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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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很多概念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在生活中,很多父母對教育理念理解的一知半解,以“愛”為名,不斷實施著對孩子的傷害和干擾,自己渾然不知,還得意洋洋。拜託,你們醒醒吧!

強烈建議:先看另外一篇——這篇文章的姐妹篇“你越要,我越不給你買”:給孩子樹立規則,不是這樣的方式,兩篇文章的區別在於:那篇文章有理論有實操有經驗有方法更易懂,你們要的,都有。而這篇文章理論性過強,缺少實操的方法,所以,看完那篇有興趣再來讀這篇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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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很多概念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在生活中,很多父母對教育理念理解的一知半解,以“愛”為名,不斷實施著對孩子的傷害和干擾,自己渾然不知,還得意洋洋。拜託,你們醒醒吧!

強烈建議:先看另外一篇——這篇文章的姐妹篇“你越要,我越不給你買”:給孩子樹立規則,不是這樣的方式,兩篇文章的區別在於:那篇文章有理論有實操有經驗有方法更易懂,你們要的,都有。而這篇文章理論性過強,缺少實操的方法,所以,看完那篇有興趣再來讀這篇比較好。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前兩天我去一個旅遊景點玩,聽到了一對父女的對話。女兒大概五六歲,她當時央求爸爸給她買一個零食,爸爸不同意,女兒繼續央求,爸爸用雖然不是很嚴厲但是很堅決的語氣說:你越這樣,我越不會給你買。要不然就回家吧。

看到這一幕,我的後背泛起一層涼意。我的職業要求我保持的一個基本素養是:中立原則。但是坦白說,作為一個也沒有完全"修煉"成足夠成熟人格的人來說,我看到這一幕是有很複雜的情緒的:比如憤怒、心疼、無奈等等。

像這樣的一幕在中國的家庭中非常普遍和常見,在頭條上,有很多讀者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他們所持的一種最基本的觀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孩子必須"管",現在不管,將來就出問題。每次遇到這樣言之鑿鑿的家長,我都有一種深切的無力感。在中國,正確的教育理念實在是太需要普及了。人們在錯誤的理念中世代輪迴,飽受痛苦卻不自知,並將其不斷的傳承下去,像一個牢固的鏈條一樣,環環相扣。

今天這篇文章,我想探討一個話題: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有多少是真正的樹立規則?有多少是打著教育或規則的幌子,對孩子進行著徹底的、難以彌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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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很多概念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在生活中,很多父母對教育理念理解的一知半解,以“愛”為名,不斷實施著對孩子的傷害和干擾,自己渾然不知,還得意洋洋。拜託,你們醒醒吧!

強烈建議:先看另外一篇——這篇文章的姐妹篇“你越要,我越不給你買”:給孩子樹立規則,不是這樣的方式,兩篇文章的區別在於:那篇文章有理論有實操有經驗有方法更易懂,你們要的,都有。而這篇文章理論性過強,缺少實操的方法,所以,看完那篇有興趣再來讀這篇比較好。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前兩天我去一個旅遊景點玩,聽到了一對父女的對話。女兒大概五六歲,她當時央求爸爸給她買一個零食,爸爸不同意,女兒繼續央求,爸爸用雖然不是很嚴厲但是很堅決的語氣說:你越這樣,我越不會給你買。要不然就回家吧。

看到這一幕,我的後背泛起一層涼意。我的職業要求我保持的一個基本素養是:中立原則。但是坦白說,作為一個也沒有完全"修煉"成足夠成熟人格的人來說,我看到這一幕是有很複雜的情緒的:比如憤怒、心疼、無奈等等。

像這樣的一幕在中國的家庭中非常普遍和常見,在頭條上,有很多讀者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他們所持的一種最基本的觀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孩子必須"管",現在不管,將來就出問題。每次遇到這樣言之鑿鑿的家長,我都有一種深切的無力感。在中國,正確的教育理念實在是太需要普及了。人們在錯誤的理念中世代輪迴,飽受痛苦卻不自知,並將其不斷的傳承下去,像一個牢固的鏈條一樣,環環相扣。

今天這篇文章,我想探討一個話題: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有多少是真正的樹立規則?有多少是打著教育或規則的幌子,對孩子進行著徹底的、難以彌補的傷害?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1.家庭關係中的很多管教,實質上,都是"權力之爭"

樊登曾經舉過一個他親身經歷的例子。他的一個朋友,有一個4歲的女兒。有一天,他女兒把香蕉皮扔在地上,就去玩了。爸爸讓女兒把香蕉皮撿起來,女兒說不撿。爸爸說必須撿,否則別的都不能玩。

女兒去看電視,爸爸把電視關掉;女兒去看書,爸爸把書收起來,女兒拿了一個水果給爸爸吃——她迴避了那個香蕉皮,但是想和爸爸緩和關係。爸爸說:"對不起,我現在不能吃,因為你沒撿香蕉皮"。女兒"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武志紅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一個人的世界,可以分成兩部分:以工作關係為核心的社會領域,以親密關係為核心的私人領域。兩個領域都有各自的核心規則,社會領域的規則是權力,目的是爭奪誰說了算,當然最好是我說了算;私人領域的規則是珍惜,即我尊重你的本真"。"如果在社會領域主要使用珍惜規則,而摒棄權力規則,或在私人領域太多使用權力規則,都容易將我們的生活弄得一團糟。"

武志紅的這段話裡,很清晰的顯示了,在社會領域中的核心規則是權力,其目標是爭奪誰說了算。而在親密關係(家庭)中,其核心規則是珍惜。但是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在家庭生活中,很多父母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的旗號,在與孩子進行著"權力"的爭奪

樊登朋友的這個例子,就是典型的權力之爭。但這一點如果不經提示,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意識不到。這是因為:第一,這種類型的家長,ta本身就接受到了來自父輩的權力管教,或者說,ta"習得"了這樣的一種類型的撫養方式,除此之外,ta根本不知道(也不會)其他方式第二,根據人的心理防禦機制,人們會"美化"自己的行為。這種防禦機制稱為"合理化"——它的意思是,當我們能夠自圓其說時,就會默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從而更加堅信自己的做法。在這類家長中,當他們小時候處於"受害一方"時,他們給自己的合理化解釋是:"爸爸這樣對我,是因為爸爸在給我樹立規則,我受到懲罰,是因為我做錯了。"——ta之所以認為自己做錯了,是因為它"內化"了父母的標準,認可了父母的規則是正確的,因為這樣想,ta自己因為被懲罰而感受到的痛苦就會減輕很多。當這些曾經的受害者長大,成為了父母的時候,他們使用同樣的方式管教自己的孩子,他們也會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是在為孩子樹立規則",從而選擇性的忽視自己行為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性感受

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很多父母能夠明白一個道理:你並不是在為孩子建立"垃圾不能隨便亂扔"的規則,而是你無法面對權力之爭中"輸"的痛苦感受。換言之,你以為你是在樹立規則,實際上,是你的心在受輸贏感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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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很多概念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在生活中,很多父母對教育理念理解的一知半解,以“愛”為名,不斷實施著對孩子的傷害和干擾,自己渾然不知,還得意洋洋。拜託,你們醒醒吧!

