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1
現實是,當父母第一時間發現孩子有“偷”的苗頭或行為時,往往會立刻帶有“成見”的認為,孩子就是“偷”了。就像同學一樣,開始懷疑。
其實,當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會發現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複雜,更多的是單一和簡單。隨著對孩子世界瞭解的越來越多,關於“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從兒童心理學來說,孩子在小學前,常以自我為中心,物權意識雖已萌芽,但還沒有完全形成。這個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最先想到的是把它拿走,佔為己有。
這源於孩子的佔有慾望,對於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好奇的驅使下會很想獲得,所以,他會選擇悄悄的把東西帶走。
但這一行為的發生,並不等同與大人所說的“偷”,前者是孩子的心智還未成熟,在不知後果和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後者是知後果,仍然這樣做。
家長對待“偷東西”的第一反應,至關重要。
2
不立即向孩子強調“偷”的行為及後果,並不是要擱置這件事,而是,在調整好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後,再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1
現實是,當父母第一時間發現孩子有“偷”的苗頭或行為時,往往會立刻帶有“成見”的認為,孩子就是“偷”了。就像同學一樣,開始懷疑。
其實,當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會發現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複雜,更多的是單一和簡單。隨著對孩子世界瞭解的越來越多,關於“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從兒童心理學來說,孩子在小學前,常以自我為中心,物權意識雖已萌芽,但還沒有完全形成。這個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最先想到的是把它拿走,佔為己有。
這源於孩子的佔有慾望,對於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好奇的驅使下會很想獲得,所以,他會選擇悄悄的把東西帶走。
但這一行為的發生,並不等同與大人所說的“偷”,前者是孩子的心智還未成熟,在不知後果和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後者是知後果,仍然這樣做。
家長對待“偷東西”的第一反應,至關重要。
2
不立即向孩子強調“偷”的行為及後果,並不是要擱置這件事,而是,在調整好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後,再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教育,不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而是陳述發生的事實。讓孩子知道物品的歸屬權,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
教育,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對一些只是單純的喜歡玩具的孩子來說,也許一次傷害就能在心裡留下很長時間的陰影。把事情的經過給孩子講清楚,把該怎麼做告訴他。
教育,要不激起孩子的對抗和對自己的厭惡。如果給孩子定性為“偷東西”,這是年幼的孩子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從此標籤就會被貼在心裡。
一旦這樣,就會激起孩子的反抗心理,並開始討厭自己,認為自己不好。
如果對孩子的責備太過嚴重,則失去了這件事情的教育意義,而把孩子推向了不好的那一方,這不是我們教育孩子的初衷。
教育孩子,不是作為檢察官,找出“犯人”,而是通過這件事,如何把孩子引向更好的方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在微博上,看到國外一位爸爸在處理孩子“偷東西”的事情上,可謂教科書級別,值得借鑑。
爸爸: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兒子:巧克力。
爸爸:是嗎?我們有付錢嗎?
兒子:沒有。
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1
現實是,當父母第一時間發現孩子有“偷”的苗頭或行為時,往往會立刻帶有“成見”的認為,孩子就是“偷”了。就像同學一樣,開始懷疑。
其實,當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會發現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複雜,更多的是單一和簡單。隨著對孩子世界瞭解的越來越多,關於“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從兒童心理學來說,孩子在小學前,常以自我為中心,物權意識雖已萌芽,但還沒有完全形成。這個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最先想到的是把它拿走,佔為己有。
這源於孩子的佔有慾望,對於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好奇的驅使下會很想獲得,所以,他會選擇悄悄的把東西帶走。
但這一行為的發生,並不等同與大人所說的“偷”,前者是孩子的心智還未成熟,在不知後果和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後者是知後果,仍然這樣做。
家長對待“偷東西”的第一反應,至關重要。
2
不立即向孩子強調“偷”的行為及後果,並不是要擱置這件事,而是,在調整好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後,再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教育,不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而是陳述發生的事實。讓孩子知道物品的歸屬權,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
教育,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對一些只是單純的喜歡玩具的孩子來說,也許一次傷害就能在心裡留下很長時間的陰影。把事情的經過給孩子講清楚,把該怎麼做告訴他。
教育,要不激起孩子的對抗和對自己的厭惡。如果給孩子定性為“偷東西”,這是年幼的孩子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從此標籤就會被貼在心裡。
一旦這樣,就會激起孩子的反抗心理,並開始討厭自己,認為自己不好。
如果對孩子的責備太過嚴重,則失去了這件事情的教育意義,而把孩子推向了不好的那一方,這不是我們教育孩子的初衷。
教育孩子,不是作為檢察官,找出“犯人”,而是通過這件事,如何把孩子引向更好的方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在微博上,看到國外一位爸爸在處理孩子“偷東西”的事情上,可謂教科書級別,值得借鑑。
爸爸: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兒子:巧克力。
爸爸:是嗎?我們有付錢嗎?
