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有什麼注意事項您知道嗎?瞭解這10點很關鍵

很多朋友在買保險時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我總結了10點,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別一直等等等

您可以等有錢了,等孩子畢業了,等負擔小了,但意外和疾病會等嗎?

尤其重要的是,一旦不好的事情發生,您會因為沒錢而拖累孩子、愛人和爸媽!您會因為沒有足夠的保障而使家人的日子更加艱難!房貸要還、日子還要過……

為什麼有“不論工作再忙,也要抽時間把保險買上,畢竟保50萬比掙50萬容易得多!”這句話?就是因為保險在風險槓桿的作用下,能以一當十、以一當百!

二、別僅僅計較收益

“保險姓保”,保險不是儲蓄,不是理財,它主要的作用是風險保障!而能算出來的那絕不叫風險!

買保險有什麼注意事項您知道嗎?瞭解這10點很關鍵

所以別拿保險跟其它理財產品比收益!保險能做的,它們任何一個都做不了!同樣1萬元,誰能保證只要剛存1年,一旦發生重大疾病就給你50萬?只有重疾險能!同樣的千把塊,誰能保證不管疾病還是意外導致的不幸身故,都能給您家人100萬?只有定期壽險能!

三、別隻道聽途說

別人說保險不好,是“騙人”的,可是如果病了或者發生意外了,急需30萬,誰能給您而且不用還?

假如您每年給他1萬元,他能否保證:

1、萬一哪天大病,必須第一時間拿出50萬給你看病;

2、萬一哪天發生意外了,必須負責由此產生的醫療開銷及後果;

3、萬一哪天不幸身故了,必須一次性給您的家人100萬,作為父母的養老錢、子女的教育金以及償還房貸等;

4、如果一切安好,無病無災到了60歲,必須每月給你指定金額的養老錢,直至安然終老,不拖累任何一個子女!

四、別信口頭承諾

誰誰說這款保險產品收益特別高,但您看保險合同了嗎?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才是真實的!

所以,作為消費者,大家一定要認真閱讀每一份保險合同,對自己負責!

買保險有什麼注意事項您知道嗎?瞭解這10點很關鍵

五、別張嘴要返傭

給您返傭的人絕對不是優秀的保險從業人員,找他您放心嗎?而且那是違法的!

這種行為屬於典型的“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和第一百三十一條明令禁止,一經發現被查實,輕則罰款,重則行業禁入。而您的保單就成了孤兒單,很可能因為對接不暢、斷繳保費等情況,合同失效,您貪圖的是幾千塊的返傭,損失的可能就是幾十甚至上百萬的理賠金!

六、別僅僅計較過高保額,不做保費規劃

買多少保額的保險要看收支情況、家庭責任、保障缺口等綜合而定!刻意要求過高的保額,不做保費規劃很可能會影響生活質量甚至交不上保費而退保!

要知道,一般來說,長期保險的繳費時間一般會長達10年、20年甚至30年,而且這是一個不能間斷的過程。所以買多少保額的保險一定要根據自己目前的收支情況及未來的收入預期而定,一般而言,每年的保費支出佔家庭年收入的10%--15%即可。

七、別束之高閣

有些朋友買了保險直接放一邊,甚至忘記繳納保費,導致保單失效!

買了保險後,不能將其“放著不管”,一定要記得定期繳費!確保與保險公司綁定的卡有充足的餘額!要每年定期拿出來檢視一下保單條款的各項內容,例如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信息是否變化;自己的家庭地址、聯繫方式是否變化等。保持與保險公司聯絡方式的暢通,如果發現保單已經失效,應及時去保險公司辦理保單復效,確保恢復效力,享有保險的保障。

對於家中購買了不止一張保單的朋友,建議製作一張“保險一覽表”,列明每張保單的繳費時間、投保人、受益人、保障利益、保險收益領取時間、繳費賬戶、相關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保險顧問的電話等重要信息,這樣下一年再為保單做“年檢”時就可以一目瞭然。

八、別一成不變

買什麼險種,買多少保額,一定要根據個人及家庭實際情況而變!不同人生階段收支不同、責任不同!

保險的根本功能在於保障,其作用在於當風險來臨的時候,彌補家庭的經濟損失,維持原有生活品質。例如,當家中添了小孩,可以考慮為新生兒添加保障,如果家中增加了買房買車的貸款,也需要考慮增加相應保額轉嫁風險,特別是要確保保額能夠體現家庭支柱的生命價值和家庭責任。

買保險有什麼注意事項您知道嗎?瞭解這10點很關鍵

九、別盲目退保

1、沒了保障(這條很重要);

2、會損失錢(保險公司不是退給您保費,而是退現金價值);

3、即便再投保一般也會被提高保費、再次體檢甚至被拒保!

當然,如果因為經濟壓力所迫而考慮退保,可嘗試以下途徑,即可緩解經濟壓力,又能保持保單效力:合理利用保單寬限期及復效期;預先勾選自動墊交保險費條款;選擇減保或減額繳清保費;質押保單進行貸款。

十、別錯過報案時機

出險一定記得第一時間報案,對於理賠非常必要!分紅險要記得滿期時間,別讓自己的錢睡大覺!

《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綜上,為大家講解了買保險的一些注意事項,希望大家在買保險時一定要規避這些問題。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到大家,也歡迎分享給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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