強烈建議:先看另外一篇——這篇文章的姐妹篇“你越要,我越不給你買”:給孩子樹立規則,不是這樣的方式,兩篇文章的區別在於:那篇文章有理論有實操有經驗有方法更易懂,你們要的,都有。而這篇文章理論性過強,缺少實操的方法,所以,看完那篇有興趣再來讀這篇比較好。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前兩天我去一個旅遊景點玩,聽到了一對父女的對話。女兒大概五六歲,她當時央求爸爸給她買一個零食,爸爸不同意,女兒繼續央求,爸爸用雖然不是很嚴厲但是很堅決的語氣說:你越這樣,我越不會給你買。要不然就回家吧。

看到這一幕,我的後背泛起一層涼意。我的職業要求我保持的一個基本素養是:中立原則。但是坦白說,作為一個也沒有完全"修煉"成足夠成熟人格的人來說,我看到這一幕是有很複雜的情緒的:比如憤怒、心疼、無奈等等。

像這樣的一幕在中國的家庭中非常普遍和常見,在頭條上,有很多讀者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他們所持的一種最基本的觀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孩子必須"管",現在不管,將來就出問題。每次遇到這樣言之鑿鑿的家長,我都有一種深切的無力感。在中國,正確的教育理念實在是太需要普及了。人們在錯誤的理念中世代輪迴,飽受痛苦卻不自知,並將其不斷的傳承下去,像一個牢固的鏈條一樣,環環相扣。

今天這篇文章,我想探討一個話題: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有多少是真正的樹立規則?有多少是打著教育或規則的幌子,對孩子進行著徹底的、難以彌補的傷害?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1.家庭關係中的很多管教,實質上,都是"權力之爭"

樊登曾經舉過一個他親身經歷的例子。他的一個朋友,有一個4歲的女兒。有一天,他女兒把香蕉皮扔在地上,就去玩了。爸爸讓女兒把香蕉皮撿起來,女兒說不撿。爸爸說必須撿,否則別的都不能玩。

女兒去看電視,爸爸把電視關掉;女兒去看書,爸爸把書收起來,女兒拿了一個水果給爸爸吃——她迴避了那個香蕉皮,但是想和爸爸緩和關係。爸爸說:"對不起,我現在不能吃,因為你沒撿香蕉皮"。女兒"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武志紅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一個人的世界,可以分成兩部分:以工作關係為核心的社會領域,以親密關係為核心的私人領域。兩個領域都有各自的核心規則,社會領域的規則是權力,目的是爭奪誰說了算,當然最好是我說了算;私人領域的規則是珍惜,即我尊重你的本真"。"如果在社會領域主要使用珍惜規則,而摒棄權力規則,或在私人領域太多使用權力規則,都容易將我們的生活弄得一團糟。"

武志紅的這段話裡,很清晰的顯示了,在社會領域中的核心規則是權力,其目標是爭奪誰說了算。而在親密關係(家庭)中,其核心規則是珍惜。但是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在家庭生活中,很多父母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的旗號,在與孩子進行著"權力"的爭奪

樊登朋友的這個例子,就是典型的權力之爭。但這一點如果不經提示,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意識不到。這是因為:第一,這種類型的家長,ta本身就接受到了來自父輩的權力管教,或者說,ta"習得"了這樣的一種類型的撫養方式,除此之外,ta根本不知道(也不會)其他方式第二,根據人的心理防禦機制,人們會"美化"自己的行為。這種防禦機制稱為"合理化"——它的意思是,當我們能夠自圓其說時,就會默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從而更加堅信自己的做法。在這類家長中,當他們小時候處於"受害一方"時,他們給自己的合理化解釋是:"爸爸這樣對我,是因為爸爸在給我樹立規則,我受到懲罰,是因為我做錯了。"——ta之所以認為自己做錯了,是因為它"內化"了父母的標準,認可了父母的規則是正確的,因為這樣想,ta自己因為被懲罰而感受到的痛苦就會減輕很多。當這些曾經的受害者長大,成為了父母的時候,他們使用同樣的方式管教自己的孩子,他們也會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是在為孩子樹立規則",從而選擇性的忽視自己行為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性感受

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很多父母能夠明白一個道理:你並不是在為孩子建立"垃圾不能隨便亂扔"的規則,而是你無法面對權力之爭中"輸"的痛苦感受。換言之,你以為你是在樹立規則,實際上,是你的心在受輸贏感的控制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2. 控制型的家長,是怎麼“產生”的?

所謂的"權力之爭",說的直白一點,就是爭奪"誰說了算"的感覺。我們每個人都希望獲得掌控感,都喜歡"贏"的感覺——也許你從未覺察過這一點,但是隻要稍加覺察,就不難理解。所以,這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父母會對孩子有那麼多的控制了。

想要知道控制型家長來自何方?我們可以首先談一談"關係理論"。首先我要先說一個結論,然後再繼續往下講——這個結論就是:我們每個人都在人格完善的道路上,但是不存在人格絕對完善的人我們這些"還不足夠完善的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殘存著嬰兒時期的人格(區別在於程度的不同)——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成年人只是身體長大,但是心理還是"巨嬰"的原因。

一個人6歲之前,是一生中最為關鍵的幾年,一個人的"核心人格"在這個階段被確立。精神分析將一個孩子6歲之前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從"關係"的角度,就是從"一元關係"到"三元關係"的發展階段

0-6個月:共生期。這個時期嬰兒最典型的特徵就是"全能自戀"——它認為自己和媽媽是一體的,甚至和整個世界都是一體的,是宇宙中的"神"。在一元關係中,其核心規則是"剝削"——嬰兒通過剝削媽媽,來獲得生存。

在很多心理"巨嬰"那裡,他們的人格就表現出明顯的自戀,他們不管別人的感受,自我中心非常嚴重。比如在戀愛中很多愛"作"的人就是這樣,他們的核心信念是:你是我的男(女)朋友,是我最親的人,所以你"應該"瞭解我的一切喜怒哀樂,如果你沒有猜中我的心理,讓我不高興,那就是你的錯,就是你不愛我。所以我要懲罰你。

6個月-3歲:進入二元關係。孩子在這個階段會初步形成自己的個性,同時,孩子會從心理上知道自己和媽媽不是同一個人,而是兩個人,媽媽成為一個"穩定的內在客體",給到孩子心理上的支撐。只有孩子認可了和媽媽的二元關係,才意味著ta可以更好地發展其個性,承受與媽媽的分離。

在二元關係中,其核心規則是控制。也就是權力的爭奪。媽媽和孩子爭奪"誰說了算"——媽媽認為孩子什麼都不會,所以得聽自己的,而孩子則不斷髮育自主意志,在2歲左右的時候,會迎來人生的第一個"逆反期"。

說到這,可能很多人就明白了——那些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旗號的父母,實際上殘存了很多這個階段的固著的人格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完美型人格的父母在孩子"肛欲期"的階段,過分控制孩子大小便——比如嚴格規定孩子的拉尿時間等等,就會很容易使這個孩子在成人後形成控制型人格

3-6歲:孩子和父母的關係進入"三元關係",孩子逐漸學會關係當中的競爭與合作,能夠處理更加複雜的關係,ta開始明白,任何關係都是"愛恨交織",沒有絕對的愛或者絕對的恨。

寫到這,答案呼之欲出:很多自身人格成長不夠的人,他們長大後做了父母,身上有了"父母"的稱號,但是在心理上,他們仍大量殘存幼年未發育完善的人格。所以,當他們教育孩子的時候,會使用很多"自認為正確但實際上錯誤"的教育方式,以愛為名,對孩子進行心理上的迫害——當然這一切,他們自己可能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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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很多概念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在生活中,很多父母對教育理念理解的一知半解,以“愛”為名,不斷實施著對孩子的傷害和干擾,自己渾然不知,還得意洋洋。拜託,你們醒醒吧!

