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房子,有車。物業不讓停在小區地下車庫,怎麼辦才好?可以起訴物業嗎?

10 個回答
楼盘网
2019-06-15

現在一些小區出現車位只賣不租的情況,很多業主買了車子沒地方停,停在大馬路上又不安全又容易被貼條,我朋友一個小區就是這樣,物業只允許業主買車位停車,租車位不可以,但是現在買一個車位不划算,至少要七八萬甚至數十萬元,對於業主本身來說價格太貴了,車位價都快趕上車子本身的價格了,當時很多業主都表示了對物業的不滿,因為這確實欺人太甚了。

而我在的小區這方面情況好點,雖然物業也給出了車位售價七八萬的通知,但並沒有強制,而且在我的小區裡地面車位停車是不要錢的,只要你繳納了物業費就是免費的,只是地面上的車位不多經常要搶,如果你晚上八點中回來基本上就沒有車位了,而我一般就會停到小區的地下停車場,有一兩百個車位非常充裕,而且停一天只要5元,一個月停車費是150元,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合理的。

所以我建議樓主聯繫其他業主起訴物業,因為地下停車場本來就屬於公攤面積,無論是開發商或者物業都應該讓業主享有停車的權益,只是這個費用該如何定,如果定到了業主肯定不滿意,所以要參考當地的一個平均的收費標準。我買了房子,有車。物業不讓停在小區地下車庫,怎麼辦才好?可以起訴物業嗎?

舞动人生124
2019-06-10

很多人總是認為買房就應該免費停車,認為物業不讓停沒有道理,一部分業主認為買房時有公攤面積,小區的一切公共部門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沒有理出租(或臨停)收費),甚至不可以出賣停車位,其實大部分人的認為是錯誤的,物業公司不讓停,一是業主沒有購買停車位,二是沒有租賃停車位,現在的小區停車位屬於開發商所有,要停車必須購買或租賃停車位,不讓停就算起訴物業公司或者開發公司,業主仍然沒有打贏官司的勝算。

現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一條補充協議,約定小區的會所、商業配套用房、幼兒園、地下車庫或車位、地面停車位、地下室、服務設施幹訓其他未計入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的建築設施所有權歸出賣人(開發商)所有。就地下停車位來說,如果開發商單獨辦理了地下車位產權證那就歸開發商所有,若開發商沒有辦理車位產權證就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但是現在的新樓盤開發商都辦理了產權證,一個車位售價少則20萬元,多則幾十萬元,一個車位租賃也是好幾百,所以業主想免費停車那是打錯了算盤。

地下車庫或車位是有獨立產權的,歸車庫或車位的購買者擁有,這類地下停車位可單獨核發所有證,開發商有權予以出售、出租,通過買賣而且擁有產權的業主不需繳納車位使用費,但應該按朝繳納一定的物業管理費或者車輛看管費。


我買了房子,有車。物業不讓停在小區地下車庫,怎麼辦才好?可以起訴物業嗎?
i荧光
2019-06-14

小區的地下車位是分兩種的:分別是人防車位,產權車位。

1、人防車位

是開發商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規定建設的地下人防工程,然後將其改造成地下停車位,這類車位稱之為“人防車位”。

此類車位戰時人防辦免費徵用此類車位作為人防工程,平時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在不妨礙人防功能和其他業主的利益的前提下,開發商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

此類車位的產權屬於國家,但是收益權屬於開發商。

2、產權車位

產權車位是開發商出售給業主的,該類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得到產權證書的業主也可以出售車位,可以正規交易。

這類車位和題主購買的商品房一樣,出售前屬於開發商所有,出售後屬於購買者單獨所有。

小區配套的車位應該首先滿足本小區業主使用,當然這個使用也不是免費的,本小區業主要不就交錢購買車位,要不就租賃車位,但是一般小區的開發商為了快速回籠資金,地下車位都不對外出租。

在成立業主大會之前,屬於前期物業,物業公司是開發商自己的公司或者是開發商選聘的物業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前期物業公司是要聽開發商的話的。

這也就說明了為什麼小區地庫裡面空空如也,物業也不會讓沒買車位的車輛進入地庫。

有一個辦法可以讓你進入地庫,就是跟車,離前面的車近點,跟緊點,因為道閘下面有感應區,只要你的車在道杆落下來之前,你的汽車進入感應區後,道杆還會抬起來的,然後你就可以進去了,出來的道理也是一樣的。

最後說一句,題主可以去起訴,但是這個官司是不可能打贏的。

如果能打贏了這場官司,後面的司法判決會充分考慮這場官司的判例的。

老包有时不在线
2019-06-13

買了房子,而且有車,物業不讓停在小區地下車庫,怎麼辦才好?可以起訴物業嗎?
我買了房子,有車。物業不讓停在小區地下車庫,怎麼辦才好?可以起訴物業嗎?

