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傳一:公益領路人(下)

慈善 經濟 美國 政治 慈訊網 2017-06-08
朱傳一:公益領路人(下)

【編者按】

本文將承接此前刊載於本刊三、四月號的兩篇報道,繼續根據朱傳一先生生前文章、信件、錄音等資料,介紹他生前另外兩件重要工作與貢獻,分別是推動社區發展實驗和促進公益慈善事業。至此,本系列報道結束,誠摯感謝朱傳一先生的夫人李鳴善老師對每一篇報道的細緻審核;同時,感謝《社創客》主編陳迎煒、益人錄創始人寧斌為朱傳一先生生前資料的彙整及電子轉化做出的貢獻。

八、推動社區發展實驗

1987年以後,我重點轉入了社區發展研究和實驗。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我加入了“社會發展與社會指標課題組”。

“社會發展與社會指標”課題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美國問題研究所、國家統計局、北京財貿學院等聯合承擔,被列為“七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課題之一。我們當時研究的重點有三個:

第一個是研究社會發展理論,並建立一套適合中國的、科學的綜合指標體系。過去有一種論調,認為經濟發展了,社會自然而然就發展了;或者認為,可以先發展經濟,再發展社會。事實證明,這種論調是錯誤的。當時,中國在發展中遇到大量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解決不好,經濟發展也難以為繼。

第二個是研究“警報指標”或稱之為“風險指標”,以及它對社會發展的作用。從課題開始到1989年,我們曾在內部發出數篇有關警報指標的文章。社會矛盾一旦激化成為社會衝突就有可能導致災難。它們的激化有一定規律,要找出存在於社會內部深刻的根本原因,研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係和規律。

第三個是建立“社區發展實驗區”。社區發展實驗,在國外也叫做城市復興運動、社區建設運動等,主要目標是解決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之間相互協調的問題。這種實驗是由社區理論工作者、實際工作者、企業家、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學家共同進行的。

一般認為,1987年(?)召開的武漢會議是中國社區服務工作開始的標誌。其實,這個工作早在80年代初期就已經在武漢開始試點,武漢會議實際上是武漢社區服務成就的一次全國推廣。

武漢會議後不久,就開始進入了下一階段,即社區發展研究。這項研究,得到了民政部和崔乃夫部長的大力支持。但是,武漢會議後不久,產生了一種說法:“社區服務是個筐,什麼都向裡面裝。”這使得當時的社區服務內容遠遠超過民政工作的範疇。崔乃夫部長當時對我說,民政部不能把手伸得太長,也不宜於把社區服務的範圍擴得太大、太長,這會引起各部門權責範疇的矛盾。當時,他很明確社區發展的未來應屬於基層政權建設,囑我和司裡(?)商議,但工作先不要宣傳。

這項工作該叫什麼?我主張用社區發展,因為“發展”兩字符合科學性,與國際也接軌。早在20世紀60年代,國際上就興起了社區發展的潮流,聯合國為此也召開過專門的會議。但是,崔乃夫部長考慮,還是用建設兩字好,因為中國人常說國家建設為“社會主義建設”,與“基層政權建設”也相吻合。

經過積極籌備,建立社區發展實驗區的構想和條件在1989年臻於成熟。同年11月,在民政部西院召開了“社區發展實驗區”的首次會議。在會議中,崔乃夫部長兩次講話,今天我仍記得的是他反覆講到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彭真的講話,內容就是要強調實現人民民主,要在基層社區舉行選舉,產生民選領導班子以管好社區發展及社區工作的重要性。

會後,山東省萊蕪市、湖南省益陽市、黑龍江省肇東市得到省委正式批准成立社區發展實驗區,並得到省委、省政府的研究部門即各“智囊團”的具體幫助。天津市和江蘇省領導也支持開展這項工作。同時,一些地區也開始建立社區的社會發展指標體系研究。