強烈建議:先看另外一篇——這篇文章的姐妹篇“你越要,我越不給你買”:給孩子樹立規則,不是這樣的方式,兩篇文章的區別在於:那篇文章有理論有實操有經驗有方法更易懂,你們要的,都有。而這篇文章理論性過強,缺少實操的方法,所以,看完那篇有興趣再來讀這篇比較好。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前兩天我去一個旅遊景點玩,聽到了一對父女的對話。女兒大概五六歲,她當時央求爸爸給她買一個零食,爸爸不同意,女兒繼續央求,爸爸用雖然不是很嚴厲但是很堅決的語氣說:你越這樣,我越不會給你買。要不然就回家吧。

看到這一幕,我的後背泛起一層涼意。我的職業要求我保持的一個基本素養是:中立原則。但是坦白說,作為一個也沒有完全"修煉"成足夠成熟人格的人來說,我看到這一幕是有很複雜的情緒的:比如憤怒、心疼、無奈等等。

像這樣的一幕在中國的家庭中非常普遍和常見,在頭條上,有很多讀者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他們所持的一種最基本的觀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孩子必須"管",現在不管,將來就出問題。每次遇到這樣言之鑿鑿的家長,我都有一種深切的無力感。在中國,正確的教育理念實在是太需要普及了。人們在錯誤的理念中世代輪迴,飽受痛苦卻不自知,並將其不斷的傳承下去,像一個牢固的鏈條一樣,環環相扣。

今天這篇文章,我想探討一個話題: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有多少是真正的樹立規則?有多少是打著教育或規則的幌子,對孩子進行著徹底的、難以彌補的傷害?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1.家庭關係中的很多管教,實質上,都是"權力之爭"

樊登曾經舉過一個他親身經歷的例子。他的一個朋友,有一個4歲的女兒。有一天,他女兒把香蕉皮扔在地上,就去玩了。爸爸讓女兒把香蕉皮撿起來,女兒說不撿。爸爸說必須撿,否則別的都不能玩。

女兒去看電視,爸爸把電視關掉;女兒去看書,爸爸把書收起來,女兒拿了一個水果給爸爸吃——她迴避了那個香蕉皮,但是想和爸爸緩和關係。爸爸說:"對不起,我現在不能吃,因為你沒撿香蕉皮"。女兒"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武志紅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一個人的世界,可以分成兩部分:以工作關係為核心的社會領域,以親密關係為核心的私人領域。兩個領域都有各自的核心規則,社會領域的規則是權力,目的是爭奪誰說了算,當然最好是我說了算;私人領域的規則是珍惜,即我尊重你的本真"。"如果在社會領域主要使用珍惜規則,而摒棄權力規則,或在私人領域太多使用權力規則,都容易將我們的生活弄得一團糟。"

武志紅的這段話裡,很清晰的顯示了,在社會領域中的核心規則是權力,其目標是爭奪誰說了算。而在親密關係(家庭)中,其核心規則是珍惜。但是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在家庭生活中,很多父母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的旗號,在與孩子進行著"權力"的爭奪

樊登朋友的這個例子,就是典型的權力之爭。但這一點如果不經提示,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意識不到。這是因為:第一,這種類型的家長,ta本身就接受到了來自父輩的權力管教,或者說,ta"習得"了這樣的一種類型的撫養方式,除此之外,ta根本不知道(也不會)其他方式第二,根據人的心理防禦機制,人們會"美化"自己的行為。這種防禦機制稱為"合理化"——它的意思是,當我們能夠自圓其說時,就會默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從而更加堅信自己的做法。在這類家長中,當他們小時候處於"受害一方"時,他們給自己的合理化解釋是:"爸爸這樣對我,是因為爸爸在給我樹立規則,我受到懲罰,是因為我做錯了。"——ta之所以認為自己做錯了,是因為它"內化"了父母的標準,認可了父母的規則是正確的,因為這樣想,ta自己因為被懲罰而感受到的痛苦就會減輕很多。當這些曾經的受害者長大,成為了父母的時候,他們使用同樣的方式管教自己的孩子,他們也會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是在為孩子樹立規則",從而選擇性的忽視自己行為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性感受

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很多父母能夠明白一個道理:你並不是在為孩子建立"垃圾不能隨便亂扔"的規則,而是你無法面對權力之爭中"輸"的痛苦感受。換言之,你以為你是在樹立規則,實際上,是你的心在受輸贏感的控制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2. 控制型的家長,是怎麼“產生”的?

所謂的"權力之爭",說的直白一點,就是爭奪"誰說了算"的感覺。我們每個人都希望獲得掌控感,都喜歡"贏"的感覺——也許你從未覺察過這一點,但是隻要稍加覺察,就不難理解。所以,這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父母會對孩子有那麼多的控制了。

想要知道控制型家長來自何方?我們可以首先談一談"關係理論"。首先我要先說一個結論,然後再繼續往下講——這個結論就是:我們每個人都在人格完善的道路上,但是不存在人格絕對完善的人我們這些"還不足夠完善的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殘存著嬰兒時期的人格(區別在於程度的不同)——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成年人只是身體長大,但是心理還是"巨嬰"的原因。

一個人6歲之前,是一生中最為關鍵的幾年,一個人的"核心人格"在這個階段被確立。精神分析將一個孩子6歲之前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從"關係"的角度,就是從"一元關係"到"三元關係"的發展階段

0-6個月:共生期。這個時期嬰兒最典型的特徵就是"全能自戀"——它認為自己和媽媽是一體的,甚至和整個世界都是一體的,是宇宙中的"神"。在一元關係中,其核心規則是"剝削"——嬰兒通過剝削媽媽,來獲得生存。

在很多心理"巨嬰"那裡,他們的人格就表現出明顯的自戀,他們不管別人的感受,自我中心非常嚴重。比如在戀愛中很多愛"作"的人就是這樣,他們的核心信念是:你是我的男(女)朋友,是我最親的人,所以你"應該"瞭解我的一切喜怒哀樂,如果你沒有猜中我的心理,讓我不高興,那就是你的錯,就是你不愛我。所以我要懲罰你。

6個月-3歲:進入二元關係。孩子在這個階段會初步形成自己的個性,同時,孩子會從心理上知道自己和媽媽不是同一個人,而是兩個人,媽媽成為一個"穩定的內在客體",給到孩子心理上的支撐。只有孩子認可了和媽媽的二元關係,才意味著ta可以更好地發展其個性,承受與媽媽的分離。

在二元關係中,其核心規則是控制。也就是權力的爭奪。媽媽和孩子爭奪"誰說了算"——媽媽認為孩子什麼都不會,所以得聽自己的,而孩子則不斷髮育自主意志,在2歲左右的時候,會迎來人生的第一個"逆反期"。