兒子:沒有。
爸爸:有嗎?(再次強調)
兒子:沒有……
爸爸:這並不有趣!這不是惡作劇!我們不能偷東西。(表明態度,告知事實)
(這時,兒子蹦蹦跳跳跑到貨架旁,想把巧克力放回原位,但卻被爸爸阻止。)
爸爸:你要告訴這位女服務員。(爸爸指向前方,一位女服務員站在那裡)
(此時,兒子的表情開始變化,並說道“我好羞恥”,一邊難為情的貼著爸爸,一邊不願意去,但爸爸很堅持。)
爸爸:你害怕嗎?(與孩子共情,先安撫他的情緒)還可以再做這種事嗎?你必須親手交給她(女服務員)。
(最後,孩子捂著哭泣的眼睛給女服務員,並得到一聲“謝謝”。)
當孩子拿走了別人的東西,我們不但要讓孩子知道,隨意的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行為。同時,還要讓他付出一點代價,教導他勇於認錯,謹記這次的事情。
在這個過程中,讓孩子認識到這次錯誤,記住這次教訓,但又沒有用語言傷害到他,這是恰如其分的教導。
3
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1
現實是,當父母第一時間發現孩子有“偷”的苗頭或行為時,往往會立刻帶有“成見”的認為,孩子就是“偷”了。就像同學一樣,開始懷疑。
其實,當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會發現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複雜,更多的是單一和簡單。隨著對孩子世界瞭解的越來越多,關於“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從兒童心理學來說,孩子在小學前,常以自我為中心,物權意識雖已萌芽,但還沒有完全形成。這個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最先想到的是把它拿走,佔為己有。
這源於孩子的佔有慾望,對於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好奇的驅使下會很想獲得,所以,他會選擇悄悄的把東西帶走。
但這一行為的發生,並不等同與大人所說的“偷”,前者是孩子的心智還未成熟,在不知後果和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後者是知後果,仍然這樣做。
家長對待“偷東西”的第一反應,至關重要。
2
不立即向孩子強調“偷”的行為及後果,並不是要擱置這件事,而是,在調整好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後,再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教育,不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而是陳述發生的事實。讓孩子知道物品的歸屬權,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
教育,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對一些只是單純的喜歡玩具的孩子來說,也許一次傷害就能在心裡留下很長時間的陰影。把事情的經過給孩子講清楚,把該怎麼做告訴他。
教育,要不激起孩子的對抗和對自己的厭惡。如果給孩子定性為“偷東西”,這是年幼的孩子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從此標籤就會被貼在心裡。
一旦這樣,就會激起孩子的反抗心理,並開始討厭自己,認為自己不好。
如果對孩子的責備太過嚴重,則失去了這件事情的教育意義,而把孩子推向了不好的那一方,這不是我們教育孩子的初衷。
教育孩子,不是作為檢察官,找出“犯人”,而是通過這件事,如何把孩子引向更好的方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在微博上,看到國外一位爸爸在處理孩子“偷東西”的事情上,可謂教科書級別,值得借鑑。
爸爸: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兒子:巧克力。
爸爸:是嗎?我們有付錢嗎?
