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開要讓百姓有更多的獲得感

大數據 經濟 時政 魯南播報 2017-06-09

日前,國務院法制辦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這是該條例自2008年5月1日實施以來,首次修訂。條例修訂表明政府信息公開有望向更高標準、更寬範圍、更深程度發展,同時也讓百姓有了不少期待。

當前,“互聯網+”新業態不斷湧現,以大數據為代表的信息化管理方式深刻影響公共管理方式變革。充分運用大數據的先進理念、技術和資源,讓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對接現實,積極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公共決策,維護自身權益,助推構建“陽光政府”“廉潔政府”“高效政府”,讓老百姓有更多的獲得感。

如何擁有獲得感?一是以服務群眾為出發點。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宗旨就是服務群眾生產生活、服務經濟社會活動。信息的發佈唯有緊緊圍繞服務群眾這個中心,把握法律法規等信息服務性的宗旨,及時公開與群眾生活工作息息相關的信息,避免群眾在辦事過程中“多跑路”“跑空路”,才能讓群眾感受到政府的服務效能,提升群眾對政府的信任感。

二是以百姓關注為切入點。政府信息公開絕不是簡單地信息發佈,如果只是把信息內容往網站一掛,往微信公眾號一丟,不考慮百姓的關注點和接受度,那這樣的信息無異於是“天書”,老百姓不想看、不願看、也不屑看,甚至想看也有可能看不懂,畢竟政府信息表述和百姓的知識水平和理解能力存在客觀差異。因此,信息公開不能拘泥於“葉公好龍”式的形式主義,而是應該採取“白話”形式表達百姓關注的內容。

三是以運行高效為著力點。信息化快速發展的今天,互聯網無疑是構建“高效政府”的一把利器,而信息公開則是促使政府提速增效的又一砝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 通過細化制度明確關鍵政務信息的公開目錄、標準和形式等,有助於政府提升公共治理水平和效率,倒逼形成運行高效政府,能更好地完善、展示自身形象,極大地增強公眾的信息獲得感和權利獲得感。

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服務群眾、方便群眾、提升效能、服務社會,用更給力的信息公開促進、保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政府更好地服務群眾、造福人民。

作者:樂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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