在實踐中,我們認識到必須借鑑國外的經驗。1987年到1993年間,我多次前往美國考察其社區發展運動,建立了不同規模的考察點。我看到的一些美國社區發展實驗可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以社會福利為核心的社區發展計劃。這些福利包括社區服務、社區救濟、社區住宅建設等計劃和項目。以波士頓的南道切斯特區為例,那是波士頓地區的貧民窟,其社區服務以醫院為核心,社區服務中心設在醫院,從解決醫療問題開始,同時進行救濟、福利服務。

第二類是以經濟復興為中心目標的社區發展計劃。以波士頓的一個城區中心計劃為例,這個計劃也叫社區再造計劃,重點是把原本環境惡劣的老社區改造成比較適合於居住、工作和生活的現代化社區。那裡的老社區原來比較貧困,居民受教育水平低,沒有娛樂設施,犯罪率很高。經過工程人員、社會科學工作者、教育工作者、醫療工作者、教會人員的聯合改造行動,那裡開設了很多商店、圖書館、醫院、公園和各類社會服務設施。讀者要借書,圖書館可以送書上門;對於小孩入托和老人吃飯等問題,服務機構都可以幫忙安排解決。

第三類是以解決青年問題,特別是以解決青年犯罪問題為中心的社會指標運動。美國佛羅里達州有個潘達勒斯縣,當地青年犯罪佔總犯罪的80%。針對這個問題,那裡的政府設立了青年社會福利部,專門圍繞青年犯罪問題進行了大量的社會指標統計,還對所謂“流失生”(輟學、逃學者)做了大量研究。我去訪問時,他們告訴我,通過社會指標體系的比較研究和運用,動員全社會關心青少年問題,犯罪率在兩年間下降了10%。

第四類是以成人教育為中心的社區教育服務計劃。我看過亞特蘭大的提高社區群眾教育水平的一個計劃,他們舉辦大量教育知識培訓班,引導人們求知,通過培訓提高就業率,減少犯罪,使社區再度繁榮。

國外的考察幫助我們掌握了做社區發展實驗的基本原則和方法。為進一步交流經驗,我們還邀請了一些相關領域的國外學者、專家到國內的多個社區發展實驗區訪問和講課,包括當時加州大學的中國研究中心主任、賓夕法尼亞大學社工學院的教授等。

許多年後,再來評價當時進行的社區發展實驗區,應該說有一定成果,但並未達到預期的結果,總結其深層原因,我以為是,當時雖然有民政部和各地方領導的大力支持,也具備經費、人力、學術界支持等條件,但是社區居民群眾未被真正動員,社區民間組織未能組織起來發揮作用,社區自治體未能真正建立,民主改革未跟上。事實上,是社區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未能協調發展,因而形成了曇花一現的結果。

1998年後,中國社區發展進入新階段,其標誌是:(1)政府提出的“小政府、大社會”未來社會發展的構想逐漸形成共識,政府職能的轉移以及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問題獲得越來越多的社會支持。(2)由於人口老齡化、國營企業職工下崗、農民進城等問題的日趨嚴重,社區的作用以及社區服務、社區建設逐漸被普遍接受,民政部成立了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基層“社區服務中心”在一些城市已較普遍成立,社區建設的基礎條件與過去有所不同。(3) 社區組織不斷成立與發展,在一些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研究會、社區發展協調委員會、社區基金會等相繼建立,湧現出一些有志於社區發展並具備一定知識和能力的領導者。

1999年7月6日,在北京市社科院、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召集的社區發展理論研討會上,我曾提出,中國的社區建設工作應朝著以下方向努力:

(1)人們普遍認識到解決生活問題在社區,項目內容趨向多元化,因而具有較全面發展的條件,出現“單位人”到“社區人”的變化。(2)產業化提出,從市場概念出發,以服務養服務,推動社區產業發展,從以政府經營為主,到以社區產業經營為主。(3)在社區,將三大部門,即政府、營利部門與非營利部門聯合起來,各盡所長、所能,形成以“夥伴關係”推動社區發展的趨勢。(4)文明社區的提出,從強調“硬件”到強調“軟件”,認識到人的因素是社區發展的關鍵。(5)提倡運用現代科學的成果,如可持續發展觀念,建立社會發展指標體系以促進社區發展。(6)進一步提出社會化、民間化、自治化,從政府主導、政府倡導,到政府引導,強調居民的參與以及促進非營利組織發展,直至在城市社區舉行民主選舉。