兒子:沒有。
爸爸:有嗎?(再次強調)
兒子:沒有……
爸爸:這並不有趣!這不是惡作劇!我們不能偷東西。(表明態度,告知事實)
(這時,兒子蹦蹦跳跳跑到貨架旁,想把巧克力放回原位,但卻被爸爸阻止。)
爸爸:你要告訴這位女服務員。(爸爸指向前方,一位女服務員站在那裡)
(此時,兒子的表情開始變化,並說道“我好羞恥”,一邊難為情的貼著爸爸,一邊不願意去,但爸爸很堅持。)
爸爸:你害怕嗎?(與孩子共情,先安撫他的情緒)還可以再做這種事嗎?你必須親手交給她(女服務員)。
(最後,孩子捂著哭泣的眼睛給女服務員,並得到一聲“謝謝”。)
當孩子拿走了別人的東西,我們不但要讓孩子知道,隨意的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行為。同時,還要讓他付出一點代價,教導他勇於認錯,謹記這次的事情。
在這個過程中,讓孩子認識到這次錯誤,記住這次教訓,但又沒有用語言傷害到他,這是恰如其分的教導。
3
要允許一個孩子可以在適當的年齡段犯相應的錯誤,如:說謊、打架、偷東西。要多引導,少訓斥,更不要以此認為,孩子是壞孩子。
孩子在成長中,正是因為每一次的試錯,長大後,才能分辨什麼是對。
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1
現實是,當父母第一時間發現孩子有“偷”的苗頭或行為時,往往會立刻帶有“成見”的認為,孩子就是“偷”了。就像同學一樣,開始懷疑。
其實,當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會發現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複雜,更多的是單一和簡單。隨著對孩子世界瞭解的越來越多,關於“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從兒童心理學來說,孩子在小學前,常以自我為中心,物權意識雖已萌芽,但還沒有完全形成。這個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最先想到的是把它拿走,佔為己有。
這源於孩子的佔有慾望,對於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好奇的驅使下會很想獲得,所以,他會選擇悄悄的把東西帶走。
但這一行為的發生,並不等同與大人所說的“偷”,前者是孩子的心智還未成熟,在不知後果和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後者是知後果,仍然這樣做。
家長對待“偷東西”的第一反應,至關重要。
2
不立即向孩子強調“偷”的行為及後果,並不是要擱置這件事,而是,在調整好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後,再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教育,不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而是陳述發生的事實。讓孩子知道物品的歸屬權,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
教育,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對一些只是單純的喜歡玩具的孩子來說,也許一次傷害就能在心裡留下很長時間的陰影。把事情的經過給孩子講清楚,把該怎麼做告訴他。
教育,要不激起孩子的對抗和對自己的厭惡。如果給孩子定性為“偷東西”,這是年幼的孩子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從此標籤就會被貼在心裡。
一旦這樣,就會激起孩子的反抗心理,並開始討厭自己,認為自己不好。
如果對孩子的責備太過嚴重,則失去了這件事情的教育意義,而把孩子推向了不好的那一方,這不是我們教育孩子的初衷。
教育孩子,不是作為檢察官,找出“犯人”,而是通過這件事,如何把孩子引向更好的方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在微博上,看到國外一位爸爸在處理孩子“偷東西”的事情上,可謂教科書級別,值得借鑑。
爸爸: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兒子:巧克力。
爸爸:是嗎?我們有付錢嗎?