說到這,可能很多人就明白了——那些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旗號的父母,實際上殘存了很多這個階段的固著的人格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完美型人格的父母在孩子"肛欲期"的階段,過分控制孩子大小便——比如嚴格規定孩子的拉尿時間等等,就會很容易使這個孩子在成人後形成控制型人格

3-6歲:孩子和父母的關係進入"三元關係",孩子逐漸學會關係當中的競爭與合作,能夠處理更加複雜的關係,ta開始明白,任何關係都是"愛恨交織",沒有絕對的愛或者絕對的恨。

寫到這,答案呼之欲出:很多自身人格成長不夠的人,他們長大後做了父母,身上有了"父母"的稱號,但是在心理上,他們仍大量殘存幼年未發育完善的人格。所以,當他們教育孩子的時候,會使用很多"自認為正確但實際上錯誤"的教育方式,以愛為名,對孩子進行心理上的迫害——當然這一切,他們自己可能並不清楚。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3. 把樹立規則變為權力之爭,到底有什麼問題?

父母與孩子之間進行權力之爭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權力爭奪通常非常激烈且情緒化,其結果,也往往是兩敗俱傷。

我們稍加留意就可以觀察到一個現象:孩子"有問題",大多數發生在小學高年級或者初中階段,尤其是初二。這個時候,很多父母都既氣憤又困惑:明明我的孩子以前很乖,怎麼現在變成了這樣?

答案是:因為一直以來你都使用了不恰當的撫養方式,就好比從孩子一出生,你就種下了一顆"壞"種子。這顆壞種子最初是看不見什麼副作用的,它生根發芽,你都不會覺得"痛",直到有一天,它在你眼皮子底下長成了一顆歪脖樹,你才急的嗷嗷叫。可是….為時晚矣。

孩子不是之前"沒有問題",是問題不夠明顯,沒有讓家長覺得"痛"——所以家長會誤以為之前沒問題,問題是剛剛出現的。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所有家長能意識到的痛點,實際上在很早以前就已經埋下了種子。這個種子,就是很多父母自己就是心智不夠成熟,或者很不成熟的人。自然,他們也無法培養心智成熟的孩子。

在青春期的時候,權力之爭達到了一個肉眼可見的頂峰。在文中最初描繪的場景下,其實那位爸爸就在利用自己家長的權威,對孩子展現著自己的權力——它的潛臺詞是,我才是"上帝",我認為不能給你買,你就不能得到,如果你敢繼續要,我就會嚴厲的懲罰你——讓你滾回家,不許再玩下去。

這個女孩只有五六歲,在當下,她的確沒有辦法和強大的父親抗衡,所以她最後一定是選擇了被迫的隱忍——不管是對自己慾望的隱忍還是對父親強硬態度的隱忍——我相信,在這個時候,很多父母會有一絲難以覺察的"得意",他們的潛意識裡會覺得自己在這場戰爭中取勝,成功的"管教"了孩子。

寫到這,我不由想起某位著名心理學的一句話:在中國,想體驗當皇帝的感覺太簡單了,生個孩子就行了

我只想說兩個字:呵呵……….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這些父母將來得到的,就是另一顆人格缺陷的種子——第一,他們在父母這裡沒有學會愛,學會的只有"條件":你必須滿足我的某些條件,我才能滿足你的要求。所以將來他們的親密關係全都會一塌糊塗,因為他們不會愛,也不懂愛。第二,他們在父母這學會了以大欺小的叢林法則,他們也會照葫蘆畫瓢,對人際關注充滿潛意識的敵意,將任何關係都視作競爭第三,他們在被父母控制的時候,感受到了非常強烈的無力感和非常強烈的屈辱感,生而為人,沒有任何一個人甘心屈居於他人的權威之下,哪怕再小的孩子也是如此。所以,當幼小的孩子面對無法抗衡的父母時,他們無力且憤怒,這些情緒會進入他們的人格,他們因此而變得自卑抑鬱或極具攻擊性,成為一個暴躁的人

也許有的人會說:至於嗎?大驚小怪的。

我告訴你:至於,至於,至於!人格的培養就是在這樣日復一日的點滴瑣碎中構建,一個孩子接受的是來自父母什麼樣的養育,是信任、自由和愛,還是控制、懷疑和敵意,會生長出截然相反的果實

稚子無辜,而偏偏有太多的孩子,要為自己父母的不完善人格買單,那些深受原生家庭之苦的人,一輩子都在修復自己童年的創傷,最多,他們只能部分修復,錯過了撫養的最佳窗口期,很多錯誤,終生難以彌補

人生是一場單行道——這是家庭教育最迫切也最無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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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很多概念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在生活中,很多父母對教育理念理解的一知半解,以“愛”為名,不斷實施著對孩子的傷害和干擾,自己渾然不知,還得意洋洋。拜託,你們醒醒吧!

強烈建議:先看另外一篇——這篇文章的姐妹篇“你越要,我越不給你買”:給孩子樹立規則,不是這樣的方式,兩篇文章的區別在於:那篇文章有理論有實操有經驗有方法更易懂,你們要的,都有。而這篇文章理論性過強,缺少實操的方法,所以,看完那篇有興趣再來讀這篇比較好。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前兩天我去一個旅遊景點玩,聽到了一對父女的對話。女兒大概五六歲,她當時央求爸爸給她買一個零食,爸爸不同意,女兒繼續央求,爸爸用雖然不是很嚴厲但是很堅決的語氣說:你越這樣,我越不會給你買。要不然就回家吧。

看到這一幕,我的後背泛起一層涼意。我的職業要求我保持的一個基本素養是:中立原則。但是坦白說,作為一個也沒有完全"修煉"成足夠成熟人格的人來說,我看到這一幕是有很複雜的情緒的:比如憤怒、心疼、無奈等等。

像這樣的一幕在中國的家庭中非常普遍和常見,在頭條上,有很多讀者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他們所持的一種最基本的觀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孩子必須"管",現在不管,將來就出問題。每次遇到這樣言之鑿鑿的家長,我都有一種深切的無力感。在中國,正確的教育理念實在是太需要普及了。人們在錯誤的理念中世代輪迴,飽受痛苦卻不自知,並將其不斷的傳承下去,像一個牢固的鏈條一樣,環環相扣。

今天這篇文章,我想探討一個話題: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有多少是真正的樹立規則?有多少是打著教育或規則的幌子,對孩子進行著徹底的、難以彌補的傷害?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1.家庭關係中的很多管教,實質上,都是"權力之爭"

樊登曾經舉過一個他親身經歷的例子。他的一個朋友,有一個4歲的女兒。有一天,他女兒把香蕉皮扔在地上,就去玩了。爸爸讓女兒把香蕉皮撿起來,女兒說不撿。爸爸說必須撿,否則別的都不能玩。