九、促進公益慈善事業

1991年,我從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離休。90年代中後期開始,我主要從事慈善與公益性非營利事業的研究與探索,並認識到單憑政府已難於解決發展帶來的眾多錯綜複雜的社會問題。

在1949年之後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時代,“慈善”是一個被批判的貶義詞。1994年2月,“中華慈善總會”在北京成立。當時,《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題為《為慈善正名》的社論。從那以後,被汙名化了幾十年的慈善才再次重返政治舞臺和公眾視野。也是從那時起,我開始結合自己過去對美國社會的考察,通過各種渠道向國內人士介紹美國現代慈善事業的歷史沿革和發展。

1994年9月12日,應當時中華基金會聯合會(?)籌備組的邀請,我在文采閣做了第一場基金會知識系列講座,題目是《美國基金會的發展及其對我們的啟示》。我指出,基金會具有一種改善社會心理結構、推動社會進步的作用;研究美國的社區、社團基金會可能是我國學習借鑑美國基金會經驗的捷徑;基金會主要不是靠政府推動,而是由從事這個事業的非政府組織推動,我們不能一談到基金會,就眼睛向上,伸手向政府要支持,要更多地考慮如何發揮非政府組織的作用,而這是一個世界性的新課題。

同年11月,我第一次組織和帶領中國基金會代表團前往美國考察。從那以後,中國正式開始了與世界其他國家的公益慈善方面的交流。

然而,經過了幾年的發展,雖然以廣東、上海為代表的全國各地都開展了不少慈善活動,但是社會上仍然有許多人對慈善這兩個字眼心存疑慮,一些媒體就連在報道由慈善團體組織的活動時也不提慈善二字。所以,我和時任中華慈善總會會長崔乃夫等人一致認為,有必要從文化上、思想上和理論上對慈善做進一步探討,使慈善和社會主義銜接起來。

1996年,在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使我們看到了機會。同年10月19日至20日,中華慈善總會聯合《人民日報》國內政治部,在北京召開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道德·慈善”研討會,並邀請季羨林、王蒙、許啟賢、鄭也夫、康曉光、楊團等20多位專家學者和上海、天津、廣東等多地慈善工作者參加。

在研討會上,針對“什麼是慈善”的問題,我提出了現代慈善的概念。我說,現代慈善的標誌是有組織的社會行為,產生了現代管理的含義。對比傳統慈善,現代慈善的內容也擴大了,我列舉了十個方面,包括扶貧濟困、就業、教育和培訓、醫療衛生、社會服務、文化藝術、民族問題、科研、國際間的相互支持等。

那是中國第一次以慈善為題舉行的學術研討會。會議取得了預期的效果,把慈善提到了“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新高度。從那以後,關於慈善的各種會議在國內日益多起來,基金會等慈善團體與各類民間公益性組織紛紛成立。

隨著現代慈善在中國崛起,“中國慈善傳統的繼承問題”被提了出來。1997年4月15日,中華慈善總會研究與交流委員會專門就此組織了一次座談會。我和崔乃夫會長、時任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茅於軾、時任中國科學基金研究會祕書長商玉生等人進行了激烈討論。

在那次會上,我提出了四個問題:(1)中國的傳統慈善行為是否具有由近及遠、由利己到及人的特徵?(2)在中國古代社會和慈善行為中,政府和民間關係有哪些方面可資借鑑?(3)從中國傳統慈善行為的內容與項目中可得到些什麼啟示?(4)如何繼承傳統與借鑑國際經驗促進中國慈善事業的現代化?