兒子:沒有。
爸爸:有嗎?(再次強調)
兒子:沒有……
爸爸:這並不有趣!這不是惡作劇!我們不能偷東西。(表明態度,告知事實)
(這時,兒子蹦蹦跳跳跑到貨架旁,想把巧克力放回原位,但卻被爸爸阻止。)
爸爸:你要告訴這位女服務員。(爸爸指向前方,一位女服務員站在那裡)
(此時,兒子的表情開始變化,並說道“我好羞恥”,一邊難為情的貼著爸爸,一邊不願意去,但爸爸很堅持。)
爸爸:你害怕嗎?(與孩子共情,先安撫他的情緒)還可以再做這種事嗎?你必須親手交給她(女服務員)。
(最後,孩子捂著哭泣的眼睛給女服務員,並得到一聲“謝謝”。)
當孩子拿走了別人的東西,我們不但要讓孩子知道,隨意的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行為。同時,還要讓他付出一點代價,教導他勇於認錯,謹記這次的事情。
在這個過程中,讓孩子認識到這次錯誤,記住這次教訓,但又沒有用語言傷害到他,這是恰如其分的教導。
3
要允許一個孩子可以在適當的年齡段犯相應的錯誤,如:說謊、打架、偷東西。要多引導,少訓斥,更不要以此認為,孩子是壞孩子。
孩子在成長中,正是因為每一次的試錯,長大後,才能分辨什麼是對。
作家三毛,曾講述他偷過媽媽五塊錢的經歷,將五塊錢拿在手裡,心裡備受煎熬,直到把它重新又還給媽媽,才著實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三毛媽媽早已洞察到一切,但最後看到錢,還是說:“大概是風吹的吧!找到了就好。”
自此以後,父母開始突然管起三毛孩子們的零用錢,每個小孩一個月一塊錢,還給買了一盒外國進口糖果。
當三毛長大後,跟母親說起偷錢的事,母親笑稱不記得了。
據很多人講述,小時候和三毛一樣,都有偷東西的經歷,偷的時候心裡的滋味並不好受,偷東西不一定是壞孩子,但一旦引導不好,很可能在孩子的心裡留下陰影。
那麼,該如何正確地引導孩子,簡單來說,可以進行這三步:
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1
現實是,當父母第一時間發現孩子有“偷”的苗頭或行為時,往往會立刻帶有“成見”的認為,孩子就是“偷”了。就像同學一樣,開始懷疑。
其實,當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會發現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複雜,更多的是單一和簡單。隨著對孩子世界瞭解的越來越多,關於“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從兒童心理學來說,孩子在小學前,常以自我為中心,物權意識雖已萌芽,但還沒有完全形成。這個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最先想到的是把它拿走,佔為己有。
這源於孩子的佔有慾望,對於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好奇的驅使下會很想獲得,所以,他會選擇悄悄的把東西帶走。
但這一行為的發生,並不等同與大人所說的“偷”,前者是孩子的心智還未成熟,在不知後果和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後者是知後果,仍然這樣做。
家長對待“偷東西”的第一反應,至關重要。
2
不立即向孩子強調“偷”的行為及後果,並不是要擱置這件事,而是,在調整好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後,再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教育,不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而是陳述發生的事實。讓孩子知道物品的歸屬權,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
教育,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對一些只是單純的喜歡玩具的孩子來說,也許一次傷害就能在心裡留下很長時間的陰影。把事情的經過給孩子講清楚,把該怎麼做告訴他。
教育,要不激起孩子的對抗和對自己的厭惡。如果給孩子定性為“偷東西”,這是年幼的孩子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從此標籤就會被貼在心裡。
一旦這樣,就會激起孩子的反抗心理,並開始討厭自己,認為自己不好。
如果對孩子的責備太過嚴重,則失去了這件事情的教育意義,而把孩子推向了不好的那一方,這不是我們教育孩子的初衷。
教育孩子,不是作為檢察官,找出“犯人”,而是通過這件事,如何把孩子引向更好的方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在微博上,看到國外一位爸爸在處理孩子“偷東西”的事情上,可謂教科書級別,值得借鑑。
爸爸: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兒子:巧克力。
爸爸:是嗎?我們有付錢嗎?
