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電動車電瓶出現問題 商家欲推脫責任 工商部門提醒

電動汽車 經濟 法律 法制 伊犁晚報 2017-04-26

伊犁晚報訊(記者馮強)近日,伊寧市民趙女士在伊寧邊合區一家電動車銷售點購買了一輛電動車,可是電動車的動力讓她很失望——商家之前承諾的充滿一次電能跑100公里,現在卻只能跑60公里。

趙女士認為,她所買的新電動車存在電瓶漏電問題,而且在檢查時,她發現車身有明顯的噴漆情況,所以她懷疑這輛電動車可能之前被使用過或是商家展銷的樣品。

於是,趙女士找到商家,提出更換一輛電動車,可商家卻以未正確使用電瓶為由拒絕了她的要求。

4月20日,趙女士將商家投訴到了伊寧邊境經濟合作區工商分局。

工商人員通過查驗,確認這輛電動車的確存在電瓶質量問題,於是約談商家進行說明。

根據相關法律,工商人員認為趙女士購買的電動車在保質期內出現問題,責任應該由商家承擔,所以商家應該為其更換電動車。

最終,在工商人員的協調下,商家為趙女士重新更換了一輛電動車。

針對趙女士的遭遇,伊寧邊境經濟合作區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長牟瀟彤表示,春季是電動車銷售旺季,而電瓶是電動車的最主要部件,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車時一定要檢測電瓶是否漏電,且要向商家索要正規廠家的合格證,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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