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低,專家建議立法強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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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季即將來臨,兒童乘車出行的次數也隨之增多。帶孩子坐車出門,你會讓他坐在哪裡?

調查顯示,家長對兒童乘車安全普遍存在誤解。作為可以預防兒童乘車傷害的有效措施,兒童安全座椅使用情況並不樂觀。

目前我國已有10餘省市出臺地方法規,要求為四周歲以下兒童配備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但尚無全國性的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立法。專家呼籲,通過全國性立法,提高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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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季即將來臨,兒童乘車出行的次數也隨之增多。帶孩子坐車出門,你會讓他坐在哪裡?

調查顯示,家長對兒童乘車安全普遍存在誤解。作為可以預防兒童乘車傷害的有效措施,兒童安全座椅使用情況並不樂觀。

目前我國已有10餘省市出臺地方法規,要求為四周歲以下兒童配備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但尚無全國性的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立法。專家呼籲,通過全國性立法,提高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

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低,專家建議立法強制使用

現狀

兒童乘車交通事故頻發

據《2018全球道路安全現狀報告》,道路交通傷害已成為我國1至14歲未成年人的第二大死因。兒童乘車過程中的危險行為,讓很多本可以避免的兒童傷害甚至死亡的事故一再發生。

北京兒童醫院急診科主任王荃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就在不久前,一位媽媽開車載著孩子和孩子奶奶出行,奶奶抱著孩子坐在後排。行進中突然追尾,孩子奶奶當場死亡,孩子從奶奶懷裡飛出摔到前擋風玻璃上,顱腦受損嚴重。

多年前的一次急診,也讓她記憶猶新。一位父親帶著不到3歲的孩子出門遊玩,為了照顧方便,便讓孩子坐在副駕駛上。孩子口渴,父親低頭拿水,就在這一剎那,汽車發生連環追尾,安全氣囊彈出,撞向孩子頭部。

“送來醫院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孩子長什麼樣子。”王荃說,由於受到安全氣囊的強烈撞擊,孩子已經面目全非,最後沒有搶救過來。

“在行車過程中,不管是家長抱著孩子坐在後排,還是讓孩子自己坐副駕駛,都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檢測認證試驗部碰撞試驗研究部實車碰撞室主任張向磊告訴記者,發生撞擊時,由於物理慣性會產生數倍於孩子體重的衝擊力,一個10公斤的孩子會變成300公斤重,家長根本無法抱住。

安全帶、安全氣囊等車內對大人的保護措施,並不適用於兒童,甚至有可能在意外發生時對兒童造成致命傷害。張向磊解釋,比如專為大人設計的安全帶,兒童使用時剛好壓住頸部,真正發生事故時不僅不能保護兒童,反而會勒住脖子,危及生命。

安全氣囊也是如此。撞擊時,副駕駛座前方的安全氣囊可以對成人形成緩衝作用,但卻剛好打在兒童頭頸部。安全氣囊彈開的力量是300公斤,瞬間成為致命的殺手。

但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錯誤行為卻普遍存在。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此前發佈的《中國兒童交通安全藍皮書2018》顯示,兒童乘車出行的最主要方式是由家長抱著孩子坐後排,佔比達到了 55.23%。

探因

兒童座椅知曉率、使用率低

一個公認的事實是,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以防止碰撞發生時兒童乘員被拋出車身,分散碰撞發生時產生的衝擊力,可以有效降低兒童在碰撞中死亡的可能性。

“孩子應該坐在與其身高體重相匹配的安全座椅內,才能有效減少交通意外造成的傷害。”張向磊說。

但兒童安全座椅知曉率、使用率目前仍嚴重不足。

2018年,中國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傷害防控與心理健康室副研究員耳玉亮曾在上海和深圳進行了一項“兒童安全座椅使用及認知狀況”研究。調查發現,兩城市安全座椅擁有率分別達到80%和64%,但使用率只有62%和48%,與發達國家90%的使用率存在很大差距,“1歲以下兒童座椅的使用率是最低的,而恰恰這一人群最需要使用。”

王荃也發現了同樣的問題。據她介紹,北京兒童醫院急診科曾對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間接收的126例因創傷性顱腦損傷需急診或住院患兒進行統計。統計發現,126例中道路交通傷害有54例,沒有一例使用了兒童座椅。

有的家長不願意購買,還有的家長買了卻閒置起來。耳玉亮的研究顯示,超過40%的家長不使用安全座椅的主要原因為孩子不想坐,約1/3的家長不購買安全座椅的主要原因為孩子乘車機會少。

措施

10餘地區已立法強制使用

2013年起,推動兒童安全座椅使用開始逐步進入立法者的視野。記者梳理髮現,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內蒙古、四川、山東、海南、上海、深圳等地區出臺地方法規,要求四周歲以下兒童乘車出行時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例如,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四周歲以下或身高低於一米的兒童乘坐非營運的小型載客汽車時,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更早之前,2014年3月新修正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提出,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為與該條例相銜接,增強法規實施的有效性,2017年起實施的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增加了保護未成年人乘車安全的規定: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時,若未配備或者未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將對車輛駕駛人員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

深圳同樣明確了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處罰標準。2015年1月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耳玉亮在研究中對比發現,立法後,上海和深圳的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使用率有了大幅提升,通過立法促進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效果非常明顯。

建議

通過全國性立法提高使用率

近年來,將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納入全國性法規的呼聲日漸高漲。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鄭堅江就曾呼籲兒童安全座椅立法。

鄭堅江認為,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條款中沒有專門針對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相關規定,建議從國家層面出臺規定,明確在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7週歲的兒童時,必須配備和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以保護兒童的乘車安全。

在耳玉亮的調查中,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得到了大多數家長的支持。約3/4的受訪家長認為,應該從國家層面立法,強制性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讓所有地區的兒童都受到保護。

“據我們瞭解,一些東南地區的省份正在準備出臺相關立法。”耳玉亮呼籲,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補充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配合執法,提高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降低不使用安全座椅所造成的道路交通損傷。

王荃也希望可以通過全國性立法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社會、學校和家庭都有責任幫助孩子去規避這些傷害。”

新京報記者 許雯

編輯 陳思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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