兒子:沒有。
爸爸:有嗎?(再次強調)
兒子:沒有……
爸爸:這並不有趣!這不是惡作劇!我們不能偷東西。(表明態度,告知事實)
(這時,兒子蹦蹦跳跳跑到貨架旁,想把巧克力放回原位,但卻被爸爸阻止。)
爸爸:你要告訴這位女服務員。(爸爸指向前方,一位女服務員站在那裡)
(此時,兒子的表情開始變化,並說道“我好羞恥”,一邊難為情的貼著爸爸,一邊不願意去,但爸爸很堅持。)
爸爸:你害怕嗎?(與孩子共情,先安撫他的情緒)還可以再做這種事嗎?你必須親手交給她(女服務員)。
(最後,孩子捂著哭泣的眼睛給女服務員,並得到一聲“謝謝”。)
當孩子拿走了別人的東西,我們不但要讓孩子知道,隨意的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行為。同時,還要讓他付出一點代價,教導他勇於認錯,謹記這次的事情。
在這個過程中,讓孩子認識到這次錯誤,記住這次教訓,但又沒有用語言傷害到他,這是恰如其分的教導。
3
要允許一個孩子可以在適當的年齡段犯相應的錯誤,如:說謊、打架、偷東西。要多引導,少訓斥,更不要以此認為,孩子是壞孩子。
孩子在成長中,正是因為每一次的試錯,長大後,才能分辨什麼是對。
作家三毛,曾講述他偷過媽媽五塊錢的經歷,將五塊錢拿在手裡,心裡備受煎熬,直到把它重新又還給媽媽,才著實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三毛媽媽早已洞察到一切,但最後看到錢,還是說:“大概是風吹的吧!找到了就好。”
自此以後,父母開始突然管起三毛孩子們的零用錢,每個小孩一個月一塊錢,還給買了一盒外國進口糖果。
當三毛長大後,跟母親說起偷錢的事,母親笑稱不記得了。
據很多人講述,小時候和三毛一樣,都有偷東西的經歷,偷的時候心裡的滋味並不好受,偷東西不一定是壞孩子,但一旦引導不好,很可能在孩子的心裡留下陰影。
那麼,該如何正確地引導孩子,簡單來說,可以進行這三步:
看到孩子拿著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要先用“偷東西”指責孩子,給他貼標籤,一旦把標籤印在孩子心裡,再想去除就不容易了。更不可以用“看賊”的眼神看孩子,這樣他能感受得到。
可以先問一問孩子,“東西是哪兒來的”,讓孩子慢慢的告訴你;然後再問:“為什麼要把它帶回家?”“是喜歡?還是其他原因?”知道了前因後果,再告訴孩子物品歸屬權。
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1
現實是,當父母第一時間發現孩子有“偷”的苗頭或行為時,往往會立刻帶有“成見”的認為,孩子就是“偷”了。就像同學一樣,開始懷疑。
其實,當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會發現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複雜,更多的是單一和簡單。隨著對孩子世界瞭解的越來越多,關於“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從兒童心理學來說,孩子在小學前,常以自我為中心,物權意識雖已萌芽,但還沒有完全形成。這個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最先想到的是把它拿走,佔為己有。
這源於孩子的佔有慾望,對於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好奇的驅使下會很想獲得,所以,他會選擇悄悄的把東西帶走。
但這一行為的發生,並不等同與大人所說的“偷”,前者是孩子的心智還未成熟,在不知後果和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後者是知後果,仍然這樣做。
家長對待“偷東西”的第一反應,至關重要。
2
不立即向孩子強調“偷”的行為及後果,並不是要擱置這件事,而是,在調整好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後,再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教育,不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而是陳述發生的事實。讓孩子知道物品的歸屬權,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
教育,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對一些只是單純的喜歡玩具的孩子來說,也許一次傷害就能在心裡留下很長時間的陰影。把事情的經過給孩子講清楚,把該怎麼做告訴他。
教育,要不激起孩子的對抗和對自己的厭惡。如果給孩子定性為“偷東西”,這是年幼的孩子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從此標籤就會被貼在心裡。
一旦這樣,就會激起孩子的反抗心理,並開始討厭自己,認為自己不好。
如果對孩子的責備太過嚴重,則失去了這件事情的教育意義,而把孩子推向了不好的那一方,這不是我們教育孩子的初衷。
教育孩子,不是作為檢察官,找出“犯人”,而是通過這件事,如何把孩子引向更好的方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在微博上,看到國外一位爸爸在處理孩子“偷東西”的事情上,可謂教科書級別,值得借鑑。
爸爸: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兒子:巧克力。
爸爸:是嗎?我們有付錢嗎?
