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高中生離家出走,家長堅持“家醜不可外揚”,5天后才報警

離家5天,只花了十幾元,吃了兩頓飯,晚上睡樓道……這可不是生活挑戰比賽,而是一個高中生離家出走的經歷。21日,瀍河區一個17歲男生和父母吵架後,揣著40多元現金離開家,連手機都沒帶。家長起初認為這是家醜,只是悄悄尋找,直到5天后才放下面子報警。

認為家醜不能外揚,孩子出走5天后父母才報警

26日11時,市民王女士撥打110報警求助稱,她兒子波波(化名)離家出走已經5天,她和家人找遍了能找的地方,但都沒有線索。

接到報警後,瀍河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民警聯繫王女士。她告訴民警,波波今年17歲,在孟津縣上高中,21日下午,波波因學習問題和她吵了幾句,隨後賭氣離家。當晚,見波波還未回家,王女士這才覺得不對勁兒,立即和丈夫出門尋找。

波波出門時沒帶手機,兜裡只有幾十元,會去哪兒呢?王女士首先想到網吧,她和丈夫來到家附近的幾個網吧,卻沒發現波波的身影。

要不要報警?王女士和家人商量後認為,兒子出走屬於家醜,不便外揚,他們更傾向於自己悄悄尋找。於是,王女士等人在家附近的網吧、賓館等地找了5天,直到26日上午實在沒辦法,才放下面子,撥打110求助。

出走5天只吃了兩頓飯,晚上就睡在樓道里

“我們通過波波的身份證號查詢,沒發現他有上網、住宿、乘車等記錄。”瀍河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二中隊民警王鵬說,他們想了解波波平時的喜好、有哪些好朋友等信息,但王女士對這些並不瞭解。在詢問中,得知王女士知道波波的QQ號密碼,王鵬立即讓她登錄。很幸運,他們發現半個小時前,波波在電腦上登錄過QQ,並給一個好友發消息稱,想要找份工作。

“這說明波波很有可能在網吧。”王鵬立即和同事及王女士等人分組出發,到轄區網吧尋找。當天,民警放棄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終於在16時許,在一家較隱蔽的網吧找到波波。

“在派出所,波波仍不願跟父母說話,對我們問的一些問題,他也是選擇性地回答。”王鵬從波波的隻言片語中,大致瞭解到他是怎麼度過這5天的。波波說,離家後,他因沒帶手機,身上的錢也少,只好白天到處閒逛,晚上睡在家附近一傢俱樂部的樓道里。為省錢,在這5天裡,他只花十幾元買了兩份滷麵果腹。

未成年人走失或離家出走,家長要第一時間報警

“如果王女士和家人在波波出走當天就報警,或許我們能更早找到他。”王鵬說,今年3月,市公安局專門下發通知,進一步規範人員走失失蹤警情接處警工作,其中就提到,接到兒童失蹤或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立即移交有管轄權的刑偵部門以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立案。

“發現未成年人走失、失蹤或離家出走,家長應第一時間報警求助。”王鵬說,警方會第一時間介入,通過網絡發佈、沿街摸排、調取監控、110聯動等方法,比家長盲目尋找更專業、高效。

報警時,家長最好拿上走失孩子的照片,儘可能提供孩子的詳細個人信息。發動親友尋找時,要安排一個人在走失地點等待,再安排一個人留在家裡,有些孩子會自己返回。

王鵬還建議,家長要留意孩子的喜好、交際圈,平時學會和孩子正確溝通,告訴他們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要選擇離家出走這種不理智的方式。(洛陽晚報 記者 牛鵬遠 通訊員 王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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