這年頭免費的午餐越來越少。假如你進了一家飯店,只點了一份砂鍋魚頭,會不會要求店家送你一份羊腿?沒有得到羊腿,你是否義憤填膺地去工商局投訴?

在普通住宅買了房子,跟能不能免費停車沒有絕對的關係,題主的有關買房與停車之邏輯前提是有問題。

試問:從憲法到當地市縣的物業管理條例,哪裡有一條規定了買了房就必須送你一個車位或一個車位免費停放權?

對於開發商來說,房子是房子,停車位是停車位。開發商一般不予承諾業主買了房子,就送停車位或者停車使用權

在十多年前,房市行情不太好的情況下,確實有一些地方的開發商買房送車位,只要落實在購房合同上,這條約定是有效的。但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約定,那麼對業主就很抱歉了。
我買了房子,有車。物業不讓停在小區地下車庫,怎麼辦才好?可以起訴物業嗎?

業主入住以後,如果在小區裡面沒有購買車位,且物業不同意在小區的地下車庫停車,言下之意還是可以在地面上停車的,你只需付費按序停放即可,無需吵吵嚷嚷。

地上車位一般屬於公共車位,如果車位沒有被出租,一般是可以作為臨停車位使用,按臨時停車計費辦法,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但有的開發商,設計比較另類,其小區交通設計思路是完全實行人車分流,地面一個車位都沒有,更有另類的是地下車位全是產權車位。

如果開發商擁有地庫車位的產權或者使用權,在車位如何分配使用方面,開發商的意見權重就很大,物業公司必須聽從開發商的意見,是租是售完全由開發商主導,有的開發商甚至寧空著也不出租,所以物業公司和業主是沒有多少選擇餘地,這種情況開發商並無違規,只是不近人情。
我買了房子,有車。物業不讓停在小區地下車庫,怎麼辦才好?可以起訴物業嗎?

至於題主如何維權,那要看所在的小區車位屬性到底是是什麼個狀況,瞭解清楚以後才能提維權建議。

执中bj1
2019-06-09

去起訴吧!

但若僅憑你寫的這幾句話,立案庭當場就給你退回狀子。

是地下車庫沒車位了,還是你想免費停車物業不允許?

是隻賣不租,還是賣價太高?

想問事理,你能不能說清楚事情真相吧?

大山34181
2019-06-10

為什麼小區不是業主說的算?反過來物業公司說的算?這是為什麼,難道你家請個保母,一切由保母說的算嗎?物業公司就是政府和執法機關,扶持出來的黑惡勢力,小區業主就是1佰年前的大青朝對國,當地政府,黑惡勢力,物業公司,法院,公安,,成管,檢查院,司法,這八位是小區業主的什麼?

山鹰46380
2019-06-10

這種體問真可笑,買了房子就可以免費進小區和地下車庫停車的人大有所在。不懂法,法盲一個,為了讓你長點記性,你得去法院起訴物業公司,準備好訴訟費和律師費。天天和物業公司較勁的人太多了,把物業公司說成黑社會,這是政府必須讓選聘的前期物業管理模式,有不滿應該去起訴政府。天上快掉金疙瘩了 ,快出門坐著等吧。

药仙子
2019-06-10

地下車庫是屬於開發商的,開發商可以賣出還租給別人使用,但地面上能停車的地方都是業主的所有權,只能由守門者收取一定的看管費,但不能過高收取,也不能長期使用這個車位,只能著臨時停車使用,更不能長期霸佔某個車位,如小區車多,外來車不能過夜。

zjjzmz1
2019-06-11

你要把問題搞清楚再說,地庫是屬於開發商所有,與物業沒關係,物業只是代表開發商收取地庫停車費的。地庫停車物業公司是要代開發商管理的,比如安全,比如保潔,比如維護設施等。這都是需要花錢的,你去哪兒打工不給你工資你也一樣不幹。所以不要跟風一味的說什麼起訴啥的,讓你起訴的人也許他自己就租了地庫車位了呢,只不過是你不知道而已。我們小區的地下車庫的車位極其緊張,固定車位從原來的月租400,漲到了現在的六百,排隊辦車位的都排到了一千多個了呢。所以不投訴還辦不了呢,所說的固定車位就是業主的車位。

南北极11760819
2019-06-15

你開車用油,加油付錢嗎?我買了車憑什麼不讓我加油?

你買房的時候地下車庫是白送的嗎?籤白送合同了嗎?開發商跟你說地下車庫是公攤面積了嗎?如果不是你就應該購買產權才能是你的,你才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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