兒子:沒有。
爸爸:有嗎?(再次強調)
兒子:沒有……
爸爸:這並不有趣!這不是惡作劇!我們不能偷東西。(表明態度,告知事實)
(這時,兒子蹦蹦跳跳跑到貨架旁,想把巧克力放回原位,但卻被爸爸阻止。)
爸爸:你要告訴這位女服務員。(爸爸指向前方,一位女服務員站在那裡)
(此時,兒子的表情開始變化,並說道“我好羞恥”,一邊難為情的貼著爸爸,一邊不願意去,但爸爸很堅持。)
爸爸:你害怕嗎?(與孩子共情,先安撫他的情緒)還可以再做這種事嗎?你必須親手交給她(女服務員)。
(最後,孩子捂著哭泣的眼睛給女服務員,並得到一聲“謝謝”。)
當孩子拿走了別人的東西,我們不但要讓孩子知道,隨意的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行為。同時,還要讓他付出一點代價,教導他勇於認錯,謹記這次的事情。
在這個過程中,讓孩子認識到這次錯誤,記住這次教訓,但又沒有用語言傷害到他,這是恰如其分的教導。
3
要允許一個孩子可以在適當的年齡段犯相應的錯誤,如:說謊、打架、偷東西。要多引導,少訓斥,更不要以此認為,孩子是壞孩子。
孩子在成長中,正是因為每一次的試錯,長大後,才能分辨什麼是對。
作家三毛,曾講述他偷過媽媽五塊錢的經歷,將五塊錢拿在手裡,心裡備受煎熬,直到把它重新又還給媽媽,才著實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三毛媽媽早已洞察到一切,但最後看到錢,還是說:“大概是風吹的吧!找到了就好。”
自此以後,父母開始突然管起三毛孩子們的零用錢,每個小孩一個月一塊錢,還給買了一盒外國進口糖果。
當三毛長大後,跟母親說起偷錢的事,母親笑稱不記得了。
據很多人講述,小時候和三毛一樣,都有偷東西的經歷,偷的時候心裡的滋味並不好受,偷東西不一定是壞孩子,但一旦引導不好,很可能在孩子的心裡留下陰影。
那麼,該如何正確地引導孩子,簡單來說,可以進行這三步:
看到孩子拿著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要先用“偷東西”指責孩子,給他貼標籤,一旦把標籤印在孩子心裡,再想去除就不容易了。更不可以用“看賊”的眼神看孩子,這樣他能感受得到。
可以先問一問孩子,“東西是哪兒來的”,讓孩子慢慢的告訴你;然後再問:“為什麼要把它帶回家?”“是喜歡?還是其他原因?”知道了前因後果,再告訴孩子物品歸屬權。
可以這樣告訴孩子,每個人都只能拿自己的東西,別人的東西要經過他們同意才可以拿起來玩,一定不可以把玩具帶回家;然後教孩子換位思考,“如果別人把你的玩具拿走了,你會怎麼辦?”
前些天,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學來我家,剛進門,神情似乎有些緊張,忙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
原來是她3歲的兒子,放學後接回家,發現書包裡多了一個玩具。同學有點納悶,便問兒子,這個玩具是怎麼來的。剛開始兒子支支吾吾的,又問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他私自把同學的玩具帶回家。
看到這種情景,同學就有點懷疑兒子“偷東西”了,但是又怕突然給孩子貼標籤,讓後果變得嚴重了,這才到我家一起想想辦法。
當發現孩子突然把“陌生”的東西帶回家,先不要給孩子的行為定性,而是要看看事情發生的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客觀的對孩子做出引導,而不傷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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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當父母第一時間發現孩子有“偷”的苗頭或行為時,往往會立刻帶有“成見”的認為,孩子就是“偷”了。就像同學一樣,開始懷疑。
其實,當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會發現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複雜,更多的是單一和簡單。隨著對孩子世界瞭解的越來越多,關於“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從兒童心理學來說,孩子在小學前,常以自我為中心,物權意識雖已萌芽,但還沒有完全形成。這個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最先想到的是把它拿走,佔為己有。
這源於孩子的佔有慾望,對於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好奇的驅使下會很想獲得,所以,他會選擇悄悄的把東西帶走。
但這一行為的發生,並不等同與大人所說的“偷”,前者是孩子的心智還未成熟,在不知後果和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後者是知後果,仍然這樣做。
家長對待“偷東西”的第一反應,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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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即向孩子強調“偷”的行為及後果,並不是要擱置這件事,而是,在調整好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後,再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教育,不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而是陳述發生的事實。讓孩子知道物品的歸屬權,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
教育,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對一些只是單純的喜歡玩具的孩子來說,也許一次傷害就能在心裡留下很長時間的陰影。把事情的經過給孩子講清楚,把該怎麼做告訴他。
教育,要不激起孩子的對抗和對自己的厭惡。如果給孩子定性為“偷東西”,這是年幼的孩子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從此標籤就會被貼在心裡。
一旦這樣,就會激起孩子的反抗心理,並開始討厭自己,認為自己不好。
如果對孩子的責備太過嚴重,則失去了這件事情的教育意義,而把孩子推向了不好的那一方,這不是我們教育孩子的初衷。
教育孩子,不是作為檢察官,找出“犯人”,而是通過這件事,如何把孩子引向更好的方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在微博上,看到國外一位爸爸在處理孩子“偷東西”的事情上,可謂教科書級別,值得借鑑。
爸爸: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兒子:巧克力。
爸爸:是嗎?我們有付錢嗎?