女兒去看電視,爸爸把電視關掉;女兒去看書,爸爸把書收起來,女兒拿了一個水果給爸爸吃——她迴避了那個香蕉皮,但是想和爸爸緩和關係。爸爸說:"對不起,我現在不能吃,因為你沒撿香蕉皮"。女兒"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武志紅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一個人的世界,可以分成兩部分:以工作關係為核心的社會領域,以親密關係為核心的私人領域。兩個領域都有各自的核心規則,社會領域的規則是權力,目的是爭奪誰說了算,當然最好是我說了算;私人領域的規則是珍惜,即我尊重你的本真"。"如果在社會領域主要使用珍惜規則,而摒棄權力規則,或在私人領域太多使用權力規則,都容易將我們的生活弄得一團糟。"

武志紅的這段話裡,很清晰的顯示了,在社會領域中的核心規則是權力,其目標是爭奪誰說了算。而在親密關係(家庭)中,其核心規則是珍惜。但是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在家庭生活中,很多父母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的旗號,在與孩子進行著"權力"的爭奪

樊登朋友的這個例子,就是典型的權力之爭。但這一點如果不經提示,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意識不到。這是因為:第一,這種類型的家長,ta本身就接受到了來自父輩的權力管教,或者說,ta"習得"了這樣的一種類型的撫養方式,除此之外,ta根本不知道(也不會)其他方式第二,根據人的心理防禦機制,人們會"美化"自己的行為。這種防禦機制稱為"合理化"——它的意思是,當我們能夠自圓其說時,就會默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從而更加堅信自己的做法。在這類家長中,當他們小時候處於"受害一方"時,他們給自己的合理化解釋是:"爸爸這樣對我,是因為爸爸在給我樹立規則,我受到懲罰,是因為我做錯了。"——ta之所以認為自己做錯了,是因為它"內化"了父母的標準,認可了父母的規則是正確的,因為這樣想,ta自己因為被懲罰而感受到的痛苦就會減輕很多。當這些曾經的受害者長大,成為了父母的時候,他們使用同樣的方式管教自己的孩子,他們也會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是在為孩子樹立規則",從而選擇性的忽視自己行為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性感受

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很多父母能夠明白一個道理:你並不是在為孩子建立"垃圾不能隨便亂扔"的規則,而是你無法面對權力之爭中"輸"的痛苦感受。換言之,你以為你是在樹立規則,實際上,是你的心在受輸贏感的控制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2. 控制型的家長,是怎麼“產生”的?

所謂的"權力之爭",說的直白一點,就是爭奪"誰說了算"的感覺。我們每個人都希望獲得掌控感,都喜歡"贏"的感覺——也許你從未覺察過這一點,但是隻要稍加覺察,就不難理解。所以,這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父母會對孩子有那麼多的控制了。

想要知道控制型家長來自何方?我們可以首先談一談"關係理論"。首先我要先說一個結論,然後再繼續往下講——這個結論就是:我們每個人都在人格完善的道路上,但是不存在人格絕對完善的人我們這些"還不足夠完善的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殘存著嬰兒時期的人格(區別在於程度的不同)——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成年人只是身體長大,但是心理還是"巨嬰"的原因。

一個人6歲之前,是一生中最為關鍵的幾年,一個人的"核心人格"在這個階段被確立。精神分析將一個孩子6歲之前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從"關係"的角度,就是從"一元關係"到"三元關係"的發展階段

0-6個月:共生期。這個時期嬰兒最典型的特徵就是"全能自戀"——它認為自己和媽媽是一體的,甚至和整個世界都是一體的,是宇宙中的"神"。在一元關係中,其核心規則是"剝削"——嬰兒通過剝削媽媽,來獲得生存。

在很多心理"巨嬰"那裡,他們的人格就表現出明顯的自戀,他們不管別人的感受,自我中心非常嚴重。比如在戀愛中很多愛"作"的人就是這樣,他們的核心信念是:你是我的男(女)朋友,是我最親的人,所以你"應該"瞭解我的一切喜怒哀樂,如果你沒有猜中我的心理,讓我不高興,那就是你的錯,就是你不愛我。所以我要懲罰你。

6個月-3歲:進入二元關係。孩子在這個階段會初步形成自己的個性,同時,孩子會從心理上知道自己和媽媽不是同一個人,而是兩個人,媽媽成為一個"穩定的內在客體",給到孩子心理上的支撐。只有孩子認可了和媽媽的二元關係,才意味著ta可以更好地發展其個性,承受與媽媽的分離。

在二元關係中,其核心規則是控制。也就是權力的爭奪。媽媽和孩子爭奪"誰說了算"——媽媽認為孩子什麼都不會,所以得聽自己的,而孩子則不斷髮育自主意志,在2歲左右的時候,會迎來人生的第一個"逆反期"。

說到這,可能很多人就明白了——那些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旗號的父母,實際上殘存了很多這個階段的固著的人格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完美型人格的父母在孩子"肛欲期"的階段,過分控制孩子大小便——比如嚴格規定孩子的拉尿時間等等,就會很容易使這個孩子在成人後形成控制型人格

3-6歲:孩子和父母的關係進入"三元關係",孩子逐漸學會關係當中的競爭與合作,能夠處理更加複雜的關係,ta開始明白,任何關係都是"愛恨交織",沒有絕對的愛或者絕對的恨。

寫到這,答案呼之欲出:很多自身人格成長不夠的人,他們長大後做了父母,身上有了"父母"的稱號,但是在心理上,他們仍大量殘存幼年未發育完善的人格。所以,當他們教育孩子的時候,會使用很多"自認為正確但實際上錯誤"的教育方式,以愛為名,對孩子進行心理上的迫害——當然這一切,他們自己可能並不清楚。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3. 把樹立規則變為權力之爭,到底有什麼問題?

父母與孩子之間進行權力之爭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權力爭奪通常非常激烈且情緒化,其結果,也往往是兩敗俱傷。

我們稍加留意就可以觀察到一個現象:孩子"有問題",大多數發生在小學高年級或者初中階段,尤其是初二。這個時候,很多父母都既氣憤又困惑:明明我的孩子以前很乖,怎麼現在變成了這樣?

答案是:因為一直以來你都使用了不恰當的撫養方式,就好比從孩子一出生,你就種下了一顆"壞"種子。這顆壞種子最初是看不見什麼副作用的,它生根發芽,你都不會覺得"痛",直到有一天,它在你眼皮子底下長成了一顆歪脖樹,你才急的嗷嗷叫。可是….為時晚矣。

孩子不是之前"沒有問題",是問題不夠明顯,沒有讓家長覺得"痛"——所以家長會誤以為之前沒問題,問題是剛剛出現的。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所有家長能意識到的痛點,實際上在很早以前就已經埋下了種子。這個種子,就是很多父母自己就是心智不夠成熟,或者很不成熟的人。自然,他們也無法培養心智成熟的孩子。

在青春期的時候,權力之爭達到了一個肉眼可見的頂峰。在文中最初描繪的場景下,其實那位爸爸就在利用自己家長的權威,對孩子展現著自己的權力——它的潛臺詞是,我才是"上帝",我認為不能給你買,你就不能得到,如果你敢繼續要,我就會嚴厲的懲罰你——讓你滾回家,不許再玩下去。

這個女孩只有五六歲,在當下,她的確沒有辦法和強大的父親抗衡,所以她最後一定是選擇了被迫的隱忍——不管是對自己慾望的隱忍還是對父親強硬態度的隱忍——我相信,在這個時候,很多父母會有一絲難以覺察的"得意",他們的潛意識裡會覺得自己在這場戰爭中取勝,成功的"管教"了孩子。

