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從小到大

我們都被教育著要拾金不昧

然而前些天

北流黃女士的手機丟了

無奈之下懸賞千元尋找手機

撿到者一番討價還價後

多要了300元賞金才將手機歸還。

這種事你聽說過沒?

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2019年5月16日晚,北流市精通小區四區的一位大叔撿到鄰居丟失的手機後,竟然嫌鄰居給出的1000元賞金太少,一番討價還價後最終多要了300元,這才把手機交還鄰居黃女士。消息傳出,小區的鄰居紛紛譴責大叔的做法。大叔這1300元賞金拿著有些燙手呢!

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當天傍晚,家住精通小區39號樓的黃女士帶著孩子到小區小賣部取快遞,回到家發現放在手袋裡的手機不見了。這部手機是她老公2018年11月送給她的禮物,價值8000元,而且裡面保存了不少有價值的資料。黃女士一下子懵了,鎮靜下來後,用另一臺手機撥打丟失的手機,發現該手機已經關機,應該是撿到者把手機關機了。於是,黃女士通過另一臺手機的定位功能尋找丟失手機的移動軌跡,發現該手機在38號樓2單元和39號樓2單元之間的地帶消失了軌跡。隨後,黃女士用另一臺手機作為追蹤手機,開啟了所丟手機的丟失模式,並在38號、39號樓的各個樓梯口粘貼、在小區業主群發佈了尋物啟事,承諾對撿到手機的人在歸還手機後給予1000元酬謝,並留下了聯繫電話。

21時許,黃女士的追蹤手機提示丟失手機已經開機。因為開啟了丟失模式,丟失的手機不能再進行任何操作,只會一直響鈴,並顯示追蹤手機的號碼,提示拾到手機的人聯繫失主。過了一會,黃女士接到了一名自稱住在38號樓的男士打來的電話,約好在小區球場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歸還手機。

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讓黃女士想不到的是,他們來到球場後,撿到手機的大叔居然說1000元酬金太少,要1500元。黃女士說,我的手機已經開啟丟失功能,你也不能用,給你1200元吧,但對方就是不肯。經過討價還價,這位男士最終以1300元的賞金把手機交還給了黃女士。

這件事情傳出後,精通小區業主群當晚就炸開了鍋,大家紛紛發言,譴責這位大叔的不當行為。“都是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撿到手機不主動歸還,還嫌賞金少,漫天要價,真是要錢不要臉了!”“都不好意思提‘雷鋒’精神,只想說中國好鄰居還有木有?”……不知大叔看到這些評論,會作何感想?

這位大叔的態度讓人不禁想起2018年

引發全網憤怒的一條新聞

“大媽撿手機索酬2000元,見失主報警摔碎手機屏”

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意外丟手機,

總是第一時間期望有個好心人撿到你的手機

並把它歸還給你。

然而現實中人性道德往往經不起考驗

很多人覺得“意外之財”可以據為己有

撿到失物沒有義務歸還。

然而,其實這不僅是道德問題

如果拒不歸還、甚至動起歪念

很可能會涉嫌違法。

撿到手機盜刷微信被拘留

2018年5月7日,河南通許縣的羅女士到某購物中心試穿衣服時,將手機放試衣間外,試穿衣服後直接離開購物中心,待其發現返回尋找時已不見蹤影。5月9日,羅女士重新買了一部新手機後,在登錄手機微信時,發現微信錢包被人盜刷2010元,於是報警。

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接報警後,根據羅女士提供的手機微信二維碼消費記錄信息,民警對嫌疑人用手機微信付款消費的幾家店面進行走訪摸排,對店面及街面的視頻監控進行認真細緻的篩查甄別,最終確認了嫌疑人為兩名婦女。隨後嫌疑人侯某盼、侯某元被警方刑事拘留。

出租車“撿”手機可能構成盜竊

2016年3月,浙江的王某打車時看見司機後面的位置上躺著一部iPhone手機,見沒人注意,他鬼使神差般地把手機揣進了自己口袋。因聽人說過智能手機有防盜定位系統,他考慮了下,第二天就把手機以900元的價格賣掉了。此時失主已經報警。

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不久後,王某被警方拿獲。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王某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這裡科普下法律常識:

出租車屬於密閉空間,乘客遺忘在車內的手機、錢包等物品均屬於有主物品,若乘客明知手機等物是他人遺落在出租車內,未歸還給失主,也未交到派出所,而是偷偷佔為己有,在行為上就變成祕密竊取,構成了盜竊行為,情節嚴重者將受到法律制裁。同時,若出租車司機明知物品為乘客遺留卻將其據為己有,那麼這種行為就構成了侵佔,若數額較大也構成犯罪行為。

撿手機敲詐機主被刑拘

2013年6月2日,北京的代駕司機送客人回家時從小區內撿到一部手機,後用手機內存儲的私密照片敲詐勒索,最終嫌疑人郭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朝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2015年4月,四川綿陽的萬某某在網吧撿到一部手機,不返還失主,反而藉機向失主馮女士發短信謊稱其弟弟被綁架,讓馮女士向指定銀行賬戶匯錢。隨後萬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近年來

類似撿到失物拒不歸還、勒索敲詐

的事件時有發生

除了激起民憤之外

也著實讓我們的傳統美德蒙羞。

(玉林日報記者 曾昶 通訊員 陳軍)

部分內容來源:中國之聲微信公眾號

大家都在看☆63家企業入園!玉林這個產業園建設提速,重點項目進度……

☆農業巨頭落戶玉林,將打造一個大產業!就在……☆旅遊總收入超10億元!曾經偏遠的玉林山村,發生鉅變!☆方便!6月1日起,玉林機動車異地轉籍不用兩邊跑,具體流程……☆廣西一男子被蛇咬死,小心了!玉林也經常有“蛇出沒”☆“4·30”毆打司機、打爛擋風玻璃案一名涉案人員向博白警方自首

責編:覃維|主編:劉海東

玉林新聞網 玉林日報社新媒體中心 出品

丟人!北流這位大叔,你拿著的1300元賞金燙手嗎?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