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企業怎麼運用管理讓員工積極起來?

創業 投資 市場營銷 財經 呆子解讀商業 2017-06-10

初創企業怎麼運用管理讓員工積極起來?

就創業做項目來講,找到一個好的創業方向然後構建一個項目,選擇好的營銷方式,就可以開工,比如開個小餐館。但事實上,一個項目的發展,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任務的執行。而執行的好壞直接決定著結果。所以,有時候儘管有好的思路好的項目,但執行有問題或者團隊的人不給力,那麼,項目仍然做不好。

怎麼樣讓初創企業的員工積極性給調動起來呢?我們都知道,員工為什麼要進公司?其實就是為了掙錢。我們不要把每個人都想得像創始人一樣有情懷有抱負,你不吃飯人家還要吃飯呢,所以,作為創始人,別成天空談理想和未來目標,咱來點實際的。

給員工設“等身股”。也就是員工不需要掏錢就獲得的股份。等身股啥意思呢,直接意思就是每個月除了正常領取工資之外還可以分紅,享受公司發展的利益。利益均沾,大家不再是老闆和員工的關係,而是共同合夥,老闆出錢大家出力,賺的錢大家分。這樣的一種關係。

但是,這裡面有幾個技巧,如果處理不好要鬧笑話。第一就是獲得的門檻。按道理是每個人都可以獲得合夥人資格,獲得等身股,但是,絕不能輕易的一開始就給他們了(太容易獲得的東西大多數人都會認為不值錢)。需要按照進入的時間長短,貢獻大小來獲得。比如公司除了老闆之外,有總監一個,部門經理2個,普通員工40個。我們規定,憑這兩個條件才能獲得合夥人資格並享受分紅。1,進入公司滿兩個月(時間由創始人酌情設置,根據公司的財力、狀況考慮)。2,按照貢獻大小,在兩個月滿的月底,總監經理一級由全體員工不記名投票,按照貢獻大小推舉成為合夥人;員工則由全體管理人員投票,按照貢獻大小推舉是否成為合夥人。不能成為合夥人的,考慮清退或者繼續留下,繼續留下以及新員工在下一個兩個月之後進行推舉。

第二就是獲得分紅的時間。銷售型企業可以設置半年為限,比如說,小紅公司是做網站的,那麼,就以公司上半年和去年上半年相比是否增長來進行分紅。這個在上一篇文章中有講到過如何設置的問題。在這裡就不再多說。生產米粉的,賣雜貨的,小餐館、、、、、、這些都是屬於銷售型的企業,都可以以半年作為時限來進行分紅計算。而其他的不是銷售型企業的,比如開發型企業,做APP的,那麼在開發階段,也就是還沒有進入銷售推廣期的時候,可以以年度為時限;而一旦進入銷售期,就可以以半年為時限進行核算。

比如一家高科技初創企業,總投資10萬。初始估值100萬。此時用戶數為零,銷售額為零。設置總股本100萬,每股一元。投資股佔60%,身股佔40%。其中CEO一人為高級管理人員,兩個部門經理,4個普通合夥人。設置持股比例為:4:3:3。如果一年之後,因為數據做得好,收入數據也很可觀,公司融資500萬,出讓股份10%,此時公司估值為5000萬。

這個時候,每股由原來的一元增長到50倍,也就是50元每股。按照理論來說,每個員工這時候是可以獲得50*3=150萬的。但是,互聯網公司要發展,也要遇到很多風險,所以,我們從5000萬*40%中提取60%的發展保證金。拿剩下來的作為分配。剩下多少呢?5000萬*0.4*(1-0.6)=800萬。普通合夥人佔股30%,也就是800*0.3=240萬。而這個時候,員工的總數增加到了40人,也就是平均每人應拿到6萬。

當然了,在對於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比例設置上其實可以更加科學。可以修正為:在普通合夥人低於多少的時候,高級管理人員和普通合夥人的持股比例是多少。在普通合夥人高於多少的時候,高級管理人員和普通合夥人的持股比例又是多少。具體實例:普通合夥人小於或等於十人,則高級管理人員、普通管理人員及普通合夥人的持股比例為4:3: 3,當普通合夥人的人數大於十人而小於二十人的時候,持股比例則改變為3:3: 4。當普通合夥人大於二十人小於三十人的時候,比例可以調整為2.5:2.5:5。其實,這些都只是一個例子,需要在實際操作中做微調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到後面普通合夥人所能夠得到的,肯定非常的多。

人為利死鳥為食亡,這是千古顛撲不破的真理。咱們也別說什麼高尚不高尚,都是俗人,都要吃飯買房結婚生子旅遊什麼的。就公司經營來說,讓普通的合夥人獲得更多,公司也會始終充滿積極主動性,才會更快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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