寫到這,我不由想起某位著名心理學的一句話:在中國,想體驗當皇帝的感覺太簡單了,生個孩子就行了

我只想說兩個字:呵呵……….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這些父母將來得到的,就是另一顆人格缺陷的種子——第一,他們在父母這裡沒有學會愛,學會的只有"條件":你必須滿足我的某些條件,我才能滿足你的要求。所以將來他們的親密關係全都會一塌糊塗,因為他們不會愛,也不懂愛。第二,他們在父母這學會了以大欺小的叢林法則,他們也會照葫蘆畫瓢,對人際關注充滿潛意識的敵意,將任何關係都視作競爭第三,他們在被父母控制的時候,感受到了非常強烈的無力感和非常強烈的屈辱感,生而為人,沒有任何一個人甘心屈居於他人的權威之下,哪怕再小的孩子也是如此。所以,當幼小的孩子面對無法抗衡的父母時,他們無力且憤怒,這些情緒會進入他們的人格,他們因此而變得自卑抑鬱或極具攻擊性,成為一個暴躁的人

也許有的人會說:至於嗎?大驚小怪的。

我告訴你:至於,至於,至於!人格的培養就是在這樣日復一日的點滴瑣碎中構建,一個孩子接受的是來自父母什麼樣的養育,是信任、自由和愛,還是控制、懷疑和敵意,會生長出截然相反的果實

稚子無辜,而偏偏有太多的孩子,要為自己父母的不完善人格買單,那些深受原生家庭之苦的人,一輩子都在修復自己童年的創傷,最多,他們只能部分修復,錯過了撫養的最佳窗口期,很多錯誤,終生難以彌補

人生是一場單行道——這是家庭教育最迫切也最無奈的地方。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4. 如何避免親子關係淪為權力之爭?

從宏觀上說,就是不斷、不斷的完善自己的人格。一個人如果不做父母,你的不完善人格也許隻影響你自己,但是如果你做了父母,依然不完善自己的人格,那就是在拿另外一個生命當犧牲品。

從微觀上,我可以提供幾個方法

① 定期開家庭會議,傾聽孩子的角度

自戀人格、控制型人格和防禦型人格等很多有不同程度人格缺陷的父母都有一個典型的特徵:自我中心。對於這些人來說,讓他們自己覺察自己哪些地方沒有考慮到孩子的感受,對孩子實施了控制是一件很難的事,所以,請孩子出面,聽孩子從自己的視角說出對事物的感受,是一個更加可行的辦法。

當然,這裡面是有前提的,就是這些父母真正意識到自己可能是有問題的,只是苦於難以自我覺察。如果那些認為自己一點錯沒有,走到哪都有理走遍天下的父母,顯然這個方法無效

② 牢記家庭教育的目標,共同制定規則

正如武志紅所說,在親密關係裡,規則是珍惜。所以,父母需要經常提醒自己,家庭教育的核心目標是什麼?是爭鬥,老子必須說了算,還是更好的愛孩子?當有了這層覺知的時候,父母就會明白,當遇到分歧時,最好的辦法不是講道理或者強行控制對方遵守自己的標準,而是坐下來共同協商

值得注意的是,充分協商本身,就是制定規則的基礎。沒有協商的規則,不是真正的規則,而是單方面的控制。

協商,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時,更是父母表現尊重的態度。

③ 生活中的挫折已經太多,不要再給孩子人為製造挫折感了。

不知道哪個人說出了"挫折教育"這個詞,還被廣大吃瓜家長視為寶典至尊——改天我會專門寫一篇關於挫折教育害死人的文章,今天我簡單先簡單說兩句。

挫折教育——如果真的有的話,其本質和內涵是"幫助孩子增強應對挫折的能力",而不是 "給孩子製造挫折"——比如,你想吃冰棍,我就不讓你吃,或者要"延遲滿足"你。這些家長連延遲滿足到底是什麼意思都不懂,卻自以為聰明的為孩子人為的製造挫折感,這樣做,不但不會讓孩子變得勇敢,反而會使ta內心的挫折感、委屈、憤怒等情緒持續發酵,進入潛意識,形成人格。

所以,父母要做的,不但不是為孩子製造挫折,反而是應該儘可能的保護孩子敏感的心,只有你給了孩子足夠的尊嚴和愛,ta才能變成一個有自尊心的人,才能真正成為一個自律的人。

④ 嘗試跳出情緒,以第三者的身份"觀察"事情

人有很多種能力,其中一項很"高級"的能力,就是"元認知能力",元認知能力就像哲學、心理學之於其他具體科學一樣,是很多能力的綜合體。簡單說,元認知能力,就是"置身事外"客觀觀察事物的能力。

這個能力很難,絕大多數人沒有,所以他們才問題重重。但是我們需要提醒自己,要嘗試讓自己"懸在天花板上來看孩子"。

當從"權威"或者"父母"的身份脫離出來,成為一個"觀察者"的時候,你會很容易看到自己在犯什麼錯誤。你可以覺察,自己讓孩子必須扔掉香蕉皮,是不是有一種控制對方的情緒?如果對方沒有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自己是不是很憤怒——即使假裝很禮貌和平靜。

當你能夠觀察事情的時候,你會恍然大悟:原來,你以為的,往往都不是客觀事實。你一直活在自己的感受裡,受自己潛意識的支配,卻毫不知情

就像榮格說的:潛意識在支配你的人生,而你,卻誤以為那是命運…….

家庭教育的育兒學和心理學密不可分,做一個合格的家長任重而道遠。你可以不學習別的知識,但是作為父母,你必須學一點心理學和育兒學,你需要自我成長,人格完善。這,是一條通往幸福的終極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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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很多概念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在生活中,很多父母對教育理念理解的一知半解,以“愛”為名,不斷實施著對孩子的傷害和干擾,自己渾然不知,還得意洋洋。拜託,你們醒醒吧!

強烈建議:先看另外一篇——這篇文章的姐妹篇“你越要,我越不給你買”:給孩子樹立規則,不是這樣的方式,兩篇文章的區別在於:那篇文章有理論有實操有經驗有方法更易懂,你們要的,都有。而這篇文章理論性過強,缺少實操的方法,所以,看完那篇有興趣再來讀這篇比較好。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前兩天我去一個旅遊景點玩,聽到了一對父女的對話。女兒大概五六歲,她當時央求爸爸給她買一個零食,爸爸不同意,女兒繼續央求,爸爸用雖然不是很嚴厲但是很堅決的語氣說:你越這樣,我越不會給你買。要不然就回家吧。

看到這一幕,我的後背泛起一層涼意。我的職業要求我保持的一個基本素養是:中立原則。但是坦白說,作為一個也沒有完全"修煉"成足夠成熟人格的人來說,我看到這一幕是有很複雜的情緒的:比如憤怒、心疼、無奈等等。

像這樣的一幕在中國的家庭中非常普遍和常見,在頭條上,有很多讀者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他們所持的一種最基本的觀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孩子必須"管",現在不管,將來就出問題。每次遇到這樣言之鑿鑿的家長,我都有一種深切的無力感。在中國,正確的教育理念實在是太需要普及了。人們在錯誤的理念中世代輪迴,飽受痛苦卻不自知,並將其不斷的傳承下去,像一個牢固的鏈條一樣,環環相扣。