我提出,西方慈善事業的發展與宗教密不可分,而中國慈善事業發展則與宗族、宗親的關係密不可分。如果能緊緊抓住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慈善資源”,就有可能使中國的慈善工作深入中心。

我還從中國的“倉儲”和“開倉放糧”制度的歷史演變,說明濟貧事業從“官”到“民”是一種社會進步。1999年,在愛德基金會董事會的發言中,我重申了這個觀點,並指出觀察中國民間基金會的發展前景,不能不聯繫中國公益事業發展的歷史軌跡。

東方社會的歷史社會與文化背景與西方有很大不同,因而產生民間公益慈善事業的基礎與條件各異。我很高興得知,不是完全以西方的標準來看待中國非營利組織的外國朋友不斷在增加著。一些國外專家發明過一個英文詞條叫做GONGO,這個字的關鍵字母是第一個“O”字。前些年,他們把這個“O”解釋為Government Owned NGO。後來解釋為Government Operated NGO。為什麼會有這個變化呢?這是因為他們越來越多地瞭解到中國NGO的變化。再後來,我又聽說這個GONGO變成了GANGO,即Government Associated NGO。

的確,中國NGO與政府存在密切關係。這點與西方有很大不同,但這是不是也是一個與政府結成夥伴關係(Partnership)而能促進中國NGO發展的機會呢?中國政府早已提出轉移政府職能和“小政府、大社會”的構想,民間非營利組織將擔負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發展大趨勢。

我承認,在社會轉型過程中,中國非營利部門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無論如何都要能繼承資深的文化傳統和道德風尚,也能與現代公益慈善事業和精神相銜接。因而,我們既有必要從先賢論述中、從歷代慈善行為中、從其實踐內容中獲取教益,又要借鑑於西方特別是他們在經營管理方面的歷史經驗和教訓。

我總記得世界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在《非營利組織經營之道》一書中文版前言中所說的一句話,即“不同國家的應變之道各異,應該從中國固有的傳統下出發,去尋找應變的良策。”2000年,21世紀管理國際研討會上,彼得·德魯克和德魯克基金會的四位專家的現場論述,使我對它有了更深的認識。

後來,我寫過一篇叫做《殷切的期待:從官方報道看政府對NPO政策的前景》的隨筆。在它的結語中,我寫到:促使NPO健康成長,使之成為推動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文化與道德持續進步的“潤滑劑”,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由之路。在中國,由於歷史傳統的影響,NPO,特別是在其初期的成長,離不開政府的培育與支持,即使是NPO的支持性組織(NPOSO),也離不開政府的信賴和援助。這點與西方NPO及NPOSO的成長曆程很不相同,不能把西方對此的觀念完全套用於東方。

不容置疑,初生的中國NPO,爭取政府的培育和支持是其最重要的任務之一;但同時,也需要理解政府人員觀念轉變的艱難過程。當前,政府對NPO的政策和措施正朝向積極方向變化,是值得NPO歡迎的行動;雙方出現某些暫時的不協調,當然也是自然和可以理解的事。中國NPO不可錯過這樣的好時機。要理解,這種時機的不斷推進和擴大,既依靠政府,也依靠NPO的配合和積極主動爭取。

曾經在亞洲一些地區發生的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政府和NPO之間存在著“既依靠又自主,既合作又競爭”的複雜關係,雙方相互合作以推動社會發展的前提,是承認三大部門存在的現實,在具體行動和採取措施方面,大家要多協商、多主動,以多種適合於中國具體情況和形式的方法結成“合作伙伴關係”。

兩者間合作當前最值得注意的是運用已出現的“公辦民營”各種形式,將所有權與經營權逐漸分離,通過市場競爭提高效率,避免僵化。它之所以能獲得雙方的支持與發展,是由於這種“混合模式”能使政府獲得彙集民間人力、財力、智力的效果以彌補其不足;而從民間看,則可藉助政府的實力和影響,增加資源並擴展業務範圍,激發社會參與,使大眾關切的社會福利與社會發展項目能更有效地實施。

“從慈善起步,不斷喚起民眾人本意識、社會參與意識、自治意識乃至公民意識,不斷推進社會改革大潮”,是我個人對慈善未來前景的設想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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