合同主要條款

保證範圍: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間: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本筆貸款擔保對公司的影響

1、通過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業務,能有效緩解資金壓力,滿足公司經營需求。

2、本筆貸款擔保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無影響。

3、本次交易產生的風險:新增貸款融資將加大公司還本付息的壓力。

4、風險防範措施:公司將快速推進開展各項工作,積極開拓市場、增加規模、提高效益,以保證公司資金實現整體週轉平衡。

六、董事會意見

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用於發展生產經營,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年度擔保計劃》,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提供擔保總額人民幣50億元。

董事會認為被擔保對象的經營情況穩定,且為公司控股100%的孫公司,公司能夠通過對其實施有效管理,控制相關風險。上述擔保行為不會損害公司利益,董事會同意該擔保事項。

獨立董事對於《公司2017年年度擔保計劃》的意見:公司2017年年度以擔保計劃中提供擔保的對象為本公司、本公司全資及控股子(孫)公司,其貸款融資主要用於項目建設資金和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孫)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提醒公司經營層根據各項目實際進展情況進行融資擔保,加強對被擔保公司的管理,關注其償還債務能力,有效控制和防範風險,我們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擔保計劃事項。

七、累計對全資、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對母公司,子公司對孫公司及對參股公司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計為全資、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對母公司以及子公司對孫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合計為人民幣199,021.55萬元(含本次擔保),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權益的106.06%;共累計為參股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合計為人民幣97,600.00萬元(不涉及本次擔保事項),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權益的52.01%,系公司為前控股子公司武漢園博園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園博園公司”)提供的擔保。該筆擔保發生時,園博園公司系公司合併報表範圍控股子公司,公司現已轉讓園博園公司60%股權,且就該筆擔保進行了後續安排,詳見公司於2017年6月15日披露的《關於擬為參股子公司武漢園博園置業有限公司提供質押擔保的公告》(臨2017-046)。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情況。

八、備查文件

1、董事會決議;

2、股東大會決議;

3、保證合同;

4、武漢橋衡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5、武漢橋衡建設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未經審計財務報表;

6、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營業執照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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