今天這篇文章,我想探討一個話題: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有多少是真正的樹立規則?有多少是打著教育或規則的幌子,對孩子進行著徹底的、難以彌補的傷害?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1.家庭關係中的很多管教,實質上,都是"權力之爭"

樊登曾經舉過一個他親身經歷的例子。他的一個朋友,有一個4歲的女兒。有一天,他女兒把香蕉皮扔在地上,就去玩了。爸爸讓女兒把香蕉皮撿起來,女兒說不撿。爸爸說必須撿,否則別的都不能玩。

女兒去看電視,爸爸把電視關掉;女兒去看書,爸爸把書收起來,女兒拿了一個水果給爸爸吃——她迴避了那個香蕉皮,但是想和爸爸緩和關係。爸爸說:"對不起,我現在不能吃,因為你沒撿香蕉皮"。女兒"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武志紅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一個人的世界,可以分成兩部分:以工作關係為核心的社會領域,以親密關係為核心的私人領域。兩個領域都有各自的核心規則,社會領域的規則是權力,目的是爭奪誰說了算,當然最好是我說了算;私人領域的規則是珍惜,即我尊重你的本真"。"如果在社會領域主要使用珍惜規則,而摒棄權力規則,或在私人領域太多使用權力規則,都容易將我們的生活弄得一團糟。"

武志紅的這段話裡,很清晰的顯示了,在社會領域中的核心規則是權力,其目標是爭奪誰說了算。而在親密關係(家庭)中,其核心規則是珍惜。但是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在家庭生活中,很多父母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的旗號,在與孩子進行著"權力"的爭奪

樊登朋友的這個例子,就是典型的權力之爭。但這一點如果不經提示,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意識不到。這是因為:第一,這種類型的家長,ta本身就接受到了來自父輩的權力管教,或者說,ta"習得"了這樣的一種類型的撫養方式,除此之外,ta根本不知道(也不會)其他方式第二,根據人的心理防禦機制,人們會"美化"自己的行為。這種防禦機制稱為"合理化"——它的意思是,當我們能夠自圓其說時,就會默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從而更加堅信自己的做法。在這類家長中,當他們小時候處於"受害一方"時,他們給自己的合理化解釋是:"爸爸這樣對我,是因為爸爸在給我樹立規則,我受到懲罰,是因為我做錯了。"——ta之所以認為自己做錯了,是因為它"內化"了父母的標準,認可了父母的規則是正確的,因為這樣想,ta自己因為被懲罰而感受到的痛苦就會減輕很多。當這些曾經的受害者長大,成為了父母的時候,他們使用同樣的方式管教自己的孩子,他們也會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是在為孩子樹立規則",從而選擇性的忽視自己行為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性感受

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很多父母能夠明白一個道理:你並不是在為孩子建立"垃圾不能隨便亂扔"的規則,而是你無法面對權力之爭中"輸"的痛苦感受。換言之,你以為你是在樹立規則,實際上,是你的心在受輸贏感的控制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2. 控制型的家長,是怎麼“產生”的?

所謂的"權力之爭",說的直白一點,就是爭奪"誰說了算"的感覺。我們每個人都希望獲得掌控感,都喜歡"贏"的感覺——也許你從未覺察過這一點,但是隻要稍加覺察,就不難理解。所以,這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父母會對孩子有那麼多的控制了。

想要知道控制型家長來自何方?我們可以首先談一談"關係理論"。首先我要先說一個結論,然後再繼續往下講——這個結論就是:我們每個人都在人格完善的道路上,但是不存在人格絕對完善的人我們這些"還不足夠完善的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殘存著嬰兒時期的人格(區別在於程度的不同)——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成年人只是身體長大,但是心理還是"巨嬰"的原因。

一個人6歲之前,是一生中最為關鍵的幾年,一個人的"核心人格"在這個階段被確立。精神分析將一個孩子6歲之前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從"關係"的角度,就是從"一元關係"到"三元關係"的發展階段

0-6個月:共生期。這個時期嬰兒最典型的特徵就是"全能自戀"——它認為自己和媽媽是一體的,甚至和整個世界都是一體的,是宇宙中的"神"。在一元關係中,其核心規則是"剝削"——嬰兒通過剝削媽媽,來獲得生存。

在很多心理"巨嬰"那裡,他們的人格就表現出明顯的自戀,他們不管別人的感受,自我中心非常嚴重。比如在戀愛中很多愛"作"的人就是這樣,他們的核心信念是:你是我的男(女)朋友,是我最親的人,所以你"應該"瞭解我的一切喜怒哀樂,如果你沒有猜中我的心理,讓我不高興,那就是你的錯,就是你不愛我。所以我要懲罰你。

6個月-3歲:進入二元關係。孩子在這個階段會初步形成自己的個性,同時,孩子會從心理上知道自己和媽媽不是同一個人,而是兩個人,媽媽成為一個"穩定的內在客體",給到孩子心理上的支撐。只有孩子認可了和媽媽的二元關係,才意味著ta可以更好地發展其個性,承受與媽媽的分離。

在二元關係中,其核心規則是控制。也就是權力的爭奪。媽媽和孩子爭奪"誰說了算"——媽媽認為孩子什麼都不會,所以得聽自己的,而孩子則不斷髮育自主意志,在2歲左右的時候,會迎來人生的第一個"逆反期"。

說到這,可能很多人就明白了——那些打著"為孩子樹立規則"旗號的父母,實際上殘存了很多這個階段的固著的人格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完美型人格的父母在孩子"肛欲期"的階段,過分控制孩子大小便——比如嚴格規定孩子的拉尿時間等等,就會很容易使這個孩子在成人後形成控制型人格

3-6歲:孩子和父母的關係進入"三元關係",孩子逐漸學會關係當中的競爭與合作,能夠處理更加複雜的關係,ta開始明白,任何關係都是"愛恨交織",沒有絕對的愛或者絕對的恨。

寫到這,答案呼之欲出:很多自身人格成長不夠的人,他們長大後做了父母,身上有了"父母"的稱號,但是在心理上,他們仍大量殘存幼年未發育完善的人格。所以,當他們教育孩子的時候,會使用很多"自認為正確但實際上錯誤"的教育方式,以愛為名,對孩子進行心理上的迫害——當然這一切,他們自己可能並不清楚。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3. 把樹立規則變為權力之爭,到底有什麼問題?

父母與孩子之間進行權力之爭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權力爭奪通常非常激烈且情緒化,其結果,也往往是兩敗俱傷。

我們稍加留意就可以觀察到一個現象:孩子"有問題",大多數發生在小學高年級或者初中階段,尤其是初二。這個時候,很多父母都既氣憤又困惑:明明我的孩子以前很乖,怎麼現在變成了這樣?

