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和林:網約車“辦證”改“備案”是優化公眾政策'

大慶 交通 轎車 經濟 金融界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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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前,大慶市所有網約車都將完成電子備案登記。經過一年探索,從今年6月開始,大慶市對網約車從“辦證”改“備案”,備受網約車司機歡迎,從中可以看出市場對共享經濟的積極態度。同時也可以看出大慶交管部門在處理實際問題中的務實態度。

筆者認為,從公共政策理論來說,“可執行性”和“公眾迴應”是評估一項公共政策績效的兩個重要維度,顯而易見,網約車從“辦證”改“備案”,讓公共政策更加科學合理,是對網約車這項公共政策的優化。

網約車作為共享經濟的典型業態,自問世之日起便快速發展,受到司機和民眾的廣泛歡迎。但這一全新的事物卻給有關部門的監管帶來很大的挑戰,再加上不斷有出租車群體的對立,對網約車的監管愈趨嚴格。

2016年7月,交通運輸部等7個部門出臺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應該辦理“雙證”,即車輛要辦理《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運輸證》(下稱“車證”)和駕駛員辦理《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駕駛證》(下稱“人證”)。“車證”是為了保證車輛符合標準,“人證”是為了保證駕駛員符合資質。把好這兩關,有利於有關部門對網約車進行管理。

理論上講,要求網約車和車主分別擁有“車證”和“人證”,確實有助於交管部門更好地對網約車進行有效的管理,進而抑制網約車領域的一些亂象。但大慶市交通運輸局客運管理部門自2018年5月開始對網約車辦理雙證以來,累計辦理“人證”8700多本,但辦理“車證”的僅有510輛,不足2%。2019年以來,辦理“車證”的數量驟降至0。

大慶市交通管理部門經過一年的走訪、座談、調研,終於摸出了網約車不願意辦“車證”的原因,其實說來也很簡單,那就是辦“車證”大大提高了網約車中私家車司機的成本。

如果要辦理“車證”,就意味著私家車由非營運車輛變成了營運車輛,而營運車輛的交強險和商業險費率幾乎是非營運車輛的兩倍,運營成本大大增加。而且,對於小、微型營運車輛,規定的報廢年限是8年,也就意味著私家車在網約車平臺最多隻能運營8年就要退出,即便重新轉為非營運車輛,殘值也非常之低。所以,對於私家車司機而言,自己只在工作以外的時間接單,網約車最多隻是第二職業,但是所承擔的成本卻和全職的營運車輛一樣,這樣當然是不划算的,不說額外增加多少收入,能不能回本都無法確定。

所以,大慶交管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決定將網約車辦理營運證,改為對網約車進行備案登記,這是一種務實的做法。根據調研的結果,以私家車為主體的網約車,由於司機都是兼職的,所以在實際運營中更具彈性,高峰期出車,平峰期收車,可以有效地緩解高峰期運力不足的問題,又不會在平峰期與巡遊車形成剛性競爭,成為公交車和出租巡遊車的運力補充,這正是我們對網約車最原始也是最根本的期待。

正如大慶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城市客運處管理處處長劉軍所說,“發展出租汽車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滿足市民的出行需求,這是宗旨。”因此,對網約車管理不能為了管理而管理,出了問題應該積極地尋求解決之道,創造能幫助這個新業態逐步完善、煥發活力的制度環境,不僅網約車如此,像共享經濟這樣的新生事物,都需要市場經濟在一定的時間充分發掘其潛能,所以有關部門應該出臺更多尊重新業態的政策,以促進其發展。

我國是首個明確網約車合法的國家,體現了頂層設計層面對共享經濟的認可和支持。雖然各地對網約車的監管細則不完全一樣,但也都本著交通部“趨利避害、包容審慎、守住底線”的理念。新事物在發展過程中難免有曲折,和市場不適應的也可以靈活調整,竊以為,大慶市對網約車這項公共政策的優化,是值得全國各地網約車管理者學習和借鑑的。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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