兒子:沒有。
爸爸:有嗎?(再次強調)
兒子:沒有……
爸爸:這並不有趣!這不是惡作劇!我們不能偷東西。(表明態度,告知事實)
(這時,兒子蹦蹦跳跳跑到貨架旁,想把巧克力放回原位,但卻被爸爸阻止。)
爸爸:你要告訴這位女服務員。(爸爸指向前方,一位女服務員站在那裡)
(此時,兒子的表情開始變化,並說道“我好羞恥”,一邊難為情的貼著爸爸,一邊不願意去,但爸爸很堅持。)
爸爸:你害怕嗎?(與孩子共情,先安撫他的情緒)還可以再做這種事嗎?你必須親手交給她(女服務員)。
(最後,孩子捂著哭泣的眼睛給女服務員,並得到一聲“謝謝”。)
當孩子拿走了別人的東西,我們不但要讓孩子知道,隨意的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行為。同時,還要讓他付出一點代價,教導他勇於認錯,謹記這次的事情。
在這個過程中,讓孩子認識到這次錯誤,記住這次教訓,但又沒有用語言傷害到他,這是恰如其分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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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允許一個孩子可以在適當的年齡段犯相應的錯誤,如:說謊、打架、偷東西。要多引導,少訓斥,更不要以此認為,孩子是壞孩子。
孩子在成長中,正是因為每一次的試錯,長大後,才能分辨什麼是對。
作家三毛,曾講述他偷過媽媽五塊錢的經歷,將五塊錢拿在手裡,心裡備受煎熬,直到把它重新又還給媽媽,才著實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三毛媽媽早已洞察到一切,但最後看到錢,還是說:“大概是風吹的吧!找到了就好。”
自此以後,父母開始突然管起三毛孩子們的零用錢,每個小孩一個月一塊錢,還給買了一盒外國進口糖果。
當三毛長大後,跟母親說起偷錢的事,母親笑稱不記得了。
據很多人講述,小時候和三毛一樣,都有偷東西的經歷,偷的時候心裡的滋味並不好受,偷東西不一定是壞孩子,但一旦引導不好,很可能在孩子的心裡留下陰影。
那麼,該如何正確地引導孩子,簡單來說,可以進行這三步:
看到孩子拿著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要先用“偷東西”指責孩子,給他貼標籤,一旦把標籤印在孩子心裡,再想去除就不容易了。更不可以用“看賊”的眼神看孩子,這樣他能感受得到。
可以先問一問孩子,“東西是哪兒來的”,讓孩子慢慢的告訴你;然後再問:“為什麼要把它帶回家?”“是喜歡?還是其他原因?”知道了前因後果,再告訴孩子物品歸屬權。
可以這樣告訴孩子,每個人都只能拿自己的東西,別人的東西要經過他們同意才可以拿起來玩,一定不可以把玩具帶回家;然後教孩子換位思考,“如果別人把你的玩具拿走了,你會怎麼辦?”
最後,讓孩子自己主動承認錯誤,這個過程,父母不可以代勞。這樣做,可以讓孩子從心底裡認識到什麼行為是正確的,什麼行為是錯誤的,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每個孩子的成長經歷各有不同,對待“偷東西”這件事也不可以一概而論,需要根據當時的情況隨機而變,有時可以用三毛媽媽的“軟辦法”,也可以用“三步走”的硬辦法,這需要父母用智慧來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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