答案是:因為一直以來你都使用了不恰當的撫養方式,就好比從孩子一出生,你就種下了一顆"壞"種子。這顆壞種子最初是看不見什麼副作用的,它生根發芽,你都不會覺得"痛",直到有一天,它在你眼皮子底下長成了一顆歪脖樹,你才急的嗷嗷叫。可是….為時晚矣。

孩子不是之前"沒有問題",是問題不夠明顯,沒有讓家長覺得"痛"——所以家長會誤以為之前沒問題,問題是剛剛出現的。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所有家長能意識到的痛點,實際上在很早以前就已經埋下了種子。這個種子,就是很多父母自己就是心智不夠成熟,或者很不成熟的人。自然,他們也無法培養心智成熟的孩子。

在青春期的時候,權力之爭達到了一個肉眼可見的頂峰。在文中最初描繪的場景下,其實那位爸爸就在利用自己家長的權威,對孩子展現著自己的權力——它的潛臺詞是,我才是"上帝",我認為不能給你買,你就不能得到,如果你敢繼續要,我就會嚴厲的懲罰你——讓你滾回家,不許再玩下去。

這個女孩只有五六歲,在當下,她的確沒有辦法和強大的父親抗衡,所以她最後一定是選擇了被迫的隱忍——不管是對自己慾望的隱忍還是對父親強硬態度的隱忍——我相信,在這個時候,很多父母會有一絲難以覺察的"得意",他們的潛意識裡會覺得自己在這場戰爭中取勝,成功的"管教"了孩子。

寫到這,我不由想起某位著名心理學的一句話:在中國,想體驗當皇帝的感覺太簡單了,生個孩子就行了

我只想說兩個字:呵呵……….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這些父母將來得到的,就是另一顆人格缺陷的種子——第一,他們在父母這裡沒有學會愛,學會的只有"條件":你必須滿足我的某些條件,我才能滿足你的要求。所以將來他們的親密關係全都會一塌糊塗,因為他們不會愛,也不懂愛。第二,他們在父母這學會了以大欺小的叢林法則,他們也會照葫蘆畫瓢,對人際關注充滿潛意識的敵意,將任何關係都視作競爭第三,他們在被父母控制的時候,感受到了非常強烈的無力感和非常強烈的屈辱感,生而為人,沒有任何一個人甘心屈居於他人的權威之下,哪怕再小的孩子也是如此。所以,當幼小的孩子面對無法抗衡的父母時,他們無力且憤怒,這些情緒會進入他們的人格,他們因此而變得自卑抑鬱或極具攻擊性,成為一個暴躁的人

也許有的人會說:至於嗎?大驚小怪的。

我告訴你:至於,至於,至於!人格的培養就是在這樣日復一日的點滴瑣碎中構建,一個孩子接受的是來自父母什麼樣的養育,是信任、自由和愛,還是控制、懷疑和敵意,會生長出截然相反的果實

稚子無辜,而偏偏有太多的孩子,要為自己父母的不完善人格買單,那些深受原生家庭之苦的人,一輩子都在修復自己童年的創傷,最多,他們只能部分修復,錯過了撫養的最佳窗口期,很多錯誤,終生難以彌補

人生是一場單行道——這是家庭教育最迫切也最無奈的地方。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4. 如何避免親子關係淪為權力之爭?

從宏觀上說,就是不斷、不斷的完善自己的人格。一個人如果不做父母,你的不完善人格也許隻影響你自己,但是如果你做了父母,依然不完善自己的人格,那就是在拿另外一個生命當犧牲品。

從微觀上,我可以提供幾個方法

① 定期開家庭會議,傾聽孩子的角度

自戀人格、控制型人格和防禦型人格等很多有不同程度人格缺陷的父母都有一個典型的特徵:自我中心。對於這些人來說,讓他們自己覺察自己哪些地方沒有考慮到孩子的感受,對孩子實施了控制是一件很難的事,所以,請孩子出面,聽孩子從自己的視角說出對事物的感受,是一個更加可行的辦法。

當然,這裡面是有前提的,就是這些父母真正意識到自己可能是有問題的,只是苦於難以自我覺察。如果那些認為自己一點錯沒有,走到哪都有理走遍天下的父母,顯然這個方法無效

② 牢記家庭教育的目標,共同制定規則

正如武志紅所說,在親密關係裡,規則是珍惜。所以,父母需要經常提醒自己,家庭教育的核心目標是什麼?是爭鬥,老子必須說了算,還是更好的愛孩子?當有了這層覺知的時候,父母就會明白,當遇到分歧時,最好的辦法不是講道理或者強行控制對方遵守自己的標準,而是坐下來共同協商

值得注意的是,充分協商本身,就是制定規則的基礎。沒有協商的規則,不是真正的規則,而是單方面的控制。

協商,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時,更是父母表現尊重的態度。

③ 生活中的挫折已經太多,不要再給孩子人為製造挫折感了。

不知道哪個人說出了"挫折教育"這個詞,還被廣大吃瓜家長視為寶典至尊——改天我會專門寫一篇關於挫折教育害死人的文章,今天我簡單先簡單說兩句。

挫折教育——如果真的有的話,其本質和內涵是"幫助孩子增強應對挫折的能力",而不是 "給孩子製造挫折"——比如,你想吃冰棍,我就不讓你吃,或者要"延遲滿足"你。這些家長連延遲滿足到底是什麼意思都不懂,卻自以為聰明的為孩子人為的製造挫折感,這樣做,不但不會讓孩子變得勇敢,反而會使ta內心的挫折感、委屈、憤怒等情緒持續發酵,進入潛意識,形成人格。

所以,父母要做的,不但不是為孩子製造挫折,反而是應該儘可能的保護孩子敏感的心,只有你給了孩子足夠的尊嚴和愛,ta才能變成一個有自尊心的人,才能真正成為一個自律的人。

④ 嘗試跳出情緒,以第三者的身份"觀察"事情

人有很多種能力,其中一項很"高級"的能力,就是"元認知能力",元認知能力就像哲學、心理學之於其他具體科學一樣,是很多能力的綜合體。簡單說,元認知能力,就是"置身事外"客觀觀察事物的能力。

這個能力很難,絕大多數人沒有,所以他們才問題重重。但是我們需要提醒自己,要嘗試讓自己"懸在天花板上來看孩子"。

當從"權威"或者"父母"的身份脫離出來,成為一個"觀察者"的時候,你會很容易看到自己在犯什麼錯誤。你可以覺察,自己讓孩子必須扔掉香蕉皮,是不是有一種控制對方的情緒?如果對方沒有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自己是不是很憤怒——即使假裝很禮貌和平靜。

當你能夠觀察事情的時候,你會恍然大悟:原來,你以為的,往往都不是客觀事實。你一直活在自己的感受裡,受自己潛意識的支配,卻毫不知情

就像榮格說的:潛意識在支配你的人生,而你,卻誤以為那是命運…….

家庭教育的育兒學和心理學密不可分,做一個合格的家長任重而道遠。你可以不學習別的知識,但是作為父母,你必須學一點心理學和育兒學,你需要自我成長,人格完善。這,是一條通往幸福的終極之路。

“不許哭,越哭越不給你買”:你以為你在制定規則?別逗了

我是“有夢想的唐糖”,天蠍女,感性與理性並存,厭惡偽、毒雞湯,熱衷深度剖析,專注個人成長。享受直面真實的“痛”與“樂”。熱愛心理學,望以個人微小之力為火種,燃心理學之大火。歡迎互動,歡迎點贊,歡迎打賞,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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